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上饶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饶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
目 录
一、实施背景
(一)发展基础
(二)发展趋势
二、发展目标
(三)总体目标
(四)具体指标
三、重点任务
(五)兜底线、促普惠、市场化协同发展
(六)强化居家社区服务
(七)促进医养康养结合
(八)探索特色多样性服务
(九)培育壮大用品和服务产业
四、保障要素
(十)健全工作机制
(十一)统筹整体推进
(十二)加大资金投入
(十三)专业人才培养
(十四)创新支持政策
(十五)加强规范监管
(十六)营造友好环境
五、附件
附件1重大项目清单
附件2重大改革清单
附件3重大政策清单
上饶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全民“幼有所育、老有所养”的期盼,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欧洲五大联赛: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民政部欧洲五大联赛: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民发〔2019〕8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欧洲五大联赛: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精神,为整体解决“一老一小”问题,扎实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上饶,古称信州,欧洲五大联赛省地级市,是欧洲五大联赛旅游资源第一大市、人口第二大市、面积第三大市,地处赣浙闽皖四省交界处,是欧洲五大联赛的“东大门”,东联浙江、南挺福建、北接安徽,处于长三角经济区、海西经济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三区交汇处。自古就有“上乘富饶、生态之都”、“八方通衢”和“豫章第一门户”之称。上饶下辖12个县(市、区)和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户籍人口792万,总面积2.28万平方公里。
上饶是一座交通便利的“高铁城市”,已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性的综合交通枢纽;上饶是一座风景如画的“旅游城市”,境内有1个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2个世界自然遗产、2个世界地质公园、3个5A级景区、34个4A级景区;上饶是一座底蕴深厚的“人文城市”,自古以来人文荟萃、人才辈出;上饶是一座充满潜力的“新兴城市”,主要经济指标增幅保持全省第一方阵,到处都是活跃跃的创造,到处都是日新月异的变化。
1.政策保障支持
养老服务方面。上饶市委、市政府出台《上饶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欧洲五大联赛: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的实施意见》和《上饶市人民政府印发欧洲五大联赛:进一步推进医养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放宽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投入、鼓励科技创新、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要素保障、加快壮大专业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培育和促进康养融合发展、加大融资支持、制定特殊的价格引导政策等方面,明确了工作方向和措施,建立了上饶特色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为进一步加大养老用地保障,上饶市总体用地规划明确规定,用于养老服务业的各类用地将予以按需兜底保障,打通了土地瓶颈制约。“十三五”时期,全市供应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总计504.61亩,其中城镇用地423.98亩,为养老服务机构的布局建设和有序扩展提供了用地保障。
托育服务方面。坚持综合施策,将托育服务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在《上饶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提出开展托育服务扩容工程,支持社会力量发展综合托育服务机构和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同时,将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布局纳入各县(市、区)“十四五”总体规划,要求各县(市、区)要建成不少于1个规范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将“每千人口0-3岁婴幼儿托位数”列入上饶市“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发展规划主要指标。2021年,市卫健委、发改委联合下发《欧洲五大联赛:认真落实“十四五”时期各县(市、区)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年度目标任务的通知》,建立以完成目标任务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逐年分解托位数和托位建设任务,确保任务落实。
2.配套设施建设
养老设施方面。截至2022年上半年,全市共有公办养老机构186家,建筑面积41.72万平方米,床位总数9602张,收住老人共计3340人;民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12家)76家,建筑面积24.5万平方米,床位总数8852张,收住老人共计3187人;共有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515个,农村老年幸福食堂建成1758个。老龄健康服务体系成效明显,全市14家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总设置率达63.41%,安宁疗护试点机构4家,两证齐全(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或备案,并进行养老机构备案)的医养结合机构达13家,床位2053张,入住老人1446人,签约服务老人28.96万人;医疗卫生机构与300多家养老机构签约,签约率达100%。
表1 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统计表
县(市、区) |
建制村个数 |
农村居家养老具备助餐功能设施个数 |
农村居家养老提供餐饮设施个数占建制村比例 |
||
信州区 |
46 |
37 |
80.43% |
||
广丰区 |
167 |
134 |
80.24% |
||
广信区 |
182 |
146 |
80.22% |
||
玉山县 |
184 |
163 |
88.59% |
||
铅山县 |
162 |
123 |
75.93% |
||
横峰县 |
63 |
49 |
77.78% |
||
弋阳县 |
127 |
96 |
75.59% |
||
德兴市 |
77 |
72 |
93.51% |
||
婺源县 |
172 |
149 |
86.63% |
||
万年县 |
130 |
97 |
74.62% |
||
余干县 |
326 |
261 |
80.06% |
||
鄱阳县 |
530 |
422 |
79.62% |
||
三清山 |
11 |
9 |
81.82% |
||
上饶经开区 |
14 |
0 |
0% |
||
合计 |
2191 |
1758 |
80.23% |
||
表2公办养老机构情况汇总表 |
|||||
县(市、区) |
福利院(敬老院)数 |
老年人数 |
床位总数 |
||
信州区 |
3 |
41 |
159 |
||
广丰区 |
22 |
423 |
1254 |
||
广信区 |
19 |
329 |
691 |
||
玉山县 |
15 |
348 |
1098 |
||
铅山县 |
17 |
140 |
877 |
||
横峰县 |
5 |
98 |
239 |
||
弋阳县 |
17 |
286 |
850 |
||
德兴市 |
15 |
178 |
337 |
||
婺源县 |
7 |
120 |
544 |
||
万年县 |
18 |
409 |
840 |
||
余干县 |
20 |
354 |
502 |
||
鄱阳县 |
27 |
610 |
2213 |
||
上饶经开区 |
1 |
27 |
136 |
||
合计 |
186 |
3363 |
9740 |
在托育设施方面,我市0-3岁各类托育服务机构共有455家,其中:公办51家(全部为幼儿园延伸),民办399家,其它5家;纯托育机构(含家庭托育点)78家,幼儿园托班381家;营利性托幼机构261家(占比57.4%),非营利性托幼机构160家(占比34.9%),事业单位性质38家。可提供托位17870个(其中,普惠性托位数7542个),实际收托0-3岁婴幼儿人数9113人,其中:收托2岁以上7722人(占比84.7%),2岁以下1391人(占比15.3%);全日托8076人(占比88.6%)。
表3 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摸底核查数据统计表 |
|||||||||||||||
摸底核查机构的范围 |
提供托 育服务 的机构 数(个) |
可提供 托位数 (个) |
实际收 托婴幼 儿数(个) |
是否具有 《托育机构 卫生评价 报告》(个) |
是否具有 消防安全 检查合格 证明(个) |
是否具有 《食品经 营许可 证》(个) |
|||||||||
总计 |
455 |
17870 |
8919 |
119 |
200 |
375 |
|||||||||
未持有编制、教育、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颁发的任何证照 |
7 |
435 |
121 |
0 |
2 |
2 |
|||||||||
超注册登记范围提供托育服务 |
5 |
115 |
55 |
4 |
4 |
4 |
|||||||||
已依法注册登记,但未在卫生健康部门备案 |
60 |
3483 |
1632 |
2 |
18 |
45 |
|||||||||
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合格的幼儿园,开设招收3岁以下幼儿的托班,未在卫生健康部门备案 |
363 |
11765 |
5991 |
92 |
155 |
303 |
|||||||||
已在卫生健康部门备案 |
20 |
2072 |
1120 |
20 |
20 |
20 |
|||||||||
表4 上饶市每千人口托位情况表 |
|||||||||||||||
行政区 |
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 |
现有托 位数(个) |
核算每千人口托位个数 |
其中幼儿园托位数(个) |
核算每千人口幼儿园托位个数 |
其中托育机构托位(个) |
核算每千人口托育机构托位个数 |
托育机构已备案数 |
|||||||
常住人口数(万人) |
|||||||||||||||
上饶市 |
659.68 |
17870 |
2.71 |
11775 |
1.78 |
6095 |
0.92 |
20 |
|||||||
信州区 |
54.63 |
2038 |
3.73 |
1318 |
2.41 |
720 |
1.32 |
3 |
|||||||
广丰区 |
77.73 |
1711 |
2.20 |
1156 |
1.49 |
555 |
0.71 |
1 |
|||||||
广信区 |
74.8 |
2583 |
3.45 |
2041 |
2.73 |
542 |
0.72 |
1 |
|||||||
三清山 |
1.7 |
|
|
|
|
|
|
|
|||||||
开发区 |
9.34 |
50 |
0.54 |
0 |
0 |
50 |
0.54 |
|
|||||||
玉山县 |
50.51 |
1394 |
2.76 |
1039 |
2.06 |
355 |
0.70 |
1 |
|||||||
铅山县 |
38.03 |
935 |
2.46 |
705 |
1.85 |
230 |
0.60 |
|
|||||||
横峰县 |
18.76 |
530 |
2.83 |
530 |
2.83 |
0 |
0 |
|
|||||||
弋阳县 |
33.98 |
295 |
0.87 |
0 |
0.00 |
295 |
0.87 |
|
|||||||
余干县 |
84.22 |
710 |
0.84 |
535 |
0.64 |
175 |
0.21 |
|
|||||||
鄱阳县 |
119.21 |
1085 |
0.91 |
0 |
0.00 |
1085 |
0.91 |
3 |
|||||||
万年县 |
35.74 |
1944 |
5.44 |
1444 |
4.04 |
500 |
1.40 |
1 |
|||||||
婺源县 |
31.57 |
1870 |
5.92 |
910 |
2.88 |
960 |
3.04 |
7 |
|||||||
德兴市 |
29.46 |
2725 |
9.25 |
2097 |
7.12 |
628 |
2.13 |
3 |
3.服务需求情况
