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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人民政府欧洲五大联赛:印发上饶市“十四五”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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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上饶市十四五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531

(此件主动公开)


上饶市十四五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承前启后、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期;是我市在如期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小康的基础上,乘势而上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起步期;是我市顺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关键期;也是我市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确保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时期。

基本公共服务是由政府主导、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公共服务。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

本规划依据《欧洲五大联赛: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55号)、《欧洲五大联赛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和《上饶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有关文件编制,主要包括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娱有所乐和优军服务九大方面,十四五期间上饶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是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履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以2020年为基期,规划期为2021年至2025年。


第一章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面对错综复杂发展环境和艰巨繁重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鄱阳湖超历史大洪水严重冲击,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欧洲五大联赛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省委二十四字工作思路,坚持跟着政策走、奔着问题去、扛着责任干,以决胜全面小康,打造大美上饶为引领,大力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大格局、大框架、大气势全面拉开,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得到进一步健全,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教育事业发展态势良好。全市教育发展整体水平、人才培养质量、教育服务功能显著增强,教育事业主要发展指标达到或超越全省中等以上水平。十三五末,学前教育毛入园率分别达到90%,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5%,其指标均高于全省和全国平均水平。在加强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协同育人、德育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丰硕成果,实现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文明校园创建活动100%全覆盖。教育项目建设加快,实现乡镇中心公办幼儿园全部建设完成,常住人口建村级公办幼儿园完成率达到64%;积极创建了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培训心理健康教师2350人次,市十一小获评国家级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新(改、扩)建普通高中37全面消除了66人以上超大班额,56人及以上大班额比例控制在5%以内,大校额比例控制在3%以内。促进普通高中特色发展,铅山一中、余干二中、广丰新实中学等学校被评为全省普通高中特色学校。办好特殊教育,关爱留守儿童,保障随迁子女入学,组织开展了圆梦蒲公英活动举办暑期爱心学校近100所。新建欧洲五大联赛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欧洲五大联赛婺源茶叶职业学院三所高职高专学校,省级达标中职学校达到5所,县级普通中专达到9所,实现市、县(市、区)省级达标中职学校全覆盖。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发展,新建高标准、高起点民办普通高中2所、民办职业高中3所。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全市中小学基本开通腾讯智慧校园普惠应用,建成了以云录播为核心的全市中小学校云录播课堂教学系统。

——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城镇就业保持平稳,农村劳动力转移有序,就业创业培训工作扎实推进。十三五期间,全市城镇累计新增就业23.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转移农业劳动力累计达36万人,保持零就业家庭就业动态清零。我市人才保障进一步落实,十三五时期,全市人才资源总量达到103万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高级、中级、初级比例为145,人才总量相比十二五末增加30万人,每万劳动力中R&D(研发)人员达到21人,全市研发人员达到万人规模。多管齐下做好农民工群体就业工作,我市开展了返乡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网店从业人员创业培训班等各类培训,十三五期间农民工参加岗位技能培训达16.81万人,创业培训达7.14万人,加大对农民工的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共计直接扶持18206人次农民工创业。全力帮扶困难群体就业,开展全方位组合式帮扶,“4050”就业人数近万人,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推动联合失信惩戒,对查实的欠薪违法行为做到两清零

——社会保障事业富有成效。社会保险政策体系和社会救助体系日趋完善,覆盖人群日益扩大,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十三五末,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37.47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00.26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9.81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53.08万人。社会服务床位1.64万张,共收养6233人;社区服务机构3832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2687个。全市累计发行社保卡758万张,社保卡覆盖率97%。建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贫困人员代缴率100%,实现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应保尽保、应缴尽缴。为群众打造一站式服务,22家金融服务网点正式挂牌营业,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健康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十三五期末,全市实有床位数39433张,比十二五期末增加了56.93%。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5.79,较十二五期末增长了2.05张。推动远程医疗联合体建设,我市城市医院与上级医院建立医联体8个,覆盖率100%,县二级医院与上级医院建立医联体29个,覆盖率90.63%,县级人民医院接入省远程医疗平台全覆盖。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我市采取服务团队+家庭医生+服务平台服务模式,全市家庭医生签约团队2378个。建设上饶市智慧医疗云平台,集各类服务于等为一体,覆盖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实现了全市各医疗机构间患者诊疗信息的互联互通。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县级中医院临床重点专科(6个)和基层特色专科(38个)建设得到加强,各乡镇卫生院均设立了中医堂(馆),建立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14个,荣获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加强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十三五期末,全市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1.92人、注册护士2.35人,较十二五期末分别增长0.37人、0.74人。全市全科医生1438人,每万人达到2.06人。促进医疗保障体系健康发展,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共参保人数达700.36万人,职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60万元和40万元,创新实施了定点医疗机构和慢性病定点药店双渠道供药,异地就医更加便利。

——基本住房保障建设稳步推进。保障性住房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各类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及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全面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形成,住房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十三五期末,全市住房保障覆盖率达到31.79%,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21.83万套,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3.13万户,发放租赁补贴5.73万户。通过棚改多途径满足居民以小换大、以旧换新、以危换安的住房需求。共完成6.3775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4.1192万户),惠及困难群众18.22万,各级累计投入财政资金13.53亿元,助力全市4个贫困县圆满实现脱贫摘帽,全面实现贫困群众住有所居、住得安全。

