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24-12-09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申请人可以在上饶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zgsr/zwgk/zwgk.shtml)上查阅《公开指南》和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规科现场查阅。
一、信息内容分类及编排说明
公开信息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大类。主动公开类信息主要包括:组织机构、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工作动态、服务指南等类别。
本中心公开信息使用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序号、类别、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范围、公开程序、责任部门、详细信息等。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中心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中心编制的《政府信息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及相关内容。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中心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本中心还将通过报纸媒体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其余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本中心提出申请。
本中心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机构职能类、政策法规类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一般为一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中心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中心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本中心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中心申请。本中心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属于本中心公开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中心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中心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中心申请获取的,本中心将依法处理。
(一)受理机构及申请的提出
本中心受理网上申请、信函、电报、传真申请和当面申请。
受理机构为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规科,办公时间为:法定工作日,联系电话:0793-8089599,传真号码:0793-8089599,电子邮箱:jxsrgjjzhk@163.com,地址:信州区广平街4号 邮编:334000
网上申请请访问“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依申请公开栏目;信函、电报、传真申请和当面申请请与受理机构联系,并填写《上饶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点领取,也可以在本中心网站上下载。
(二)申请的处理
本中心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本中心已主动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本中心尚未主动公开的信息,若可公开,则在网上相关栏目予以公开,并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若不可公开,则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中心公开范围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单位及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描述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重新申请;
(5)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不存在。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