养老服务需求量。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情况,我市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114.86万人,占总人口的17.6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80.83万人,占总人口的12.45%。预测到2025年总人口为648万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将突破130万人,超过总人口的20%,从轻度老龄化进入中度老龄化。经测算到2025年,总床位数量超过26000个,其中新增床位7500个以上;每千名老年人口养老床位达20床以上,其中60%护理型床位。
托育服务需求量。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情况,我市0-3岁婴幼儿(以下简称婴幼儿)30万人左右,约占全市总人口的4.62%。根据预测,2025年总人口648万人,按照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4.5个托位目标测算,婴幼儿照护托位需求为29160个,其中新增托位为11290个。
4.产业发展成效
养老产业成效。在“十三五”期间,以全国第五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为基础,深入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医养结合、公建民营、综合示范创建、综合责任保险等改革试点,积极开展智慧养老应用,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创新思维,逐步构建起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全市共有养老机构262家,床位总数18454张,收住老人共计6527人;共有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15个,农村老年幸福食堂建成1758个。在中心城区打造了“叁医柒护”、“一棵树”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本土品牌,引进了全国知名品牌机构“九如城”进行公建民营项目运营。12个县(市、区)建立了特困失能人员护理补贴制度,全市失能半失能特困集中供养率大幅提高。
托育产业成效。自2019年婺源县启动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工作以来,我市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打造了可复制推广的6种普惠性建设模式,兴办了有社会资本个人创办托位达5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50余家,促进全市各地0-3岁托幼机构相继注册营业,已完成备案20家。近年来,全市共计申报成功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项目8个,争取项目资金1195万元,增加普惠托位1380个,储备普惠性托育重大项目28个,有效推动全市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各地新建或拟建以“医育结合”模式为主的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及公办托育机构11家,随着各地项目不断完工,相继投入运营,全市托育服务内涵和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从“一老”方面看。我市老龄化进程持续加深,预计到2025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数量将突破总人口20%。随着老龄化的加速发展,高龄老年人相应增加,失能失智照护刚需凸显。我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养老金逐步提高,个人支付能力逐渐增强,养老产品和消费需求快速增加。我市老城区、老年人集中聚居区对于养老机构需求较大。区域教育、商业、娱乐休闲等生活性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护理型床位数量难以满足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刚性需求。公办养老机构规模小、基础设施不完善,无法提供多样性养老服务。养老服务智能化不高,养老信息资源与我市数字化建设的整合共享程度较低。缺乏养老服务人才,护理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医养结合投入偏少,出现市场供应不足、供需结构不匹配等问题,一些高端的、缺乏医疗照护功能的养老床位空置,而医养结合、普惠养老床位一床难求。
从“一小”方面看。随着三胎政策逐步放开,以及人口老龄化和家庭规模小型化,家庭抚幼功能将有所弱化,导致婴幼儿家庭的托育服务需求日益增长。目前我市社会托育服务供给严重不足,托育服务市场的供需矛盾突出,存在数量少、基础弱、管理松等多种问题,加上家庭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呼声较大,特别是双职工家庭,迫切希望获得专业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我市“一老一小”问题体现在:①床(托)位总量严重不足;②城乡发展不平衡;③供需结构不匹配;④医养(育)结合与普惠性供给不足。
“一老”方面。全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有114.86万人,床位总数18454张,收住老人共计6527人,每千名老年人口养老床位仅有16.07,收住比例35.37%。城郊和农村的床位空置率较高、普通型养老床位空置率较高,城区社区养老服务床位不足、护理型养老床位明显少于自理型床位,难以满足老年人就近就便、原居安养的长期照护需求。
“一小”方面。缺口更大,全市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17870个,每千常住人口托位2.71个,低于全国每千常住人口4.50个托位目标值,远低于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每千人口拥有托位数12个以上的水平。且全市备案托育机构只有20家,对比总体455家托育机构数量,备案率过低,缺乏规范管理,没有具有示范作用的高质量项目。
推进“十四五”上饶市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必须理清发展思路,确立指导思想,把握基本原则,明确目标任务,在新起点上制定养老托育服务发展任务,构建养老托育服务新发展格局。
1.养老服务总体目标
扎实推进现代化大美上饶养老服务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构建城乡覆盖、功能完善、服务多元、监管到位的全方位“大养老”服务发展格局。到2025年,人人享有多样化、普惠型的基本养老服务,上饶特色的现代化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协调发展,养老服务市场得到全面开发,养老设施供给能力大幅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养老服务体系结构趋向合理,养老服务政策、体制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居家养老便捷提升。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更加紧密,家庭适老化改造更加普及,家庭照护支持政策进一步健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实现有效覆盖,到2025年,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90%以上,社区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基本建成。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
——机构养老提质增效。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达到60%以上,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家符合省三星级以上的专业照护供养服务设施,力争全市建有不少于8家符合省四星级以上标准的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公办医养结合机构比例进一步扩大,全市新增医养结合床位数1000张以上。所有护理员具备基本康复知识,高级护理员掌握康复技能。
——福利水平明显提升。失能失智老年人能得到长期照护保障,高龄津贴、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提高,老年优待对象扩大、更加精准。探索老年人福利政策逐步惠及常住老年人口。
——城乡养老更加均衡。养老服务设施相对均衡覆盖,老年人不分户籍享受养老服务设施。农村老年人得到基本养老服务。
——护理队伍增量增质。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15人,高级和技师级护理员占持证护理员的10%以上。
——智慧养老深化拓展。养老服务数字化改革取得重大成果,智慧养老服务平台高效运行,适老化智能产品和服务供给丰富,智慧场景高频应用,老年人获取服务更加便利。
——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联动发展,推动养老与文化、教育、家政、医疗、保险、旅游等融合发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养生养老等新兴业态不断兴起,养老产业链条不断拉长,养老服务内容不断丰富。
2.托育服务总体目标
按照《欧洲五大联赛: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欧洲五大联赛: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任务目标,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积极推动托育设施建设,增强普惠性托育服务的提供,发挥公办托育机构的示范效应,促使托育服务机构规范化。到2025年,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资源配置合理,婴幼儿照护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力争达到4.5个,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强化多元发展重普惠。加快推进普惠性托育服规划建设,不断扩大普惠覆盖范围。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模式支持社会资本新建、改建、扩建、联建一批具有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培训、家庭养育指导和家长课堂等多功能的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鼓励幼儿园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推动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支持各类高校与妇幼保健机构共建婴幼儿照护服务实训基地。
——强化队伍建设强专业。要探索建立托育人才专业标准和职业认定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培养托育服务专业人员,提升整体从业人员专业技能与素质。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中职学校、高职院校和本科院校设置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或托育方向。针对机构需要,加强职业教育和业务,完成年1000人次托育人员职业教育,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可持续发展,
——强化规范建设重制度。加快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及设施建设相关规范和服务标准,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管理规范和配套支持政策,保障托育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执行国家、欧洲五大联赛省欧洲五大联赛:托育场所设施有关建设标准、指南和实施办法,完善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置。严格实行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
——强化政策投入重保障。新建住宅小区要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并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将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和教育设施专项规划中,优先保障需要独立占地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鼓励各级政府采取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政策措施,加大对社会力量和用人单位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力度,优先支持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发展,落实税收、能源供给方面优惠政策。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管理所需的经费每年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发展,保障日常办公、监管与指导、专业研究等工作。对普惠性托位建设提供相应的资金补贴,将婴幼儿照护服务从业人员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范围,加大培训力度,对符合政府补贴对象的从业人员,参加保育员、育婴员等项目培训并鉴定合格的,可按规定给予培训费补贴。