——文化旅游体育服务不断丰富。公共文化设施基本覆盖全市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发展。十三五期间,新增国家5A级景区1个,4A级景区17个,新增3A级以上乡村旅游点295个,十三五期末,全年接待游客2.1亿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2160亿元。建设城东文化旅游综合体、城西十里槠溪国际生态旅游度假区、城南捷成梦都数字影视科技文化城等投资过百亿项目,葛仙村、翼天欢乐世界、望仙谷、云谷田园等景区建成开业。举办乡村旅游文化节、鄱阳湖国际观鸟周,余干黄金埠板桥、婺源紫阳马家、玉山岩瑞包溪、横峰莲荷夏阳、铅山鹅湖紫竹林、弋阳旭光江廖肖、广丰铜钹山小丰村、丰溪田园综合体等一大批乡村旅游示范点陆续建成。举办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建设经验交流暨标准研讨会、首届中国赣菜美食节暨第二届饶帮菜美食文化节。新建体育场馆36个、社会足球场地114块,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11,多次举办上饶国际马拉松赛、玉山斯诺克世界公开赛等大型体育赛事。上饶被评为高铁旅游名城,三清山金沙获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德兴、婺源获批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广丰区获评中国羊肉粉之乡”,铜钹山被评为欧洲五大联赛省休闲旅游度假区。

十三五期间,上饶市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供给不足、质量不高、发展不平衡等短板

——公共服务体系供给不足。基本公共服务的数量、质量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实际需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社会事业、民生改善等方面供给总量不足。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率低,义务教育大班率依然存在,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学位严重不足,高等教育实验实训设施设备陈旧短缺,学校音体美教师不足、村级小学教师紧缺、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比例偏低等教师队伍结构性失衡仍然存在。十四五末,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35%,分别低于全省17个百分点、全国19.4个百分点。卫生资源总量不足,公共卫生机构基础薄弱,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弱,乡镇卫生院缺乏执业医师,整体素质不高、结构不合理,培养、引进高素质人才难度大,医疗设备、医用应急物资储备短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短板明显,城市千人养老床位数仅5.34/千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率70.77%,养老机构设备不到位,服务水平偏低。基层就业与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能力不足,小、散、无、旧现象突出,就业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重要而紧迫。基层文化体育活动设施少,建设维护资金需求量大,艺术创作的专业人才、高端人才缺乏。

——资源配置体系存在差异。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差距、区域差距、群体差距依旧存在,相对优质的资源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一些边远的公共卫生、教育、文化、体育等设施普遍落后,城乡服务水平差距明显,特殊弱势群体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仍未得到有效保障。新老城区教育设施分布不均衡,老城基础教育设施密集,新城基础教育设施建设匮乏,十四五末城区小学、中学服务半径覆盖率分别为44.56%60.52%。义务教育城镇挤、乡村弱,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农村普及率偏低,职业教育区域差距大等问题凸显。基层医疗卫生设施薄弱,乡村医生青黄不接。县(市、区)、乡、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服务差异性大。

——保障系统不够完善。资金保障机制不够完善,我市在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支出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十三五期间,全市地方财政公共预算教育支出、社保和就业支出、卫生和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文旅传媒支出分别占财政公共预算支出的14.7%13.3%11.7%4.3%1.0%,支出结构需进一步向基本公共服务倾斜。制度建设不够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基层政府事权与财力不匹配,以农村实际需求为导向的自下而上决策模式尚未建立,农村基层政府公共产品供给责任缺失、供给主体缺位,尚未形成行之有效的管理运行和分工协作机制,缺乏有效的监督评估机制。跨领域的政策统筹协调和资源共享利用不到位,市场和社会力量的参与程度、公共服务整体的信息化和智慧化程度都有待提高。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压力增大,基金收支平衡风险加大,基层就业信息时效性差、多层次的专业化人才培训还有所欠缺。

(二)发展环境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谱写新时代更加出彩新篇章的关键时期,应着眼两个大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新特征新要求,着力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从我市经济发展态势看,十四五经济稳定在中高速增长,经济结构深度调整,公共服务在稳增长、惠民生、补短板上的战略地位进一步凸显。同时,财政增收难度加大,财政用于投入民生保障工作压力大,经济转型升级,结构性就业矛盾突出等问题,对基本民生保障政策创制、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改革、社会救助管理创新提出了更高要求。

从我市人口分布结构看,三孩政策的放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我市面临着劳动年龄人口减少、青壮年劳动力短缺、老龄人口和幼儿抚养比上升、农村人口减少等问题,小型化和空巢化使家庭抗风险能力降低,养老抚幼、疾病照料、精神慰藉等问题日益凸显,对公共服务的供给结构、资源布局、人群覆盖带来较大影响。

从我市社会结构变化看,新的社会阶层、新的社会组织形态、新的利益格局正在形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等历史任务的完成,城乡融合发展、户籍制度改革、公共服务均等化等迈上了新台阶,乡村振兴、三孩政策、区域协调发展等相关政策的推进,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社会预期的合理引导、公共服务体制机制的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

从我市群众需求变化看,经济转型将促进消费结构加快转型,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特点,对教育、健康、居住、就业、生活等方面需求将发生深刻变化,更加迫切期盼优质化、特色化、个性化、权益化的高质量公共服务产品,更加迫切要求构建基于高质量全生命周期的公共服务体系

