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上饶市城乡公交一体化运行方案》已经第4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饶市城乡公交一体化运行方案
根据交通运输部等9个部委《欧洲五大联赛:推动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21〕73号)、《交通运输部欧洲五大联赛:印发〈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运发〔2022〕24号)以及《欧洲五大联赛省交通运输厅欧洲五大联赛:印发〈2023年全省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赣交公路字〔2023〕5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统筹城乡公交发展,助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全面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更好地满足城乡群众的出行需求,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结合我市城乡发展实际,现就推进我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制定以下指导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优化运营结构,进一步推动我市城市化进程,形成优质安全、畅通有序的城乡公交运营体系,让公共交通惠及千家万户,让群众出行更安全、更便捷、更舒适,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保障公益原则。城乡公交统筹发展是事关民生的社会公益性事业,是政府强化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加强对城乡公交一体化统筹发展的规划、组织、协调,建立城乡公交一体化长效发展机制。
(二)公交优先、便民利民原则。进一步落实“为民、惠民、便民、利民”的服务理念,构筑线路布局合理、场站配套完善、道路通行顺畅、车况性能良好、价格实惠为民的城乡公交一体化运行网络。
(三)部门联动、分工协作原则。县(市、区)政府及市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协调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和沟通协调机制。交通运输、财政、公安、信访、自然资源、审计、司法、人社、应急、住建、城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强化服务管理,为城乡公交一体化实施创造良好条件。
(四)统筹规划、全面推进原则。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合理制定规划,明确发展目标,整合城乡客运线路和车辆,科学有序推进,实现城乡公交回归公益。
三、目标任务
到2025年,全市基本建成“畅联城乡、便捷高效、智慧安全”的城乡公交一体化服务体系,城乡公交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健全,有力支撑交通强市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各县(市、区)围绕“城乡交通一体化”建设,因地制宜制定辖区内城乡公交一体化实施方案,推进农村客运班线改造,完善公交基础设施,公交线路延伸至镇村,深化交通运输和邮政、快递等融合发展,推进城乡物流服务一体化。已经实现县域公交全覆盖的县(市、区),继续巩固成果,进一步优化线路结构,加快客货邮融合发展进程。
——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推动广丰区、铅山县、信州区、万年县,2024年底前初步完成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建制村公交通车占比达60%以上,其他县(市、区)创造条件积极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确保2025年前初步完成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建制村公交通车占比达60%以上。力争“十五五”期间建制村公交通车占比达100%。
——城乡公交运营服务进一步规范,城乡公交新能源车占比达80%以上,城乡公交线路合理优化,票价在现有基础上下浮30%以上,服务品质明显提高,群众出行获得感、幸福感明显提升。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3年12月31日前)。
成立上饶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专班,加强对各县(市、区)工作的指导、督导。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城乡公交一体化实施方案》,县(市、区)政府是农村客运班线、客运车辆收购及解决所在地场站建设土地征迁费用,落实收购和征迁责任、运营补贴及场站等基础设施等工作责任主体。县(市、区)政府要出台收购细则,做好实施公交一体化工作风险评估方案,明确农村客运车辆收购原则、收购办法、收购程序。各地要做好政策宣传、社会稳定、实施改造等工作,确保各项推进措施按时序进度落实到位,确保完成城乡公交改造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前)。
1.实施道路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对公交化改造的道路客运班线,各地要因地制宜出台改造和补偿政策。
2.建立健全公交补贴机制。各地结合实际制定考核和补贴办法,合理确定公交企业利润,将考核指标与财政补贴机制挂钩,激发企业经营活动,保障良性发展。
3.做好运营基础保障,各地要切实好道路、桥梁、停车场、首末站、站亭牌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好日常维护机制,保障公交运营安全。
(三)完善提高阶段(2025年12月31日前)。
及时总结公交一体化实施过程中的经验,解决存在问题,完善规划,优化公交线路布局,实现城乡公共交通服务均等化,惠及广大城乡居民。不断提升城乡公交运营管理水平,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现代化更好的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及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切实加强对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的组织领导。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全力推进我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开展。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稳步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
(二)加大财政支持。进一步加大政府资金投入,着力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使公交改革发展成果普惠广大城乡居民,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市级对城乡公交一体工作推进成效显著的县(市、区)予以适当奖励,按当地公交改造后运营的车辆数,当年予以适当奖励,资金从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农村客运补贴中的涨价部分统筹。
(三)强化宣传引导。扎实抓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做好政策解释和疏导,让社会各界了解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的目的意义,以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四)严格督查考核。将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作为县(市、区)政府民生工程,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五)确保有序推进。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涉及社会多方利益,既关系到公交发展对城乡居民出行环境的改善,又涉及到相关利益方现实利益的调整。各县(市、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实施过程中社会稳定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扎实做好风险评估,落实应急运力,及时处置和化解不稳定因素,正确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保障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工作平稳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