表5 上饶市“一老一小”人口服务体系建设主要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目标值 |
指标性质 |
1 |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5.5% |
约束性 |
2 |
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 |
>90% |
约束性 |
3 |
城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 |
100% |
约束性 |
4 |
智慧养老社区覆盖率 |
80% |
预期性 |
5 |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重 |
60% |
约束性 |
6 |
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
100% |
约束性 |
7 |
养老服务人员岗前培训率 |
80% |
约束性 |
8 |
街道乡镇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 |
60% |
约束性 |
9 |
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 |
100% |
约束性 |
10 |
全市建制村建成“老年幸福食堂" |
85% |
约束性 |
11 |
失能老人社区帮扶率 |
100% |
约束性 |
12 |
“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圏,助餐、助洁、助浴、助行等服务机制 |
建立完成 |
预期性 |
13 |
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
60% |
约束性 |
14 |
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总数(个) |
29160 |
约束性 |
15 |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
4.50 |
预期性 |
16 |
新建和正在建设的居住(小)区每千人口规划托位数(个) |
10 |
预期性 |
17 |
老城区和己建成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居住(小)区每千人口托位数(个) |
8 |
预期性 |
18 |
普惠托育托位占比 |
60% |
预期性 |
19 |
托育机构从业人员接受专业培训的比例 |
80% |
预期性 |
20 |
老年大学覆盖面 |
每县(市、区) 至少一所 |
约束性 |
——兜底保障。“一老”方面,突出公办养老机构的公益属性,制定公办养老院入住评估轮候管理办法和收费指导标准。发挥公办(含公建民营)养老院兜底保障作用,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重点为低保、低收入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承接被取缔养老院收住老年人临时安置任务,在此基础上允许将空余床位向社会开放,收益用于支持兜底保障对象的养老服务。全面落实高龄老人补(津)贴和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落实政府兜底养老保障基本职责,推进高龄津贴、护理补贴、服务补贴等老年人福利补贴优化整合,推动与残疾人两项补贴、社会救助等政策进一步衔接,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和具体实施方案,完善补贴方式方法,提升精准度和有效性,实现补贴全面覆盖60岁以上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确保困境老年人均能有效得到帮扶。到2025年,困境老年人帮扶率达到100%。“一小”方面,逐步提高公办托育机构占比,建立兜底性托育服务清单,并强化资金保障。积极探索婴幼儿照护标准与管理办法的施行,发挥公办托育机构的公益性,对社区开展家庭邻里式婴幼儿照护服务点建设,对农村和贫困地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建设起到支持和指导作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负责,不再列出。〕
——普惠服务。“一老”方面,要重点发展多样化、多层次、品质化的普惠型养老服务,大力提升老年人社会福利水平,在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同时,推动人人可及、价格合理、丰富便捷、品质可靠的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推动医养融合发展,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按照就近就便、互利互惠的原则,各类养老机构根据医疗康复的实际需求,与邻近医疗机构签订长期合作协议,明确双方责任。着力构建涵盖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适度普惠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完善社区养老配套设施建设标准和要求,制定监督落实的机制办法。实施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支持专业化、医养结合能力突出的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建设,持续扩大普惠性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到2025年,全市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为100%,每个街道建设至少1所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城市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90%以上,居家社区养老紧急救援系统广泛应用。“一小”方面,实施普惠托育专项行动,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机构,建成一批具有辐射带动效应的示范单位。实施好公办托育服务能力项目,市本级建设1所承担指导功能、示范性、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建设托育服务平台,持续提高家庭科学养育指导能力,从业人员接受相关培训的比例达到80%以上。加快“互联网+托育”发展。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力争达到4.5个,其中普惠托位数达到2.7个,社区托育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50%以上,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市场协同。“一老”方面,充分调动行业市场主体的积极性。积极推进养老服务行业内涵从传统老年人护理和老年医疗拓展到健康教育、适老化环境改造、老年人技能培训、老年人旅居等多个行业,充分调动这些行业中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使其在服务好老年人的同时实现自身发展。发挥社会组织尤其是老年人组织的作用。引导、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为老年人提供专业服务,并将其作为老年人扩大社会参与、促进自我实现的重要平台,增进老年人身心健康与社会认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慈善组织公益培训、网络公开培训课程等多种方式,开展家庭照护技能培训,帮助家庭成员提高照护能力。引导开展银龄互助活动,倡导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探索“喘息服务”、“时间银行”,成立老年人志愿服务队等养老服务模式创新,发扬互助传统,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需要帮助的老年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鼓励市场逐步形成高中低合理配置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引导老年人转变养老消费理念,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推动老年人愿意买、买得到、买得起。“一小”方面,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模式支持社会资本新建、改建、扩建、联建一批具有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培训、家庭养育指导和家长课堂等多功能的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支持鼓励企业用人单位、产业园区以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等方式,根据家庭的实际需求,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方便有需求的群众兼顾工作和婴幼儿照护。〔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优化布局。“一老”方面,积极推广“机构+社区+居家”开放式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模式。推进养老机构结构性调整,养老机构在保证入住老年人养老服务质量的基础上,发挥专业养老资源优势,打破机构“围墙”,聚焦失能失智及高龄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提升护理型床位占比,将助餐、日托、居家护理、康复保健等服务辐射周边社区。社区为养老机构、为居家老人提供医疗、志愿者、文体活动等支持服务,养老机构和社区互为支撑设置家庭照顾床位。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充实家庭养老服务内涵,将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纳入政府养老服务目录,组织养老机构、社会组织、社工机构、红十字会等开展养老照护、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培训。新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列入土地出让合同,与住宅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民政等相关部门参与综合验收。以建设社区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为目标,大力发展助餐、助急、助医、助行、助浴、助洁、家政等服务,培育一批以照护为主业、辐射社区周边、兼顾上门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结合城市品质提升和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加大对旧城区和已建住宅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支持力度,旧城区和已建住宅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者养老服务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的,按照每百户不低于15平方米的标准,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和租赁等方式进行配置。到2025年,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为100%。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支持特殊困难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一小”方面,各级政府采取政府补贴、行业引导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等公有场地和设施,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社区开展家庭邻里式婴幼儿照护服务点建设,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通过社区平台与有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的家庭,就近建立帮带照护关系,提供公益性照护服务。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托育服务建设整体规划要求,合理设置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城镇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要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在就业人群密集的产业聚集区域和用人单位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筑设计、功能布局、设施设备、设置规模、人员配置等应以安全适宜为前提,严格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委欧洲五大联赛: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人口发〔2019〕58号)和住建部《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2019年版)以及国家相关抗震、消防标准的规定。〔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