从我市科技支持推动看,以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为特征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引领全球经济深刻变革,基于互联网、物联网的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推动民生领域的供给能力和服务方式更加多样,公共服务供给更加高效便捷。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欧洲五大联赛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重要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为方向,以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切入点,聚焦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娱有所乐、优军服务等人民最关心的公共服务问题,着力完善服务标准、健全服务制度、强化投入保障,提高共建共享水平,加快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布局合理、制度成型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上饶篇章,描绘好新时代上饶人民美好生活新画卷。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需求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基本市情,充分发挥基本公共服务兜底作用,严格落实服务指导标准,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提高服务标准质量。坚持以更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合理引导社会预期,通过人人参与、人人尽力,实现人人共享,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资源统筹,均衡发展。优化整合各类公共服务资源,科学布局、均衡配置、综合运用,确保各项服务有效衔接、持续发展。加大基本公共服务投入,重点向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及薄弱环节、特定人群倾斜,促进城乡区域人群协调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多元联动。落实各级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职责,明确划分各级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强化公共财政保障和监督问责。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各类投资主体平等参与并提供服务,不断扩大供给能力。

——坚持完善制度,深化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法制化,完善制度规范。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消除体制机制障碍,创新服务提供方式,全面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质量效益和群众满意度

(三)主要目标

2025,全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比较健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力争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十四五时期的主要目标是:

——体系更加完善。全市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全覆盖,基本公共服务的资源配置、管理运行、评估监督和动态调整等机制全面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理念融入政府治理,健全并实施市级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以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供给有效扩大。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政府投入保障有力、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化供给格局基本形成,基本公共服务领域逐步扩大,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高品质的服务有效供给,基本公共服务资源总量和优质资源规模明显增加。

——发展较为均衡。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公平、方便可及,面向基层、农村和弱势群体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增加,优质资源覆盖面稳步扩大。资源共享水平逐步提升,市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基本实现,广大群众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显著提高。

——群众比较满意。以基层为重点的基本公共服务网络全面建立,城乡居民获得基本公共服务就近可及。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进一步增加,普惠性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都得到较大提升,成为共同富裕的重要内容。基本公共服务需求表达机制有效建立,服务成本个人负担比率合理下降,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


上饶市十四五社会发展与公共服务主要指标

分类

指标名称

2020

2025

属性

幼有所育

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1.04

4.5

预期性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覆盖率

90

应报尽保

约束性

学有
所教

学前教育三年入园率(%

90.04

95

预期性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97.5

98.5

约束性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92.16

95.06

预期性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0.09

11.2

约束性

劳有
所得

参加各类补贴型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万人次)

16.81

22.85

预期性

病有
所医

人均预期寿命(岁)

77.2

78以上,力争78.6

预期性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1.92

2.7

预期性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5.79

8

预期性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100%

95

95

预期性

老有
所养

养老机构中护理型床位占比(%

17.3

60

约束性

新建城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

-

100

约束性

养老服务床位总量(千张)

14

25

预期性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7.21

97.3

预期性

住有
所居

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的保障率

-

应保尽保

约束性

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率

-

应保尽保

预期性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万户)

5.91

8.99

预期性

弱有所扶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100

100

约束性

娱有所乐

每万人接受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次数(万次)

1.38

3.4

预期性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平方米)

2.06

2.6

预期性

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平方米)

25

30

预期性

注:[]内数据为5年累计数。


第三章幼有所育

 

遵循婴幼儿成长特点和规律,坚持政府引导、家庭为主、多方参与、安全健康、普惠可及,建立健全多元优质高效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创新发展多样化、多层次服务模式,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一)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

——提高优孕优生服务水平。推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免费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健康指导等服务,常态化开展妇女两癌筛查。实施免费婚前孕前健康检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建立覆盖城乡居民且涵盖婚前、孕前、孕期、出生后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和服务制度,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高避孕节育服务范围和质量,保护生育力。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扩大生育保险非职工和农村覆盖范围,建立以基本医保为主体、生育补贴等多种形式为补充的多层次家庭生育保障体系。

——提高婴幼儿健康管理水平。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拓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涵,强化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孕产保健、新生儿访视和婴幼儿定期健康检查,加强婴幼儿发育监测和筛查评估,加强优孕、优生、优育指导,为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提供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

——提升家庭育儿能力。完善育儿休假制度,全面落实产假、配偶陪产假等政策,鼓励用人单位为家庭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倡导以家庭养育为主,广泛传播科学育儿知识,让每个婴幼儿家长都能便捷化、多渠道接受科学育儿专业指导服务。加强家庭育儿能力提升指导队伍建设,推进育婴专家线上、线下指导家庭养育,多形式提供家庭育儿专业指导服务,健全覆盖城乡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网络。

(二)推动幼儿托育服务建设

——加强普惠型托育服务资源供给。大力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创新多样化、多层次、覆盖城乡的服务模式,构建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支持开展国家普惠性托育服务试点,支持多方力量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培育一批普惠性婴幼儿照护示范单位。加强幼儿园托班服务供给,加快建设托幼一体的托育机构,构建托幼服务一体化新模式。支持各类高校与妇幼保健机构共建婴幼儿照护服务实训基地。

——加强托育照护服务规范化建设。加快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及设施建设相关规范和服务标准,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管理规范和配套支持政策,保障托育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执行国家、欧洲五大联赛省欧洲五大联赛:托育场所设施有关建设标准、指南和实施办法,完善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置。严格实行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

——推进智慧托育服务。建设托育信息管理平台,对接妇幼健康信息系统,信息化管理托育机构的申办过程、在线监控、综合监管、信息公开、诚信记录、人员信息以及业务数据等,建立智慧托育服务体系,提供智能化托育服务。推进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站服务,简化托育机构设置审批流程,加强部门间信息沟通,推进监管事项优化整合,建立更加便捷的移送、查处、反馈机制。推动育婴、保育、保健、托育管理等专业人才数据采集和共享开放,绘制普惠性托育资源一张图

