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欧洲五大联赛:“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服务全面乡村振兴,根据《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欧洲五大联赛: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21〕48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欧洲五大联赛:印发〈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2〕240号)、《欧洲五大联赛省交通运输厅欧洲五大联赛:印发<2022年全省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赣交公路字﹝2022﹞4号)、市委《欧洲五大联赛:开展“比学赶超”活动的实施方案》(饶发电﹝2022﹞1号)等文件要求,推动我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强有力农村交通保障。现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上饶市全域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政策依据
1.《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欧洲五大联赛: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21〕48号)。
2.《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欧洲五大联赛:印发〈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2〕240号)。
3.《欧洲五大联赛省交通运输厅欧洲五大联赛:印发<2022年全省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赣交公路字﹝2022﹞4号)。
三、任务目标
进一步提升婺源县、横峰县、德兴市、玉山县四个“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成果。到2025年底,力争信州区、广丰区、广信区、铅山县、弋阳县、余干县、万年县、鄱阳县成功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实现上饶市“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全覆盖”。
四、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内容主要体现四个方面:
一是总体要求。明确了制定《方案》的指导思想、总体任务、具体任务、保障措施。
二是创建任务。进一步提升婺源县、横峰县、德兴市、玉山县四个“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成果。到2025年底,力争实现上饶市“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全覆盖”。
三是发展目标。从2022起至2025年底,实现农村公路更加畅通安全、更加舒适美丽,“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继续保持全省前列。加快农村公路路网优化升级,精心打造一批美丽乡村“1号公路”和美丽生态文明农村路;全面实现危桥新增与改造动态平衡,实现县、乡道及通客运村道(包括镇村公交、校车、定制公交、旅游直通车等)公路安全隐患治理率达100%。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推动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加快健全农村公路管养体系,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确保农村公路列养率达100%,经常性养护率达100%,爱路护路纳入乡(村)规民约覆盖率达100%。持续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城乡客运可持续发展机制基本建立,城乡客运公共服务均等化明显提高,农村地区基本出行服务保障能力持续提升。
四是保障措施。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强化督促指导、强化资金保障、强化宣传引导五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为抓手,确保我市“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成效著。
解读单位:上饶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793-8202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