——服务提升。“一老”方面,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示范站点建设,丰富站点服务功能,因地制宜积极发展“长者食堂”、“家门口的社区老年大学”、“关爱长者时间银行”、“老年人心理健康服务站”、“慈善+适老化资源链接服务”、“社区养老床位”等服务项目,打造具有地区特色的养老服务社区。到2025年,城市社区“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基本建成,城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帮扶。引导社区重点关注帮扶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重点关注特殊困境老人照护照料。到2025年,全面建立居家社区探访制度,失能老人均能有效得到社区帮扶,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一小”方面,以公办幼托机构为示范,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和政策体系的完善,不断扩大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覆盖和普惠范围,到2025年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委〕
——发展医养康养结合机构。支持一批三级综合医院向康复、护理和养老服务延伸,引导一批二级及以下综合医院转型发展为收治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的医养结合机构,扶持一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举办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院、安宁疗护机构等医疗机构。鼓励具备条件的红十字会积极争取社会力量支持,结合实际兴办公益性医养结合机构。推进城乡社区医养结合,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机构、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批城乡社区医养结合设施,重点为城乡社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服务。鼓励各地通过腾退、置换、租赁等方式整合闲置资源,开辟社区医养结合设施。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内部建设医养结合服务设施。依托社区医院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住院病房涉老床位,做实医养结合服务。鼓励新建或改建的乡镇敬老院、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统筹规划,毗邻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进一步探索整合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重点为失能特困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流程和环境。政府对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区域总量不作规划限制。按照“非禁即入”原则,不得设置并全面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限制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的经营性质。到202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80%。〔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
——完善医养康养服务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就近就便、全面覆盖”原则,推动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签约合作,制定签约合作协议示范文本,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内容、方式、责任、费用等。养老机构要为协作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配备必要的工作场所。医疗卫生机构要为协作的养老机构提供就医便利,制定相应的便利就医具体内容、工作制度及服务流程。养老机构也可通过服务外包、委托运营、护理型床位托管等方式,由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养老机构中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与签约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双向转诊机制。着力构建涵盖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适度普惠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全面深度促进医养融合发展。简化医养结合机构的设立流程,取消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可通过变更登记事项或经营范围开展养老服务。鼓励民营医院、职工医院、康复疗养机构依托其医疗卫生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确保入住老年人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鼓励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所在行政区域内的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推动社区医院、家庭医生与老年人建立契约服务关系,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康复、护理功能,加快推进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
——加强老年人预防保健和长期照护服务体系。结合我市担负的省失能老年人评估指导试点项目,为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口腔疾病提供连续的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为65周岁以上的常住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免费提供1次健康体检、健康评估以及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对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由试点医疗机构定期上门提供体检巡诊服务,做到老年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试点医疗机构为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基本健康服务。对65岁周岁以上的常住老年人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实施分类干预和管理。按照《欧洲五大联赛: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发〔2019〕48号)和《上饶市人民政府印发全面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饶府字〔2019〕33号)的标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发展。依托护理院(站)、护理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增加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工作的护理服务人员数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
优化各类医康护机构的功能,形成分工合作系统。落实适应老年医疗服务需求的医保制度,为老年人在各类机构接受服务提供资金保障;鼓励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性价比高的预防服务和门诊服务,减少老年性疾病发病率和医疗费用支出。〔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财政局〕
——积极发展老年大学。加强老年人体育组织建设,协同多部门积极组织老年人参加全民健身活动。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为老年人提供公益性体育健身服务。利用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开辟老年人运动健身场地。有条件的公共图书馆开设老年阅览区域,提供大字阅读设备、触屏读报系统等,为老年人阅览提供便利。乡镇(街道)、村(社区)要为老年人提供安全可靠、环境适宜、相对固定的室内外活动场所,建立一批覆盖面广、号召力强的老年人群众文体组织。广泛建立老年人精神关爱服务组织,开展心理讲座和培训,提供专业化的心理咨询、辅导和康复服务。构建全龄段、全生命阶段老年人个性化养老服务模式。积极创新探索针对不同年龄段老年人的新型养老模式。为不同年龄段的老年人打造适应于自身的养老模式。搭建上饶市老年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促进老年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坚持“老有所学”、“老有所为”,拓展老年大学(学校)办学渠道,丰富老年大学教学内容,面向全体老年人提供教育服务,到2022年底,各县(区)至少建有一所老年大学。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老年教育,鼓励和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老年教育发展基金。加强规划和政策引领,多路径扩大老年教育供给,丰富老年教育内容与形式,完善养教结合模式,提供开放便利、灵活多样的老年教育服务。〔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委老干部局〕
——营造社会友好氛围。宣传和普及科学的健康观念,鼓励老年人树立终身发展理念,保持自尊自爱自立自强的精神风貌,积极面对老年生活,保持身心健康,融入并参与社会发展,提高生活品质。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老龄政策法规教育、老年人照护基本常识教育,倡导健康、积极、成功、向上的现代养老服务理念,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孝道文化和养老文化,发挥自尊、自立、自强和互助养老的能动性、创造性。引导老年人树立社会化养老服务的消费观念,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老年消费环境。加强老年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新时代下老年思想教育工作。发挥老年人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发展社会公益中的经验优势和威望优势,继续做出贡献并实现个人价值。鼓励老年人自发自愿组建学习小组、艺术小组、职业交流小组、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指导帮助老年人群众性组织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发挥老年协会在促进社会发展、调解涉老纠纷、活跃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积极宣传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政策,努力提高群众认知度,营造婴幼儿照护服务友好的社会环境。充分利用公办机构、国有单位、社区的空闲场地建设一批儿童劳动教育、自然教育、课外实践、科技体验、素质拓展等活动场所设施,向所在地全体适龄儿童提供公益或普惠性服务。支持城市街区、道路、社区以及学校、医疗机构、公园、图书馆、绿地等公共空间和公共设施适儿化改造等。〔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妇联〕