专栏1  “幼有所育服务项目和内容

1.孕产妇健康服务。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健康检查、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等孕前优生服务;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可在现居住地接受该项服务,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待遇;免费建立母子健康手册,为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规范提供孕期保健、产前检查、产后访视及健康指导等服务。

2.避孕节育服务。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和免费实施基本避孕手术,包括放置宫内节育器术、取出宫内节育器术、放置皮下埋植剂术、取出皮下埋植剂术、输卵管绝育术、输卵管吻合术、输精管绝育术、输精管吻合术。提供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健康生活方式等宣传、咨询服务。

3.生育保险。支付生育期间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0.5%1%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

4.预防接种。对适龄儿童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进行常规接种,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

5.儿童健康管理服务。为辖区内的常住0-6岁儿童提供13次(出生后1周内、满月、3月龄、6月龄、8月龄、12月龄、18月龄、24月龄、30月龄、3岁、4岁、5岁、6岁各一次)免费健康检查,具体包括:新生儿访视、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开展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听力、视力和口腔筛查,进行科学喂养(合理膳食)、生长发育、疾病预防、预防伤害、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为0-3岁儿童每年提供2次中医调养服务,指导家长学习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和摩腹捏脊穴位按揉方法。

6.婴幼儿发育监测与筛查服务。通过开展标准化发育监测、筛查及早期发展指导,争取早发现婴幼儿感觉、运动、语言认知和社会情绪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筛查出的发育偏离或异常婴幼儿及时给予干预或转诊,使婴幼儿的体格、运动、语言认知、情感和社会适应性达到健康状态,最大程度开发婴幼儿的潜能,提升儿童健康水平。

7.加强婴幼儿照护关爱服务。实施困难家庭及孤残和困境婴幼儿精准照护服务,对留守、孤残和困境及儿童福利内确有养育困难的婴幼儿及家庭提供营养喂养支持、专案管理及上门指导及免费参加养育小组活动等服务,促进婴幼儿在体格生长、感觉运动、语言认知和社会情绪等方面全面健康成长。

8.困境儿童保障。提供基本生活、基本医疗、教育等服务。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和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儿童以及重病、罕见病儿童基本生活费参照社会散居孤儿标准补差发放。对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其他困境儿童,可以参照社会散居孤儿的标准补差发放。

9.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提供家庭监护指导、学校教育关爱、社会力量关爱、走访探访、行为矫治等服务。

10.孤儿养育保障。儿童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年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70%确定,社会散居孤儿年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按不低于当地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养育标准的80%确定。

11.完善困境儿童关爱政策。健全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实施收养能力评估机构考核机制,扩大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覆盖范围,完善儿童医疗保障和救助制度。


第四章学有所教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教育强市战略,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权利,完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制度,十四五期间,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兼顾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完善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特殊教育和终身教育,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教育普及程度持续提高,不断完善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办学体制,办好公平普惠、优质多样、充满活力、人民满意的一流教育。

(一)加快学前教育大力发展

——扩充学前教育资源。加快推进公办园建设,各县(市、区)按照人口变化、城镇化发展趋势和普惠性幼儿园的建设要求,充分利用闲置资源,推进一村一园建设,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突出幼儿园在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地位,重点支持乡镇以下规模较大的村、城乡结合部和城镇新增的居民区配套幼儿园建设。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向社会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

——加大学前教育政策支持。提高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或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推进新增财政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向乡镇农村倾斜,重点解决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质量和改善幼儿教师待遇问题。进一步拓宽学前教育投入机制,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政策,提高普惠性幼儿园在民办幼儿园中的比例,鼓励民办幼儿园升等级、提质量。完善农村公办幼儿园体系,支持村级新建改建公办幼儿园、农村学校附设幼儿园和城镇小区配建幼儿园。落实对普惠性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等教育资助。

——规范民办幼儿园发展。实施分类管理,各部门密切配合、相互衔接,对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或营利性民办幼儿园进行分类登记、规范管理。依法审计民办园财务,严格审核营利性幼儿园资质,完善幼儿园控制主体或品牌加盟主体变更审批制度、经营管理机构责任制度。参与并购、加盟、连锁经营的营利性幼儿园,将与相关利益企业签订的协议报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治理无资质办园,按照教育规划、办园条件、安全隐患、规范管理等条件,依次清理整顿无资质幼儿园。

(二)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快现有中小学校的扩容优化,加速学校老旧建筑、危房等建筑基础设施的改造提升。城区范围内扩建上饶市第一小学、上饶市逸夫小学、上饶市第三小学、上饶市第六小学、广信区第三小学、兴园学校、北门小学大塘校区、芦林学校、上饶市第六中学、罗桥中学、董团中学,迁建上饶市第七小学、皂头中学小学、塘溪小学、大石街道中学,在信州区、广信区、上饶经开区、广丰区、高铁经济试验区分别新建8所小学和5所初中、3所小学和广信区第八中学、3所小学和2所中学、5所小学和3所中学,其他县(市)分区域逐步推进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完善教学设施,加大教育设施设备的采购力度。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的相关政策,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将双减工作成效纳入县域和学校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继续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推进名校在饶建立分校。建立健全城乡对口帮扶机制,推进集团化办学、联盟办学,探索镇村一体化办学,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全面缩小城乡教育质量差距,面向全体、全面发展,教好每一名学生,提升整体办学水平,逐步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和大校额,并将班额控制在国家、省定标准之内。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体系。积极推进幼小科学衔接,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

