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时间:2024年5月12日 结束时间:2024年5月20日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欧洲五大联赛: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欧洲五大联赛: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8〕16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交通运输局起草了《加快上饶市主城区出租汽车电动化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根据工作要求,拟于5月下旬召开《工作方案》征求意见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2024年5月下旬
二、会议地点
(待定)
三、会议内容
《加快上饶市主城区出租汽车电动化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征求意见座谈会
四、参会人员
有关企业负责人、公众人员
三、有关说明
请拟参加《加快上饶市主城区出租汽车电动化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征求意见座谈会的有关企业和公众人员积极报名,并于2024年5月20日前将姓名、职务(业)、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srjt506@163.com。会议联系人:周璋,18720365070。
上饶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12日
推动上饶市主城区出租汽车电动化
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送审稿)
我市主城区现有511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期将于今年10月1日起陆续到期。为扎实有序推进巡游出租汽车更新工作顺利实施,推动出租汽车电动化进程,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欧洲五大联赛: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欧洲五大联赛: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8〕163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欧洲五大联赛省道路运输条例》、《欧洲五大联赛省人民政府欧洲五大联赛:印发<欧洲五大联赛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24〕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坚持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深化改革意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要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政府引导作用,以问题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坚持标准引领、有序提升,持续打造绿色低碳交通体系,推进我市主城区出租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实施“互联网+”行动,推动出租汽车电动化,建设适度超前、布局合理的出租汽车换(充)电补能保障网络,大力推进智能网联、车网互动的新技术新模式创新应用,实现新能源汽车与互联网应用在出租汽车领域的融合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绿色低碳出行需求。
二、主要措施
(一)提升巡游出租汽车电动化水平
积极引导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特指现有511辆存量巡游车)实施新能源运力更新,鼓励采取“车电分离”、换电等商业模式,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禁止将在用燃油出租汽车非法改装成燃油燃气两用燃料机动车或燃气单燃料机动车;更换传统燃油车(包括依法生产销售具有原厂合格证的油气两用双燃料汽车,下同)维持原许可经营项目。一是实施阶梯式价格补贴。本轮经营期内更换换电式新能源汽车补贴1.5万元/辆;更换充电式新能源汽车补贴1万元/辆;更换传统燃油车不予补贴。二是鼓励新能源出租汽车巡网融合经营。更换新能源汽车符合条件的允许申请新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项目,鼓励实行巡网融合经营。三是执行过渡期临时运价。过渡期内(2025年12月31日前),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按现行的“一类车型”运价标准执行,市发改部门结合运营实际情况按法定程序进行重新核定,过渡期满后执行新的统一运价。
(二)加快换(充)电补能保障网络建设
巡游车具有24小时双班运营、在特定时间集中补能换班的经营特征,需要有相对完善的补能设施才能确保其经营正常。在目前换(充)电设施和服务有待进一步完善的情况下,鼓励具备多场地、多领域、多场景条件的企业先行先试,从换(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等环节统筹谋划、合理布局,积极开展巡游车换(充)电补能保障设施建设,并以此为基础,拓展为城市公交车、网约车、环卫车、邮政快递车、城市物流配送车、特定场景货车及公务用车、私家车提供补能服务,不断扩大市场有效补给,提高换(充)电补能服务的经济性和便捷性。
(三)积极推动巡游车新技术、新模式应用
推动巡游车“+互联网”,积极推动巡游车发展应用智能网联、车网互动等新技术,实行线下政府定价与线上市场调节价并轨融合运营的新模式,实现服务方式的变革和与网约车的融合发展,提高运营效率,更好地满足互联网时代下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鼓励提供巡网融合服务的网约车平台通过市场机制,与现有巡游车电召平台(包括95128等服务平台)开展技术合作,整合区域内巡游车运力信息和电召服务资源,开展预约服务,提升服务水平。
(四)开展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改革
市交通运输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出租汽车驾驶员区域科目考试题库,突出安全和服务方面的应知应会知识,避免出现与出租汽车运营服务基本要求不密切的内容,并在政务服务网站或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网站公开区域科目考试题库和答案。要结合实际,进一步便利驾驶员在巡游车、网约车两种业态之间的双向流动,鼓励在同一城市区域巡游车驾驶员、网约车驾驶员统一考试内容,积极开展巡游车、网约车驾驶员证“双证合一”考试改革。
(五)建立健全诚信考核机制
严格出租汽车市场准入与考核。本轮市主城区出租汽车车辆使用周期和经营许可期限为8年。市交通运输部门要及时修订和出台出租汽车经营准入条件、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驾驶员)、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等相关考核办法,通过实施严格规范的市场准入和行业考核,努力提升经营服务水平,实现行业优胜劣汰,确保市场进出有序。
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市交通运输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公布本地区出租汽车经营者基本信息、服务质量测评结果、乘客投诉处理情况等信息,增加行业监管服务透明度。推动对出租汽车行业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推进出租汽车经营者经营情况和驾驶员从业记录在全国运政信息系统的信息共享。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上饶市主城区推动出租汽车电动化工作专班,市交通运输局、市委信访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治安支队)、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市管局、市总工会、市城控集团为成员单位,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出租汽车电动化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密切协作,确保上饶市主城区出租汽车电动化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营造良好经营环境。市交通运输部门要联合市总工会指导出租汽车行业协会、巡网融合服务的网约车平台共同打造提供休息、就餐、阅读等“硬件”服务的“司机之家”“出租汽车驿站”等。属地人民政府要将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停靠点、候客泊位等服务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统筹合理布局,要结合运力规模,统筹考虑新能源汽车所需的充电桩、换电站等设施建设,妥善解决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换电(充电)、停车、就餐、如厕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在机场、车站、码头、商场、医院等大型公共场所和居民住宅区,应当划定巡游车候客区域,为出租汽车运营提供便利,更好地为乘客出行提供服务。