——壮大老年康复用品产业。结合全国第五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在中心城区开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试点。到2022年底,实现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社区覆盖率达到50%,建成布局合理、产品丰富、方便快捷的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格局,形成可持续、可复制的社区租赁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市管局、市民政局、市发改委〕
——落实婴幼儿服务用品保障。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标准,对婴幼儿人身安全、饮食安全、消防安全和卫生健康安全负主体责任,要建立管理规范和安全制度,配备安全设施、器材和安保人员,严防安全事故发生。提供餐饮服务的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确保食品安全,严防食源性疾病发生。各级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要按照职责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咨询服务和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卫生保健进行检查,预防控制传染病,降低常见病发病率。〔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市管局、市商务局〕
——加快建设上饶市养老服务信息网络。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化和智能化发展积极探索物联化、互联化、智能化的养老服务。推进养老服务业与“互联网+”的融合发展。依托智慧民政-市社会福利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市级养老服务云计算大数据基地,搭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智慧养老公共服务平台以及老年人居家呼叫服务系统和应急救援服务网络,有效连接智能产品终端与老年人及其家庭,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线上线下等老年需求服务项目,实现机构、社区与居民之间养老信息和资源的互通共享。积极推动智能养老技术的试点和示范,建立“智慧养老社区”,全面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实现对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数字化、网络化、动态化和智能化服务。到2025年底,“智慧养老社区”覆盖80%以上的城镇社区。〔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发改委〕
——加快建设上饶市托育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托育信息管理平台,对接妇幼健康信息系统,信息化管理托育机构的申办过程、在线监控、综合监管、信息公开、诚信记录、人员信息以及业务数据等,建立智慧托育服务体系,提供智能化托育服务。推进“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站服务”,简化托育机构设置审批流程,加强部门间信息沟通,推进监管事项优化整合,建立更加便捷的移送、查处、反馈机制。推动育婴、保育、保健、托育管理等专业人才数据采集和共享开放,绘制普惠性托育资源“一张图”。〔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市管局、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
各级政府要将本方案重点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和目标责任制考核,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和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健全养老托育工作体制机制,形成推进方案实施的合力。建立健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服务中心,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工作力量。建立健全养老托育工作委员会协调工作机制,强化成员单位目标责任制,量化细化工作任务,定期调度养老托育工作,建立健全工作考评机制,确保本方案任务全面落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医保局、市市管局〕
——强化组织协调。将养老托育服务业发展规划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发改和民政等部门负责推进养老服务业体系建设,发改和卫健等部门负责推进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各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协作、联动推进,形成发展养老托育服务业的整体合力,整体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婴幼儿托育需求旺盛形势。
——加强监督评估。建立评估机构,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各项评估工作,将评估结果与等级评定、政府补贴、奖惩实施等相结合,并充分运用于养老托育服务的准入、退出机制,完善养老服务监督功能。从而加强各类养老托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实施检查评估,开展等级评定并向社会公示。〔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建立婴幼儿入托补贴制度。对在幼儿园设立托班提供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按照学前教育同等政策对待。鼓励托育机构降低收费标准,对按照当地政府普惠指导价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的托育机构,财政按照实际招收的托育人数和月数,以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将婴幼儿照护服务从业人员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范围,加大培训力度,并按规定予以技能水平评价。对符合政府补贴对象的从业人员,参加保育员、育婴员等项目培训并鉴定合格的,可按规定给予培训费补贴。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态势和养老托育需求量的增加,应将养老托育服务投入纳入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投入应稳定增长。通过市场化发展吸纳民间资本投入,培育养老托育服务市场,引导家庭和个人养老服务消费,探索设立养老服务基金等形式,构建养老托育服务事业多元投入和分担机制。福利彩票公益金60%以上用于支持养老托育服务发展。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逐步形成政府投入带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经费多渠道筹集机制。鼓励国有资本、社会资本等积极参与养老托育产业发展,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自办或合办养老服务设施,利用现有资金和政策渠道对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发展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市管局〕
“一老”方面。鼓励市内职高院校开设老年康复护理专业,扩大招生规模,做强一批老年康复护理学科与专业。探索养老护理人员的职业晋升通道,增加奖补力度,从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入职补贴、专技补贴、优秀人才奖励、租房补贴等方面促进养老护理员职业化稳定发展。大力培养为老年人服务的社会工作者队伍,鼓励社工扎根村居,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精准化、精细化服务,加强基层养老力量和经办服务能力。充分利用本市欧洲五大联赛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上饶师范学院、上饶职业技术学院、市级医院的优势资源,对现有的养老服务人员按不同的要求定期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和实训,加强培训的规范性和系统性。重点打造“三支”养老服务专业队伍:培养一支具备现代养老服务理念、知识和技能的养老机构管理服务专业化队伍;壮大一支常态化的社会志愿者队伍;锻造一支高素质的康复护理队伍(医生、康复护理人员)。
“一小”方面。支持市域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以及中等职业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开设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专业,合理确定招生规模、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加快婴幼儿照护人才培养。鼓励社会力量建立具有资质的培训基地,加强婴幼儿照护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安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承担幼儿照护从业人员的实践操作、技能培训、岗前轮训、定期复训或考核评价等工作,加强对幼儿园内托班保教人员和早教机构人员的培训,建设一支品德高尚、富有爱心、敬业奉献、素质优良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队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
将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和教育设施专项规划中,优先保障需要独立占地的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在用地计划指标中,争取纳入重点保障项目范围直接配置用地计划指标。农用地转用指标、新增用地指标分配要适当向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用地倾斜。政府、事业单位和企业腾退的用地、用房,适宜的要优先用于养老托育服务。在符合相关规划和环境质量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利用低效土地或闲置土地建设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和设施。对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和非营利性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建设用地,符合划拨用地有关要求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予以保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
由民政局和卫健委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同推进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机制,定期对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政策落实、标准规范和安全管理等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奖惩,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一老”方面。要深化养老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养老服务市场“宽进严管”,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机构主责、部门协同、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加强对运营秩序的监督检查,依法打击无证无照从事养老服务的行为,及时制止并依法查处各类未注册营业执照以市场主体名义或未登记备案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的养老服务活动及其举办主体。持续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达标活动,建立养老服务风险防控体系和养老服务质量监测机制。精简行政审批手续,形成养老机构设置的跨部门、全流程综合审批。坚持事前审批与事后监管相结合,形成对养老机构的全过程监督。推进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与市场发展形势相适应,引导和激励养老服务机构诚信守法经营、积极转型升级、持续优化服务,促进养老服务业态健康有序发展。