——关爱弱势群体教育。建立完备的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儿童的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督促监护人监护义务教育责任。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保障弱势儿童群体接受良好义务教育。鼓励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深入城乡社区、学校和家庭开展弱势儿童群体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

(三)加快高中阶段普及发展

建设一批教育质量优异、管理富有特色、文化氛围浓厚的可持续发展的省、市特色示范学校,促进学校多元发展、错位发展、特色发展。

——推进高中教育基本普及。完善义务教育网点,城区范围内扩建广丰中学,迁建上饶市第四中学高中部,在信州区、广信区、上饶经开区、广丰区分别新建一所高中,其他县(市)按实际需要完善义务教育网点建设。积极实施普通高中扩容改造工程,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稳步扩大普通高中教育办学规模,加大对贫困学生的补助,提升高中教育普及率,逐步消除普通高中大校额、大班额。

——提高高中教育教学质量。深入推进普通高中学校科学、规范、精细化管理,着力提高高中学校办学水平。定期组织教师集中培训,加强市内各学校之间、市内学校与省内外知名优质高中的合作交流。推进各重点高中与上海优质高中学校的对接,提升我市普通高中教育水平。加大对青年教师的培养,营造积极向上的教师文化。鼓励教师参加市级以上教师基本功大赛和优质课程等评比活动。深入推进普通高中学校科学、规范、精细化管理,完善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促进教学管理质量和效益。

——深化高中教育体制改革。结合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全面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使用新教材。健全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引导学生合理规划生涯。建立健全选课走班机制,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资源使用效率。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加大教学研究和指导,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化办学,开发丰富多样的特色课程,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四)加快职业教育特色发展

——大力推进嵌入式机制创新。加大机制创新力度,大力推进多元制混合制办学改革创新,培育职业教育发展内在动能。建立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开放合作的办学机制,落实政府职责,强化部门协调,加强行业指导,基本形成政府有效统筹、部门密切配合、行业企业与社会深度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局面。大力推进职业学校办学管理机制改革,扩大学校在办学模式、合作办学、教师聘用等方面的自主权。完善和落实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本以参股、合股等形式参与举办中等职业教育。

——全面推进标准化建设。按照《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和省级达标中职学校设置标准,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提升项目,重点加强校舍等基本建设,添置紧缺、关键的教学仪器设备,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按照实用性、系统性、配套性的基本要求,加强实训设施设备配备,逐步提高实训基地建设水平,大力加强实训基地建设。

——切实完善培养培训机制。加快培养双师型教师,进一步落实职业院校试行实训实践教师与专业理论课教师并行机制,努力扩大职教师资培养渠道。坚持专职与兼职、固定岗位与流动岗位教师相结合,创新培养机制,开辟多样化的教师来源渠道,大力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建立和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教师资格标准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确保职业学校编制充足。

——不断优化专业课程设置。依据我市十四五经济发展定位,有效对接我市支柱、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优化专业设置和布局结构,提升传统专业建设水平,支持发展新兴专业,建设加强特色专业,突出发展重点专业组群,提高学校专业建设的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推进中等职业学校课程教材改革创新,以培养学生实践技能为重点,提高就业质量为目标,加强校企合作课程建设,贴近岗位实际工作过程,对接职业标准,完善职业学校课程标准,优化课程结构,更新课程内容,扩展课程资源,形成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中等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将职业岗位所需的关键能力培养贯穿专业教学全过程,将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落实到专业教学的各个环节,增强毕业生就业竞争能力。

——加快涉农专业建设。围绕我市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加强职业学校涉农专业建设为重点,扎实推进涉农专业的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办好23个涉农专业点,增强服务现代农业能力。到2025年,各县(市、区)依据所在区域农业资源和产业特色,围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和基地建设,重点扶持与中药材、果蔬、农渔产品等农副产品加工业以及良种繁育、规模化养殖、农村电子商务等产业相关的特色专业,培养农业、农村急需人才和高素质农业劳动者,增强服务现代农业能力。

(五)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

——完善高等教育结构。重点建设上饶师范学院、欧洲五大联赛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加快发展上饶职业技术学院、欧洲五大联赛茶业职业学院和欧洲五大联赛护理职业技术学院鄱阳校区。落实校长负责制,推进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建设,加强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提升学生健康素质和审美能力,增强学生劳动意识,健全高校学生艺术社团管理机制,加强高校美育改革发展。推动专业教育、思政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机融合,推进科学研究与教育教学协同发展,完善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和实验教学标准,促进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合作育人。

——推进一流学科建设。支持人才培养质量高、师资队伍力量雄厚的省级一流专业点建设,着力建设一流学科。全力发展特色专业,以欧洲五大联赛省“2+6+N”产业体系和上饶市首位、主攻产业为导向,各学校结合自身特色,在相应领域进行布局。重点打造一流课程,大力支持建设一批一流的线上、线下及混合式课程,推动教育教学数字化,积极培育建设国家级一流课程。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师师德师风信用体系,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大力推动高层次人才走上本科教学第一线,建立健全教师培训的长效机制,加强专业建设、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完善教师分类管理和分类评价,加强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在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务)晋升中施行本科教学工作考评一票否决制,建立健全教师教学业绩表彰和奖励制度。发挥教学督导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听课和巡课制度,组织校内名师和优秀教师重点听取青年教师和教学相对薄弱教师授课情况,帮助提高授课水平。

——健全学生学习制度。进一步完善学分制,推进辅修专业制度改革,鼓励学生跨校、跨学院、跨专业选课。完善学生学业评价机制,强化以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为主的评价导向,强化学习过程的考核评价,实行多种形式的学习成绩考核。强化学生学业指导与管理,加强对大学生实习质量过程管理,健全学业指导、退学制度和转专业制度。