(三)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和非法改装。市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会同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活动,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加大对组织非法运营活动的网约车平台公司、私人小客车执法处罚力度。市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公安交警等部门要组织联合执法,层层压实责任,对我市非法“油改气”出租汽车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杜绝在用出租汽车非法“油改气”行为。
(四)强化宣传舆论引导。市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宣传部门加强出租汽车电动化政策解读和宣传报道,凝聚共识,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行业素质提升行动,发挥主人翁意识,增进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参与感和积极性,树立先进典型,宣传典型事迹,努力营造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环境。
(五)切实维护行业稳定。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按职责落实好维稳责任,进一步完善出租汽车信息数据监测与分析应用,建立健全行业稳定情况评估与预警机制,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应急响应,妥善处置不稳定事件,确保行业稳定。
本工作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参照执行。
欧洲五大联赛:《推动上饶市主城区出租汽车电动化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工作方案(送审稿)》的起草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主城区出租汽车市场经营和管理秩序,加快出租汽车电动化进程,提升行业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省(部委)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推动上饶市主城区出租汽车电动化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工作方案(送审稿)》),现提请市政府常务会审议研究,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起草依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把坚持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加快出租汽车电动化进程,持续打造绿色低碳交通体系,有助于开拓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持续增强发展的潜力和后劲。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欧洲五大联赛: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欧洲五大联赛: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8〕163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欧洲五大联赛省道路运输条例》、《欧洲五大联赛省人民政府欧洲五大联赛:印发<欧洲五大联赛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24〕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欧洲五大联赛省人民政府欧洲五大联赛:印发〈欧洲五大联赛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24〕9号)要求“到2027年,力争各设区市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比例达到86%,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新能源化比例达到74%以上”。截至2024年年底,市主城区有413辆(占80.82%)巡游车经营期和使用期到期面临报废更新,2025年30辆(占5.87%)、2026年46辆(占9%)、2027年6辆(占1.17%)、2028年-2031年16辆(占3.13%)也将陆续到期更新。
二、起草过程
我局于2023年12月成立了出租汽车工作专班,在全面摸清了行业底数的基础上,外出赣州市、重庆市、衢州市、温州市等地开展了考察学习,并借鉴省内外已实施出租汽车电动化城市的做法,形成了《工作方案(初稿)》。召开了座谈会,充分听取了相关部门、出租汽车代表等意见建议,形成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期间,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专题听取了有关情况汇报并提出工作要求。4月16日,市司法局派员前往我局就《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制定进行了主动对接和上门指导。5月8日,市司法局出具了合法性审核意见,我局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了修改,形成了《工作方案(修订稿)》。5月13日至5月15日,面向主城区巡游车车主,我局举办了5期出租汽车电动化政策宣贯培训,解读相关政策,主动引导预期,同时,在市委政法委、市委信访局、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等部门支持配合下,多措并举,及时化解社会稳定风险苗头。5月16日,我局组织召开了加快上饶市主城区出租汽车电动化专家论证会,对出租汽车电动化工作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进行了评估论证,一致认为《工作方案(修订稿)》切实可行。5月24日和5月27日,市政府分管领导分别主持召开了市主城区出租汽车电动化工作调度会和出租汽车电动化工作征求意见会,会后我局对《工作方案(修订稿)》进一步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工作方案(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送审稿)》共三大部分,分别为: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该部分明确了上饶市主城区出租汽车电动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即发挥市场机制和政府引导作用,坚持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坚持标准引领、有序提升,持续打造绿色低碳交通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第二部分,“主要措施”。该部分主要包括:一是提升巡游出租汽车电动化水平:实施阶梯式价格补贴,本轮经营期内更换换电式新能源汽车补贴1.5万元/辆,更换充电式新能源汽车补贴1万元/辆,更换传统燃油车不予补贴;执行过渡期临时运价,过渡期内(2025年12月31日前),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按现行的“一类车型”运价标准执行,市发改部门结合运营实际情况按法定程序进行重新核定,过渡期满后执行新的统一运价。二是加快换(充)电补能保障网络建设。三是积极推动巡游车新技术、新模式应用。四是开展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改革。五是建立健全诚信考核机制,本轮市主城区出租汽车车辆使用周期和经营许可期限为8年。