“一小”方面。要建立健全行业准入、业务指导、督促检查、质量评价、安全保障、责任追究和信息公开等制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规章制度落实到位。要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实施动态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和分工负责的原则,地方政府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规范发展和安全监管负主要责任,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监管责任。对履行职责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纠正和查处婴幼儿照护服务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诚信档案,依法把违法违规者逐出婴幼儿照护服务市场,对虐童等行为实行“零容忍”,对相关个人和直接管理人员依法实行终身禁入,并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服务过程加强监管,让广大家长放心。〔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市管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积极宣传养老托育服务相关政策,努力提高群众认知度,营造养老托育服务友好的社会环境。要充分利用养老托育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和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及手机APP等,实现线上线下结合,加强管理和统计监测,及时发布托幼机构相关动态信息,进一步优化服务和管理。同时加大对养老托育组织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查处力度,促进养老托育组织诚信自律、规范运作。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建立完善养老托育机构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工作机制。将养老托育纳入公共安全重点保障范围,支持服务机构安全平稳运转。完善退出机制,建立机构关停等特殊情况应急处置机制。严防“一老一小”领域以虚假投资、欺诈销售、高额返利等方式进行的非法集资,保群众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大数据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
重大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建设期限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和规模 |
总投资(万元) |
组织实施单位 |
一 |
养老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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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饶市第三人民医院普惠养老医养结合建设项目 |
医养结合 养老 |
2021年至2023年 |
信州区 |
总建筑面积13500平米,建设床位450张,床均面积30平方米 |
7500 |
上饶国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 |
龙溪颐养雅园 |
医养结合 养老 |
2022年至2024年 |
广丰区 |
建筑面积约52万平方米。主要建设颐养中心、颐养医疗康复中心等。 |
220000 |
广丰区民政局 |
3 |
广信区黄沙岭乡敬老院 |
机构型养老 |
2022年至2025年 |
广信区黄沙岭乡 |
建设乡镇中心敬老院,总投资1200万元,总建筑6666平方料,床位100余张. |
1200 |
广信区民政局 |
4 |
益康医疗康复养老项目 |
医养康养结合养老 |
2021年至2025年 |
广信区罗桥街道 |
集全日制托养、护理、医养、康复、心理治疗、娱乐休闲、面向全区各阶屋民众开放的上规模高端养老服务综合体 |
40000 |
广信区民政局 |
5 |
广信区灵山养老康复服务中心 |
医养结合 养老 |
2020年至2022年 |
广信区石人乡 |
建设医养结合养老康复服务中心 |
11000 |
广信区灵山康复养老服务中心 |
6 |
玉山县失能老年人托养中心 |
失能人员 托养 |
2021年至2023年 |
玉山县冰溪街道 |
建筑面积9000㎡,护理床位160个 |
1650 |
玉山县民政局 |
7 |
玉山县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综合养老 |
2021年至2023年 |
玉山县冰溪街道 |
项目建筑面积12800㎡,床位260张 |
3300 |
玉山县民政局 |
8 |
玉山县双明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 |
乡镇机构型养老 |
2021年至2023年 |
玉山县双明镇 |
建筑面7389.2㎡,建设床位140张 |
2100 |
玉山县民政局 |
9 |
玉山县樟村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 |
乡镇机构型养老 |
2021年至2023年 |
玉山县樟村镇 |
新建樟村镇中心敬老院,建设面积5278㎡,新建床位100张 |
1500 |
玉山县民政局 |
10 |
玉山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
失能失智人员救助 |
2021年至2023年 |
玉山县冰溪街道 |
建筑面积1800㎡,床位50张 |
500 |
玉山县民政局 |
11 |
横峰县社会福利中心三期项目 |
机构型康养养老 |
2021年至2023年 |
横峰县兴安街道 |
建设一所养老康养中心,主要服务对象为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预计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床位300张 |
4500 |
横峰县民政局 |
12 |
横峰县乡镇养老院建设项目 |
结构型康养养老 |
2021年至2024年 |
横峰县各乡镇 |
在全县各空白乡镇建设一所面积约5000平方米的养老康复场所,预计总用地面积115亩,总建筑面积38800平方米,总床位1170张 |
21000 |
横峰县各乡镇人民政府 |
13 |
横峰县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居家养老 |
2021年至2023年 |
横峰县各街道社区、各乡镇行政村 |
在全县9个社区、63个行政村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预计床位数880张 |
8100 |
横峰县民政局 |
14 |
横峰县东部区域乡镇养老院(敬老院)建设项目 |
机构型康养养老 |
2022年至2024年 |
横峰县乡镇 |
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总床位100张 |
5000 |
横峰县民政局 |
15 |
弋阳县乡镇区域性中心养老院 |
乡镇机构型养老 |
2021年至2023年 |
弋阳县曹溪镇、中畈乡、漆工镇、葛溪乡、三县岭镇、湾里乡、港口镇及朱坑镇。 |
建设综合性中心养老院,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建成后的总床位约600张,其中护理型床位450张。 |
12650 |
弋阳县民政局 |
16 |
弋阳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 |
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 |
2022年至2025年 |
弋阳县各乡镇 |
总共改造改建面积约30000平方米,“十四五”期间为6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并根据老年人的身体具体情况配备辅助器具和防走失装置等设施,每年改造120户 |
300 |
弋阳县民政局 |
17 |
弋阳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 |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 |
2022年至2025年 |
弋阳县各乡镇 |
“十四五”期间建设42个社区连锁化运营、标准化管理的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提供失能护理、日间照料以及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等服务网络。 |
525 |
弋阳县民政局 |
18 |
广慈医疗康复 养老院 |
医养结合养老 |
2019年至2025年 |
铅山县鹅湖镇 |
建设高端医养结合颐养院,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护理型床位500张,分二期,一期200张已建成,二期在建。 |
3000 |
铅山县广慈医疗康复养老院 |
19 |
铅山县石塘镇中心敬老院 |
乡镇机构型养老 |
2022年至2023年 |
铅山县石塘镇 |
建筑面积4300平方米及,设置床位150张 |
800 |
铅山县民政局 |
20 |
铅山县永平镇中心敬老院 |
乡镇机构型养老 |
2022年至2023年 |
铅山县永平镇 |
建筑面积5750平方米及,设置床位150张 |
800 |
铅山县民政局 |
21 |
铅山县葛仙山镇中心敬老院 |
乡镇机构型养老 |
2022年至2023年 |
铅山县葛仙山镇 |
建筑面积4300平方米及,设置床位150张 |
800 |
铅山县民政局 |
22 |
铅山县汪二镇 敬老院 |
乡镇机构型养老 |
2022年至2023年 |
铅山县汪二镇 |
建筑面积4300平方米及,设置床位150张 |
800 |
铅山县民政局 |
23 |
德兴市昄大乡 敬老院 |
乡镇机构型养老 |
2022年至2024年 |
德兴市昄大乡 |
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设置床位107张 |
320 |
德兴市民政局 |
24 |
德兴市李宅乡 敬老院 |
乡镇机构型养老 |
2022年至2024年 |
德兴市李宅乡 |
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设置床位96张 |
380 |
德兴市民政局 |
25 |
德兴市龙头山乡敬老院 |
乡镇机构型养老 |
2022年至2024年 |
德兴市龙头山 |
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设置床位120张 |
760 |
德兴市民政局 |
26 |
德兴市绕二镇光荣敬老院 |
乡镇机构型养老 |
2022年至2024年 |
德兴市绕二镇 |
建筑面积1780平方米,设置床位160张 |
400 |
德兴市民政局 |
27 |
德兴市新营街道敬老院 |
机构型养老 |
2022年至2024年 |
德兴市新营街道 |
建筑面积 1200 平方米,设置床位110张 |
280 |
德兴市民政局 |
28 |
德兴市张村乡光荣敬老院 |
机构型养老 |
2022年至2024年 |
德兴市张村乡 |
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设置床位106张 |
380 |
德兴市民政局 |
29 |
德兴市万村乡光荣敬老院 |
机构型养老 |
2022年至2024年 |
德兴市万村乡 |
建筑面积3860平方米,设置床位100张 |
200 |
德兴市民政局 |
30 |
万年县公办养老机构适老化化改造提升工程 |
机构型养老 |
2020年至2023年 |
万年县各乡镇 |
对全县18所公办养老机构室内、外施设进行提升改造,总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总容积率1.04、建筑密度28%、绿地率51%等。 |
11000 |
万年县民政局 |
31 |
万年县智障康养福利中心项目 |
普惠性失能失智照护 |
2021年至2023年 |
万年县陈营镇 |
项目建设总面积50000平方米,拆除原有建筑1500平方米,新建一栋占地4400平方米,主要功能为病人居住、医技科室、保障系统、院内生活的6层综合大楼,总建筑面积26400平方米,并购买相关设备。本项目综合病床606张。 |
10729.56 |
万年县民政局 |
32 |
万年县湖云乡敬老院危房改造建设项目 |
机构型养老 |
2021年至2022年 |
万年县湖云乡 |
占地面积10亩,总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危房改扩建内容:新建养老用房和配套设施用房建筑面积2000㎡,投资预算525万元,床位数100张。 |