(六)促进现代技工教育发展

——优化技工院校布局。创建上饶技师学院、上饶市广丰技工学校,统筹规划技工院校规模及专业设置。坚持以促进就业为目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服务经济为宗旨,以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推动技工院校与职业院校同步建设发展。力争在2025年前建成上饶技师学院,整体提升我市技工教育的办学层次和服务能力,实现在校生3000人以上规模,其中高级工及预备技师培养规模达到在校生的80%以上。

——推进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依托各县(市、区)重点产业发展规划,推进各县(市、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以企业、技工院校为平台建成专业实训基地。大力宣传公共实训基地在职业培训、技能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公共实训基地的社会影响力。逐步引入市场主导型与政府主导型构建模式互相补充、互相完善,并最终形成具有上饶特色、辐射全省的公共实训基地服务体系,有力促进我市技能人才培养。

——引进社会力量办学,支持企业培养技能人才。落实国家(省)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提升部署要求,鼓励企业自建、共建职业(技工)学校(培训中心)。建立健全政府和企业培养技能人才经费共担机制。社会力量兴办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可按规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予以支持。支持技工院校依法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并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合理构建技工教育专业体系。紧贴市场需求,大力发展大工业、大旅游、大农业等重点产业,创立相关专业课程,引进新技术、技能师资,形成紧随产业升级、技术创新、服务中小微企业、特色鲜明的专业结构。对连续三年超额完成招生计划或新开设专业连续两年实现稳定招生的技工院校,经评审予以奖励,进一步支持技工院校传统专业的改造升级。

(七)促进特殊教育稳健发展

——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摸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建立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随班就读、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政策、模式和机制。建立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相衔接的残疾人教育体系。落实一人一案,针对学生不同情况,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实施差别化教育和个性化培养,努力使每个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掌握一技之长。加强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建设。完善残疾儿童学籍管理机制,将接受特殊教育残疾学生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

——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在特殊教育学校等教育单位增设特殊教育幼儿园,鼓励各类资源为残疾儿童提供功能评估、训练、康复辅助器具等基本康复服务。加强专门教育,市本级办好上饶市第二十一中学,各县(市、区)在职业学校开设阳光班级,强化对专门教育的教学与管理研究,全面增强运行保障条件,切实提高教育矫治水平。加强远程教育,为残疾人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提供便利。加强就业指导,做好残疾人教育与就业衔接工作。

——建立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加大对残疾学生的补助政策,实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鼓励高等学校、教科研机构为特殊教育提供专业服务,加强家校合作,稳步完善特殊教育服务体系。建立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责任共担、资源共享、互相支撑的发展机制。建立健全特殊教育监测和督导制度,落实各级政府的法定责任,确保每个残疾人都能够接受公平教育,获得自我发展能力。

——加强专业化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康复医生、康复治疗师等人员的配备,对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提供特殊教育的教师,在绩效工资分配、特殊教育津贴、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方面予以倾斜。加大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提供特殊教育的教师培训力度,支持上饶师范学院等学校开设特殊教育课程。

——提升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贯彻执行教育部欧洲五大联赛:2019年版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标准,推进差异教学和个别化教学,重视教具、学具和康复辅助器具的开发与应用,完善特殊教育质量监测制度,探索适合残疾学生健康发展的考试评价体系。

(八)推进终身教育多面发展

——优化终身教育资源配置。发挥普通高校、成人院校举办高等继续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积极推进学历继续教育健康发展。探索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融合发展新模式,推进上饶市广播电视大学转型为开放大学,推动各县(市、区)开放学校的转型和设立,汇集优质资源,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职业培训和终身学习服务。加强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引导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与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创新互联网+”老年教育和社区教育服务模式,建设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本土化课程,建成一批优质学习项目品牌。

——扩大在线教育资源应用。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大力发展多方参与、多种形式、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在线教育,实现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协同发展、规模化教育与个性化培养有机结合。协调组织有条件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开放大学、成人学校、社区学校、老年大学、科普学校和其他社会教育机构开放其数字化学习资源,充实学习系统资源库。建立终身教育资源配送平台,推动终身教育资源配送和推广应用。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在线教育机构,加大在线教育资源的研发和共享力度,推进在线教育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加大相关专业建设和在线教育人才培养力度。

——完善终身学习制度框架。建立终身学习体系跨部门协调推进机制,成立上饶市学习型社会建设与终身教育发展促进机构。推进终身学习立法进程,满足学习型社会的需要。建立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供给机制,鼓励各类院校之间、院校与社会教育机构之间开展合作创新,共建共享。建立健全终身教育学习成果积累、认证、转换机制,推进学习系统管理平台和学分银行研发建设,加快建成上饶市终身学习系统。建立完善终身学习监测评价机制,构建基于大数据的终身教育决策服务体系。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模式,资助弱势人群就业技能学习、奖励各行各业英模自主学习。积极营造良好的终身学习环境,倡导全民学习,终身学习,大力提高国民素质。

专栏2  “学有所教服务项目和内容

1.普惠性学前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按三级公办幼儿园保育费的100%给予补助;补助伙食费。

2.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小学650元,初中850元;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按寄宿生数年生均增加200元;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对不足100人的农村小学、教学点按100人补助公用经费。

3.免费提供教科书。小学学生每年90元、初中每生每年180元;小学一年级字典14/·人。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为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制学生提供补助,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

5.普通高中教育国家助学金。为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6.普通高中教育免学杂费补助。免除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

