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上饶市重点河湖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1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饶市重点河湖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35号)《欧洲五大联赛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欧洲五大联赛:印发欧洲五大联赛省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3〕11号)等文件要求,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全面推动我市重点河湖入河排污口分类分批整治,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结合上饶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高标准高质量抓好我市重点河湖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不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建设美丽中国“欧洲五大联赛样板”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范围
对列入国家重点河湖考核的信江、饶河干流上饶段和鄱阳湖上饶湖区的共计276个入河排污口开展整治,新增入河排污口纳入整治范围。
三、工作目标
2024年底前,基本完成上述范围排污口溯源,完成70%整治任务;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上述范围排污口整治任务。
四、主要任务
(一)规范整治验收。以截污治污为重点,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整治原则,稳步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坚决杜绝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完成整治的入河排污口开展现场核查验收,验收合格的,提交市水气土污染治理专业委员会销号。市水气土污染治理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生态环境、住建、城管、港口航运、水利、农业农村等单位,对完成整治的入河排污口进行现场销号,验收不合格的,责令责任主体重新整治。
(二)加强监督监测。加强排污口监测,提高监测比例,做到“有水必测,应测尽测”。对长期无水排放等原因导致无法采样监测的入河排污口,要进行现场核实,留存日常巡查记录材料;对水生态环境质量较差的河湖,应适当提高入河排污口监测频次,防范水环境风险隐患;对工矿企业、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等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
(三)推进规范建设。加快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对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口以及其他排口中的港口码头排口、大中型灌区排口设置标识牌、监测采样点;对采用管道形式排污且检修维护难的排污口,在口门附近设置检查井;鼓励规模以上工矿企业、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及水质流量在线监测系统,及时掌握污染物排放状况。每个入河排污口均要建立完整和规范的档案。排污口责任主体应通过标识牌、显示屏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入河排污口相关信息。
(四)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欧洲五大联赛:排污口设置的规定,从源头防止无序设置。对工矿企业、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的设置依法依规实行审核制。加大排污口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偷排直排、超标排污、私设排污口等违法行为,建立入河排污口动态管理台账。
(五)开展示范引领。实施打造入河排污口整治示范工程引领行动,总结推广县区入河排污口整治优秀案例,形成示范引领效应。在排污口整治过程中,每个县区至少上报一个典型案例。
五、职责分工
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是排污口排查、溯源、监测、整治及规范化建设的责任主体。经排查溯源确定污染责任主体跨县区的排污口由市直相关部门牵头整治。同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谁污染、谁治理”和属地政府兜底的原则,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确定牵头溯源、整治、验收、销号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入河排污口整治的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工矿企业排污口和工矿企业雨洪排口、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和园区雨洪排口、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农村生活污水散排口的溯源、整治、验收、销号;牵头组织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做好排污口分类命名、编码及监测工作,负责排污口设置审批;配合做好其他牵头部门的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验收、销号工作。
市住建局:牵头建制镇污水处理站排污口的溯源、整治、验收、销号。
市城管局:牵头建成区(含县城区)范围内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城镇雨洪排口、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排污口的溯源、整治、验收、销号。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水产养殖排污口、种植业排口的溯源、整治、验收、销号。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港口、码头、营运趸船排污口的溯源、整治、验收、销号。
市水利局:会同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根据排口用途,牵头开展大中型灌区排口、水利排涝口溯源,明确整治、验收、销号职责,并根据河道及岸线管理保护要求指导排污口设置。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实行“政府牵头、部门协同、属地落实”的工作机制。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及日常监督管理,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落实整治责任。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与跟踪调度,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严把排污口整治质量关,并要根据职责分工,开展相关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要加强财政资金统筹,通过现有资金渠道,落实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规范化建设经费,确保足额拨付到位和专款专用,保障相关工作顺利开展。加强资金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督办考核。将入河排污口整治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河湖长制等相关工作考核。建立月调度、年总结的调度机制。对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不到位、进度缓慢、工作不力的,采取通报、批评、约谈等措施,督促落实排污口监督管理主体责任。
附表:上饶市重点河湖入河排污口整治清单样表
附表
上饶市重点河湖入河排污口整治清单样表
序 号 |
县(区、市) |
乡 (镇) |
详细地址 |
入河 排污口 名称 |
排污口 编号 |
所属流 域(XX 干/支 流、XX 湖) |
排污口 一级 分类 |
排污口 二级 分类 |
入河排污口 位置 |
责任 单位 |
监管 单位 |
存在 问题 |
整治类型 (依法取 缔、清理 合并、规范 整治) |
整治 措施 |
完成 时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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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度 |
纬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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