525 |
万年县民政局 |
33 |
余干县瑞洪、黄金埠、江埠、社庚4个中心敬老院项目 |
机构型养老 |
2021年至2025年 |
余干县瑞洪镇、黄金埠镇、江埠乡、社庚镇 |
占地面积80亩,建筑面积32000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设置床位1200张(含设备包),总投资8000万元。 |
8000 |
余干县民政局 |
34 |
余干县失能老人康复(养护)中心改造提升 |
机构型康养养老 |
2021年至2025年 |
余干县 |
占地面积20亩,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总投资4000万元。 |
5000 |
余干县民政局 |
35 |
余干县乡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共373个)巩固提升“颐养之家”建设 |
农村居家养老 |
2021年至2025年 |
余干县 |
巩固提升373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颐养之家”建设,总投资18500万元。 |
18500 |
余干县民政局 |
36 |
余干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 |
社区居家 养老 |
2021年至2025年 |
余干县 |
新建一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48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占地面积240亩,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总投资11500万元。 |
11500 |
余干县民政局 |
37 |
鄱阳县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
机构型养老 |
2022年至2024年 |
鄱阳县谢家滩镇、凰岗镇、柘港乡、侯家岗县、金盘岭镇、田畈街镇 |
院民楼、综合楼 |
13740 |
鄱阳县人民政府 |
38 |
婺源县中医康养服务中心 |
康养养老改扩建 |
2021年至2023年 |
婺源县蚺城街道文公南路 |
总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设置床位300张。 |
12000 |
婺源县卫健委 |
39 |
婺源县城南医养服务中心 |
医养结合养老改扩建 |
2022年至2023年 |
婺源县蚺城街道文博路 |
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设置床位100张。 |
3600 |
婺源县卫健委 |
40 |
婺源县天佑医养服务中心 |
医养结合养老改扩建 |
2022年至2025年 |
婺源县紫阳镇思溪路 |
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设置床位100张。 |
2800 |
婺源县卫健委 |
41 |
婺源县民生医养服务中心 |
新建医养结合养老 |
2022年至2023年 |
婺源县蚺城街道城南路 |
占地20亩,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设置医疗床位99张,养老床位300张。 |
15000 |
婺源县卫健委 |
42 |
婺源县中医院康复养生楼 |
康养结合养老 |
2021年至2023年 |
婺源县紫阳镇 |
占地面积33亩,建筑面积6.1万平方米,设计床位498张 |
25000 |
婺源县中医院 |
43 |
婺源县养老服务体系功能提升 项目 |
养老服务 |
2023年至2024年 |
源县各有关乡镇、街道 |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12500平方米,其中新建面积15000平方米,改建面积97500平方米,建成后将提供约2440张养护床位。 |
27850 |
婺源县民政局 |
二 |
托幼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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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饶市童伴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婴幼托育 |
2021年至2022年 |
信州区茅家岭街道 |
上饶市童伴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机构,项目总面积2563平方米,总投资300万元,设置4个班级,其中乳儿班1个、托小班1个、托大班2个,新增托位数60个,项目已于2021年10月开工建设。 |
300 |
上饶市信州区童伴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2 |
上饶市佳诺托育 中心 |
婴幼托育 |
2021年至2022年 |
信州区五三大道三清城 |
上饶市佳诺托育是一家专注0-3托育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适应国家倡导托育服务进行内部扩建,改善环境,建筑面积800平,乳儿班1个,托小班2个,托大班1个。新增80个托位。内配母婴室、水育室、保健室、感统室。项目已于2021年10月开工。 |
260 |
上饶市久圣装饰有限公司 |
3 |
上饶市信州区儿童防病保健中心托育服务中心项目 |
婴幼托育 |
2021年至2022年 |
信州区 |
建设托育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为1400平方米,新增托位150个。 |
400 |
上饶市信州区儿童防病保健中心 |
4 |
上饶市广丰区妇幼保健院托育服务中心项目 |
婴幼托育 |
2021年至2022年 |
广丰区 |
总建筑面积为900平米,新增托位150个,每个托位6平方米。 |
320 |
上饶市广丰区妇幼保健院 |
5 |
上饶市广丰区乐成托育服务中心项目 |
婴幼托育 |
2021年至2023年 |
广丰区 |
总用地面积3800平方,总建筑面积为2791平米,新增托位150个。 |
1000 |
上饶市广丰区乐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
6 |
玉山县未成年保护中心托育项目 |
新建幼托 |
2021年至2023年 |
玉山县冰溪街道 |
建筑面积2000㎡,床位50张 |
650 |
玉山县民政局 |
7 |
上饶市横峰县托育服务中心 |
新建婴幼托育 |
2023年至2025年 |
横峰县城区 |
新建3000平方米,300个托位 |
2000 |
横峰县妇幼保健院 |
8 |
弋阳县第二幼儿园适儿化改造项目 |
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
2023年至2023年 |
弋阳县桃源街道 |
改造校外活动场所4000平方米以及设备购置,改造普惠性服务的儿童校外活动场所设施建设 |
500 |
弋阳县教体局 |
9 |
弋阳县图书馆适儿化改造项目 |
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
2023年至2023年 |
弋阳县弋江镇 |
改造活动场所儿童剧场500平方米,少儿阅读活动区1411平方米公共设施改造 |
800 |
弋阳县教体局 |
10 |
德兴市哈奇幼幼园 |
幼托改扩建 |
2022年至2023年 |
德兴市江南名邸 |
总面积450平方米,建筑面积450平方米,其中生活用房160平方米(2个托小班70平方米,2个托大班90平方米),供应用房80平方米(其中厨房25平方米),服务管理用房210平方米,新增托位数75个。 |
300 |
德兴市卫健委 |
11 |
睿童蒙特梭利国际早教托育中心 |
幼托改扩建 |
2022年至2023年 |
德兴市张潜大道 |
总面积1600平方米,建筑面积1350平方米,其中生活用房190平方米(4个托小班300平方米,4个托大班340平方米),供应用房350平方米(其中厨房80平方米),服务管理用房170平方米,新增托位数160个。 |
500 |
德兴市卫健委 |
12 |
德兴市托育指导 中心 |
新建 |
2023年至2025年 |
德兴市铜都大道 |
总面积3.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新增托位数600个 |
30000 |
德兴市卫健委 |
13 |
新爱婴早教中心(糖粿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
幼托改扩建 |
2022至2023年 |
德兴市滨河大道艺术中心一楼 |
总面积1300平方米,建筑面积1156平方米,其中生活用房140平方米(5个托小班380平方米,2个托大班240平方米),供应用房70平方米(其中厨房40平方米),服务管理用房30平方米,新增托位数270个。 |
420 |
德兴市卫健委 |
14 |
万年县心愿儿童关爱养育福利中心 项目 |
新建普惠性托育 |
2021年至2022年 |
万年县上坊乡 |
项目建设总面积6000平方米,主要功能为全县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集中系统保障,集养育、治疗、教育、康复、安置五大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儿童福利机构。并购买相关设施设备及服务。本项目综合床位数150张。 |
2160 |
万年县民政局 |
15 |
万年县幼托服务综合指导中心 |
新建培训性托育机构 |
2022年至2025年 |
万年县陈营镇 |
总建筑面积45000平方米,建设示范性、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设置一定规模的托位,并提供托育从业人员培训、托育机构管理咨询、托育产品研发和创新设计、家庭养育指导及婴幼儿早期发展等服务。 |
20000 |
万年县卫健委 |
16 |
佳诺智慧托育中心 |
新建社区托育早教 |
2022年至2023年 |
鄱阳县鄱阳镇 |
总面积786.16㎡,内设教室8间:感统室1间,托育教室7间,母婴室、隔离室、保健室、厨房等综合用房。 |
300 |
鄱阳县希诺托育服务有限公司 |
17 |
五个小指头幼儿园附属托育早教 |
新建社区托育早教 |
2022年至2023年 |
鄱阳县饶州街道 |
托育服务,总面积36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200平米,室内活动室60平米,寑室60平米,洗漱、卫生间,母婴室等。 |
36 |
鄱阳县饶州街道私立五个小指头幼儿园 |
18 |
爱乐祺(一) |
新建社区托育早教 |
2022年至2023年 |
鄱阳县鄱阳镇 |
室内面积843㎡,内设教室9间:感统1间,托育5间,亲子间、保健室、办公室等。 |
200 |
鄱阳县卓慧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19 |
爱乐祺(二) |
新建社区托育早教 |
2022年至2023年 |
鄱阳县鄱阳镇御 |
室内面积289㎡,内设教室5间,2间托育,1个感统,2个亲子。 |
50 |
鄱阳县卓慧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20 |
东方幸福家 托育园 |
新建社区婴幼托育 |
2022年至2023年 |
鄱阳县鄱阳镇饶 |
总面积350㎡,用于婴幼照护服务,内设三个教室,一个活动室,一个水育室。 |
100 |
鄱阳县幸福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
21 |
壹心婴童学苑 |
新建社区托育早教 |
2022年至2023年 |
鄱阳县鄱阳镇新 |
室内面积700㎡及户外300㎡,用于婴幼儿托管服务。内设3个托班教室、4个卫生间(含一个公共卫生间)、2个早教教室(1个托班备用)、1个室内活动室、1个音乐教室、1个厨房、1个保健医室、1个母婴室 |
190 |
鄱阳县爱睿溪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
22 |
哈奇幼幼园(一) |
新建社区托育早教 |
2022年至2023年 |
鄱阳县饶州街道 |
总面积320平方米,内设托育教室3间、活动区域1间、保健室等综合用房1间. |
100 |
鄱阳县拇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23 |
哈奇幼幼园(二) |
新建社区托育早教 |
2022年至2023年 |
鄱阳县鄱阳镇 |
总面积430平方米,内设4个托育教室、活动区域1间、语言教室1间、隔离室(母婴室)1间、海洋球馆1个 |
150 |
鄱阳县拇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24 |
锦宇幼教中心 |
新建机构型托育早教 |
2022年至2023年 |
鄱阳县城北新区 |
总面积24亩,共有27套教室,其中设有2套托班教室(含两间大厅、卫生间、教寝室)。2套托班教室面积约为240平方米。园内附设医务室、功能室、大型户外庭院环境。 |
30 |
鄱阳县锦宇幼教中心 |
25 |
婺源县妇幼托育服务中心 |
婴幼托育 改建 |
2022年至2023年 |
婺源县紫阳镇 |
占地面积1000㎡、总建筑面积2400㎡,其中:生活用房1800㎡(6个乳儿班400㎡、8个托小班800㎡、6个托大班600㎡,服务管理用房面积200㎡,供应用房400㎡(其中厨房面积120㎡),新增托位数300个。 |
700 |
婺源县卫健委 |
26 |
婺源县源头托育服务中心 |
婴幼托育 改建 |
2022年至2024年 |
婺源县紫阳镇朱子大道 |
占地面积800㎡、总建筑面积2000㎡,其中:生活用房1500㎡(1个乳儿班75㎡、5个托小班540㎡、8个托大班885㎡,服务管理用房面积200㎡,供应用房300㎡(其中厨房面积100㎡),新增托位数260个。 |
600 |
婺源县卫健委 |
27 |