7.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提供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8.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补助。免除学杂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给予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的补助。符合条件的民办职业学校学生参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标准予以补助。

9.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每生每年1000元。

10.残疾人教育。为残疾儿童按照规定标准提供免费学前教育;免除大中小学残疾学生的学费、住宿费;对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给予补助。根据需要实施随班就读、特教班、普通教育卫星班、送教上门等就读服务,推行普特融通、康(医)教结合,并努力向学前和高中阶段延伸。

11.学前教育全面普及工程。根据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城镇服务人口1万人、常住人口2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建有1所公办幼儿园,2000人以下的小村联合办园。城区每个街道、农村每个乡镇建一所中心幼儿园,推进一村一园建设,积极扶持惠普性民办幼儿园。

12.基础教育发展工程。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达到省定和国家办学标准,基本消除小学45人以上、初中50人以上班额班级;基本消除56人以上高中大班额,创建10所省级特色高中学校。

13.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程。实施城乡新建居住区配套学校前置审核制度,保障教育设施配套。推进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快现有中小学校的扩容优化,加速学校老旧建筑、危房等建筑基础设施的改造提升。规划新、改(扩)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600所,新、改(扩)建校舍面积102万平方米;规划新、改(扩)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105所,新、改(扩)建校舍面积170万平方米,新增学位12万个。城区范围内扩建上饶市第一小学、上饶市逸夫小学、上饶市第三小学、上饶市第六小学、广信区第三小学、兴园学校、北门小学大塘校区、芦林学校、上饶市第六中学、罗桥中学、董团中学,迁建上饶市第七小学、皂头中学小学、塘溪小学、大石街道中学,在信州区、广信区、上饶经开区、广丰区分别新建8所小学和5所初中、3所小学和广信区第八中学、3所小学和2所中学、5所小学和3所中学,其他县(市)分区域逐步推进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

14.实施普通高中区域协调发展工程。优化农村乡镇优质普通高中布点,完善城区优质普通高中布局,城区范围内扩建广丰中学,迁建上饶市第四中学高中部,在信州区、广信区、上饶经开区、广丰区分别新建一所高中,各县(市)按实际需要完善义务教育网点建设,基本实现区域内普通高中优质资源相对均衡。加强对学校发展规划的指导,深入推进普通高中普及发展,促进学生个性特长发展。

15.职业教育标准化建设工程。推进中等教育职业教育标准化建设,通过5年努力,使全市职业院校的生均校园面积、校舍面积、图书和仪器设备值逐年增长,校园环境、教学基本条件显著改善,规范化、现代化建设水平明显提高,80%以上的学校达到国家标准,到2025年,重点建成5所规模大、实力强、质量高、改革创新成效显著的国家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在我市乃至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发挥引领、骨干和辐射作用。大力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到2025年,对应重大产业和关键行业,建设2个具备实训、鉴定、生产、服务、技术推广和实训示范等多种功能,装备一流,可以跨区域合作,高职与中职共享的国家级及省级实训中心,重点新建和扩建10个专业实习实训室(场),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实践教学水平和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能力。

16.高等教育提升工程。支持推进阿里云大数据学院、晶科能源学院、信江职业学院、欧洲五大联赛汉氏生命科技学院等职业院校设置,支持上饶师范学院申报硕士点、欧洲五大联赛医专建院升本和上饶卫生学校设置专科学校工作。

17.教育信息化创新发展工程。镇及以上学校智慧校园、创客教学、STEAM教育覆盖率达到100%,全面实现三个课堂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的常态化应用。


第五章劳有所得

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制度,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加强劳动普法教育,维护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比较充分就业和较高质量就业。

(一)建设公共就业服务港湾

——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设施建设。加大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窗口场所设施等资金投入力度,拓宽人员供给渠道,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大力推进人力资源服务集聚区建设,积极发展多层次、多元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精心培育人力资源龙头骨干企业。着力提升人力资源匹配效益和服务企业能力,有针对性地为企业提供劳动力供求信息收集发布、就业创业指导、人力资源培训、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个性化服务,多渠道服务企业用工。

——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线下实体网点服务与线上网络服务融合。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能整合和基层平台服务功能,开展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依托上饶市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建立市级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推动线下实体网点服务与线上网络服务融合。紧盯重点地区、重点群体就业形势,及时跟踪就业的最新数据,做好风险预判和预警。

——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建设。建立公共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公开发布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信息、公益性岗位信息等信息。统筹开展各类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降低企业招工用工成本。促进企业依法建立适合自身特点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加大重点企业人力资源支撑,为企业提供用工指导、员工招聘、人才引进、技能培训、档案代理等基本服务,以及提供猎头招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等拓展服务。

——鼓励吸引人才在本地就业创业。增强人才政策吸引力。建立部门协同服务机制,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开辟绿色通道,完善落实人才来本市工作、居留、创新创业、购房、子女就学、社会保障等服务政策措施。鼓励高校毕业生留我市就业,并给予适当期限的租房补贴。大力实施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和重点领域,集中有限资金实施人才项目,拓宽人才引进培养渠道,提高核心竞争力。实施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上饶籍人才回乡创新创业计划,加大人才研修和学术交流力度。

(二)强化重点群体职业培训

——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支持用工企业组织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岗位技能培训,给予用工企业技能培训补贴和劳务派遣人员技能提升补贴。针对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技能培训,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支持帮助困难企业开展转岗转业培训,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教育经费不足的职工。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培训。

——开展重点群体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面向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开展劳动预备培训、就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等专项培训,全面提升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对有创业愿望的开展创业培训,加强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创业担保贷款、后续扶持等服务。