第三部分,“组织保障”。分别为:加强组织领导、营造良好经营环境、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和非法改装、强化宣传舆论引导、切实维护行业稳定。
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汇总表
序号 |
单位 |
对征求意见稿提出的意见 |
采纳情况 |
不采纳理由 |
1 |
市委宣传部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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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委政法委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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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治安支队)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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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市委网信办 |
无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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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市委信访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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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市财政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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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市工信局 |
建议删除其作为成员单位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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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市发改委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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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市市管局 |
建议:对出台的工作方案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防止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避免出现排除限制等政策内容。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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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市总工会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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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市城控集团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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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车主姓名 |
对征求意见稿提出的意见 |
采纳 情况 |
不采纳理由 |
1 |
饶用伟 (赣EX1330)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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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黄影辉 (赣EX1458) |
建议在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同时,允许车主自主购买新能源汽车和燃油车(含油气两用)车辆。 |
不采纳 |
本《方案》未限制车主采购燃油车(含油气两用)车辆 |
3 |
张国红 (赣EX2598) |
建议新能源汽车和燃油车(含油气两用)车辆均执行一类车型运价标准。 |
不采纳 |
新能源汽车价格普遍10万元以上,燃油车(含油气两用)普遍价格10万以下,且新车需运营一段时间(半年以上)后,物价部门才能详细测算成本。故建议先按《欧洲五大联赛:上饶中心城区巡游出租车差别运价的批复》(饶价费字〔2016〕24号)执行差别运价,待运营成本核算后,根据市场情况再考虑重新定价。 |
4 |
曾昭德 (赣EX1153) |
建议新能源汽车和燃油车(含油气两用)车辆使用周期一致,均为8年。 |
不采纳 |
经测算,现有燃油车(含油气两用)车辆六年经营期运行后平均行驶公里数为90万公里,车辆动力性、经济性、环保性、安全性明显下降,且自2004年以来,我市主城区巡游车(燃油车)使用期和经营期一直是6年。 |
5 |
徐后友 (赣EX0489) |
建议在核定电费时,应与换电站经营方商定价格,避免运营后期随意加价。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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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罗贤礼 (赣EX1318) |
建议在购买新能源汽车保险方面降低成本,解决车主的后顾之忧。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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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李志坚 (赣EX1375)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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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高强 (赣EX1141) |
建议购买新能源车时补贴力度再加大一些。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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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卢绍群 (赣EX1147)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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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陈卫平 (赣EX1141) |
建议在新能源汽车维修上降低维修成本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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