婺源县育婴托育服务中心 |
婴幼托育 改建 |
2022年至2023年 |
婺源县赋春镇 |
总用地面积480.79平方米,建筑面积880.57平方米。其中:生活用房580平方米(1个乳儿班70平方米,2个托小班170平方米,4个托大班340平方米),供应用90平方米(其中厨房40平方米),服务管理用房面积210.57平方米,新增托位数120个。 |
280 |
婺源县卫健委 |
28 |
婺源县嘉嘉托育服务中心 |
幼托改扩建 |
2022年至2023年 |
婺源县紫阳镇 |
总面积720平方米,建筑面积420平方米。其中:生活用房480平方米(2个托小班160平方米,4个托大班320平方米),供应用房80平方米(其中厨房40平方米),服务管理用房面积160平方米,新增托位数100个。 |
225 |
婺源县卫健委 |
29 |
婺源县乐童托育服务中心 |
幼托改扩建 |
2022年至2023年 |
婺源县紫阳镇 |
总面积740平方米,建筑面积420平方米。其中:生活用房500平方米(2个托小班180平方米,4个托大班320平方米),供应用房80平方米(其中厨房40平方米),服务管理用房面积160平方米,新增托位数100个。 |
230 |
婺源县卫健委 |
30 |
婺源县树小童托育服务中心 |
幼托改建 |
2022年至2023年 |
婺源县紫阳镇 |
总面积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20平方米。其中:生活用房600平方米(2个托小班200平方米,4个托大班4000平方米),供应用房100平方米(其中厨房40平方米),服务管理用房面积300平方米,新增托位数100个。 |
240 |
婺源县卫健委 |
31 |
婺源县春田蜜蜜托育中心 |
幼托改建 |
2022年至2023年 |
婺源县紫阳镇 |
总面积660平方米,建筑面积420平方米。其中:生活用房400平方米(1个托小班100平方米,3个托大班300平方米),供应用房100平方米(其中厨房40平方米),服务管理用房面积160平方米,新增托位数100个。 |
200 |
婺源县卫健委 |
三 |
综合性项目 |
|
|
|
|
|
|
1 |
德兴市社会福利院 |
机构型养老、托育改扩建 |
2022年至2023年 |
德兴市 |
床位:266张 |
6000 |
德兴市民政局 |
2 |
鄱阳县福利服务 中心 |
新建综合性养老托育 |
2021年至2023年 |
鄱阳县县城 |
院民楼、综合楼 |
16000 |
鄱阳县人民政府 |
重大改革清单
序号 |
政策名称 |
重点工作举措和内容 |
预期目标 |
责任单位 |
1 |
《欧洲五大联赛:认真落实"十四五"时期各设区市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年度目标任务的通知》赣卫人口字〔2021〕27号 |
发展托育服务是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抓手。2020年,我省每千人口托位数仅有1.45个,低于全国1.8个的平均水平,托育服务供给缺口巨大,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各地要高度重视,综合施策,建立以完成目标任务为导向的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任务落实。托育服务应纳入政府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在制定实施"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中,相关支持政策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可兑现,促进各类托育服务机构发展。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要指导所辖县区(含开发区)以项目建设为依托,着力抓好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的公办托育项目、普惠托育项目的储备和申报。要多措并举拓展服务供给,支持社区提供托育服务,鼓励幼儿园普遍开设托班,支持用人单位举办福利性托育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开办专业托育机构,积极探索医育结合。同时,支持采取公建民营、购买服务或者采取国企建设、委托民企运营等发展模式,更好地满足群众对托育服务的需求。 |
"十四五"时期各设区市每千人口拥有 3 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年度目标任务见分解表,2025年达到每千人口4.5个目标。 |
市卫健委、市发改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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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欧洲五大联赛:印发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饶府办字〔2022〕5号 |
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社区养老服务骨干网建设、养老机构照护能力提升、普惠养老、农村养老服务品牌提质“五大工程”;突出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功能、 打造“一刻钟”社区养老服务圈、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康养产业“五大重点”;强化规划布局、养老用地需求、服务设施供给、人才队伍建设、资金保障力度“五大保障”;拓展智慧养老、消费业态、消费能力“三大路径”;完善监管、风险防范、应急处置、强化标准引领“四项机制”。 |
到 2025 年底完成 1 万户改特殊困难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到 2025 年,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所有的城镇社区;到 2025 年,重点打造 10 家左右失智照护机构 (含失智照护单元) 和护理型示范机构, 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 60%以上;到 2025 年,每个县 (市、 区 ) 建有 1 所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机构,每个乡镇完善 1 所敬老院,85%以上的建制村建有具备助餐等功能的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到2025 年培训养老服务从业人员 1.3 万名以上、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 600 名以上。 |
市发改委、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残联、市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委、市医疗局、市文广新旅局、市体育局、人民银行上饶市中心支行、上饶银保监分局、市市管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欧洲五大联赛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上饶职业技术学院、上饶卫生学校、鄱阳卫生学校,各县(市、区)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 |
重大政策清单
序号 |
政策名称 |
重点工作举措和内容 |
预期目标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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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规划、报批建设政策 |
将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和教育设施专项规划中,优先保障需要独立占地的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在用地计划指标中,争取纳入重点保障项目范围直接配置用地计划指标。农用地转用指标、新增用地指标分配要适当向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用地倾斜。政府、事业单位和企业腾退的用地、用房,适宜的要优先用于养老托育服务。在符合相关规划和环境质量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利用低效土地或闲置土地建设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和设施。对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和非营利性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建设用地,符合划拨用地有关要求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予以保障。 |
2025年,每千人口达到4.5个托位,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资源配置合理,婴幼儿照护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
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 |
人才支持 政策 |
支持市域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以及中等职业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开设养老托育服务相关专业,合理确定招生规模、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加快养老托育人才培养。鼓励社会力量建立具有资质的培训基地,加强养老托育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安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承担养老托育从业人员的实践操作、技能培训、岗前轮训、定期复训或考核评价等工作,加强对养老托育人员的培训,建设一支品德高尚、富有爱心、敬业奉献、素质优良的养老托育服务队伍。 |
机构专业人才达80%,从业人员培训率达90%以上,持证上岗率90%以上。 |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3 |
卫生、消防等支持政策 |
1.依托市县妇幼保健机构成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对辖区内托育机构进行管理,在医疗、儿童保健、膳食营养、疾病防控等技术和科学育儿服务指导。 2.做好托育机构消防审批服务,建立工作机制,对试点项目采用一事一议,提高审批效能。 |
1.机构均符合消防要求,保障机构消防安全。 2.规范管理托育机构,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 |
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 |
4 |
普惠托育服务价格 |
按照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普惠性导向,综合考虑当地居民收入水平、服务成本、合理利润等因素,通过市场形成普惠托育服务价格。 |
普惠型托育机构数量大幅增加,普惠机构占比明显增加。 |
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 |
5 |
监督管理 政策 |
建立项目长期跟踪监管机制,原则上要确保支持项目长期可持续运营。因故确需退出的,应由其他托育机构承接。 |
建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联动的日常巡查、违法查处、诚信评价等综合监管机制定期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安全保障等进行考核评估。 |
市工信委、市市管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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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欧洲五大联赛: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的实施意见》 |
《实施意见》共分三个部分十三条: 第一部分:深化放管服改革。 第二部分:突出发展重点。 第三部分:增强保障能力。 |
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和产品更加丰富,供给结构更加合理,养老服务政策体系、行业质量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基本建立,市场监管机制有效形成,服务质量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 |
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卫健委、市国资委、市政府金融办、市市管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