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上饶市成品油流通智慧化升级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已经第6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5年7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饶市成品油流通智慧化升级项目建设
工 作 方 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欧洲五大联赛: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5〕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市加油站行业经营管理,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营造有序竞争市场环境,促进我市成品油行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建设总体思路
通过在加油站安装数据信息采集系统,自动采集成品油经营企业销售数据,利用安全无线移动网络技术,实时传输到加油站数据综合管理平台,通过综合管理平台对全市在营加油站实现智慧化监管和在线服务,提升成品油流通领域数字化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
二、项目推进实施步骤
(一)动员宣传阶段(2025年7月15日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完成辖区内在营加油站摸底调查,做好安装前的准备工作。通过召开成品油流通智慧化升级项目推进工作动员会,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加油站配合做好数据信息采集系统的安装准备工作,倡导企业依法诚信纳税,主动履行社会责任。
(二)项目采购阶段(2025年9月15日前)。科学合理编制采购预算,由上投集团负责前期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单位招采、可研报告报批、预算编制、项目招采等工作。
(三)实施安装阶段(2025年11月30日前)。各县(市、区)、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组织辖区内加油站按节点完成加油站数据信息实时采集系统安装工作,力争在2025年11月30日前,全市加油站全部完成系统安装。各县(市、区)、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市直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加油站数据信息实时采集系统的指导和监管。
(四)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12月31日前)。技术测试通过后,由市商务局会同相关成员单位、上投集团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整体验收。
三、组织保障及职责分工
为切实保障成品油流通智慧化升级项目的顺利实施,成立上饶市成品油流通智慧化升级项目工作专班,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市长任常务副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上投集团主要负责同志任副召集人,成员包括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数据局、市行政审批局等市直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以及各县(市、区)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分管常务工作的负责同志。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上饶市成品油流通智慧化升级项目的整体推进和协调统筹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市商务局:负责加强成品油行业管理,分析评估全市成品油市场状况,作为项目牵头单位和应用单位之一,负责提出全市成品油流通智慧化升级项目建设需求,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加油站数据信息采集系统建设。
(二)市税务局:作为项目应用单位之一,负责提出全市成品油流通智慧化升级项目建设需求,加强对加油站数据管理平台数据分析、应用;配合项目牵头单位开展上饶市成品油流通智慧化升级项目的推动安装使用、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做好纳税服务和宣传辅导,强化行业税收征管,查处加油站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
(三)市市场监管局:作为项目应用单位之一,负责提出全市成品油流通智慧化升级项目建设需求,配合做好上饶市成品油流通智慧化升级项目的推广运用和安装施工工作;配合项目牵头单位开展上饶市成品油流通智慧化升级项目实施、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加强对加油站成品油质量和加油计量器具的管理;对私自改装加油机电路主板等违法作弊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同时通报税务、商务等部门。
(四)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全市加油站数据信息采集系统运维经费。
(五)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上饶市成品油流通智慧化升级项目推广运用和安装工作中职责范围内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
(六)市应急管理局:配合做好上饶市成品油流通智慧化升级项目的推广运用,做好加油站数据信息采集系统安装施工中的应急管理、安全监管等工作。
(七)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辖区内运输成品油的危货运输企业进行行业监管,提供相关监管数据。
(八)市数据局:负责为该系统协调提供政务云资源。
(九)市行政审批局:负责项目的技术评审工作,配合做好项目验收工作。
(十)上投集团:负责数据信息采集系统报批、实施、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负责前期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单位招采,项目可研报告编制、送审,以及负责开展项目招采、实施、后期维护等工作。
(十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牵头做好辖区内加油站数据信息采集系统推广安装工作,落实本工作方案明确的辖区内加油站数据信息采集系统的建设资金,对系统安装和售后进行监管,对系统运维工作进行督导。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配合开展项目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地要统筹做好资金保障,优先安排民营成品油流通经营企业建设费用,中国石化、中国石油等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原则上由企业根据标准要求自行建设;加油站数据信息采集系统建设资金由各地政府根据辖区内加油站数量分担,运维费用由市财政承担。各地、各部门必须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认真落实安全防护制度,督促企业做好平台建设和运维期间安全管理。要强化对相关使用单位、维护单位数据安全的工作指导,把数据安全工作要求落实到招标投标、使用、维护等各环节,严格落实相关保密制度,严控知悉范围,切实维护数据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