——开展高校毕业生和贫困家庭就业培训。持续开展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行动,开发适合的技能培训项目,增强有就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适应产业发展、岗位需求和基层就业工作能力,健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对接受技工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按规定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等政策;对子女接受技工教育的贫困家庭,按政策给予补助。

(三)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水平

——推进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面向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工业园区和有色金属等重点产业对高中端人力资源的需求,重点打通高新技术、进出口贸易、生产加工、科技研发、商品流通等环节,推动优质人力资源引进、交流和汇集。统筹我市人力资源产业园布局,推进县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或人力资源服务产业指导中心建设,培育有特色、有活力、有效益的地方人力资源产业园。探索园区管理模式创新、机制创新、服务创新提升园区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园区集聚发展和辐射带动作用。构建长效机制,落实产业园在税收、资金、工商、土地用房等方面的政策,着力构建在省内有较强竞争力、在同行业有较大影响力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

——培育人力资源龙头骨干企业。加快培育发展有市场、有特色、有潜力的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引导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加大对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的扶持力度。引导开展高级人才寻访、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服务的企业,鼓励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参选服务业重点企业名录和高新技术企业名录。

——建设高层次人才队伍。依托知名高校、职业院校、大型企业、跨国公司,建立人力资源服务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开展行业急需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培训。建立行业领军人才和骨干人才库,开展市内外学术交流和研修活动,着力提高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数字化。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融合发展。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信息化建设,构建人力资源信息库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加强服务手段、商业模式、关键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鼓励搭建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平台,举办人力资源服务供需对接、服务产品推介等活动。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运用数字技术探索开展与金融、教育、医疗等行业的跨界服务模式。

专栏3  “劳有所得服务项目和内容

1.就业服务和管理。免费享有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就业和失业登记、人事档案管理等服务。

2.创业服务。免费享有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创业咨询、开业指导等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和企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支持。

3.就业登记与失业登记服务。为实现就业的劳动者提供就业登记服务,为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提供失业登记服务。

4.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提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

5.就业见习服务。为有见习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提供见习岗位;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就业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岗位信息、职业培训等服务;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就业援助月行动,集中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专项服务,包括就业岗位对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服务,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7.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评价。城乡各类劳动者、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按规定给予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农村学员和城镇低保家庭学员生活费补贴;符合条件的人员免费享有鉴定补贴。

8“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服务。为社会公众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政策咨询、信息查询、信息公开、业务办理和投诉举报等服务。

9.劳动关系协调。为用人单位及所有劳动者提供劳动关系法规政策咨询、劳动用工、薪酬以及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指导,提供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和企业薪酬分配指引等服务。

10.劳动用工指导和保障。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法律政策指导,帮助规范用工行为,防范用工风险,并提供劳动用工备案、集体合同合法性审查、指导经济性裁员劳动关系处理等服务。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和执法维权等服务。为双方提供劳动合同示范文本。

11.失业保险。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支付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待遇,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稳定岗位的缴费返还,对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给予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失业保险金标准不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2.工伤保险。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提供工伤医疗和工伤康复待遇、伤残、护理待遇和工亡待遇等;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及护理待遇、5-6级伤残津贴待遇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13.欠薪根治。以诚信管理为抓手,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实名制、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分包委托总包代发工资、分账管理、劳动合同签订、施工全过程结算、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等制度,将企业欠薪纳入诚信体系。


第六章病有所医

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居民健康全过程管理为抓手,深入推进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中医药传承与发展,促进城乡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一)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健全监测、预警、决策、处置全链条响应机制。以传染病为重点,扩展疾病监测种类,构建覆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监测网,完善基层学校、机场、车站、养老机构和特殊监管场所哨点设置。加强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推进在线实时跟踪监测和动态分析,提升公共卫生风险评估能力,形成信息互通、专家会商和早期警报机制。设立市级动态公共卫生专家库,加强日常重大疾病防控和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会商研判。完善防控规范,明确不同阶段的应急响应措施,加强日常演练,强化跨部门、跨领域的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和基层网格化管理,广泛动员群众参与。

——完善公共卫生预防控制和救治体系。加快市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心建设,加强妇产、儿童等专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高血液应急保障能力,配备配齐负压救护车、移动车载CT等必要设施设备,提升全市人民医院公共卫生预防控制和救治能力。加强县级优质医疗资源建设,加快县级疾控中心能力提升,补齐县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室和实验室能力建设短板。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完善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乡镇卫生院设立发热门诊。落实网格化管理职责,提高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付比例。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分级分类免除医保支付目录、支付限额、用药量等限制。

——加强公共卫生人才保障和应急物资保障。健全公共卫生执业人员培养、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完善疾控人员规范化培训制度,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符合疾控机构特点的薪酬机制。推进疾控中心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应急物资配备能力建设、实物储备,支持重点医疗物资生产企业产能储备,鼓励社会捐助捐赠和家庭储备,建立规模适度、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完善公共卫生科研创新机制和教育培训机制。推动传染病防控、临床诊治、医防融合、医疗装备等领域关键技术突破与应用,重点研究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重大传染病,推动公共卫生科研创新。推进欧洲五大联赛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高等院校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学科专业建设,培养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加强卫生应急、卫生监督、现场流行病学和灾难救援应用型高端人才培养。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发挥党委、政府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领导推动作用,落实各级政府领导、保障、管理、监督责任,实施党委领导下院长负责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机制。创新公立医院用人管理,创新人员编制管理,建立符合公立医院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改善群众就医感受,进一步完善医联体、医共体体制机制。

——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深化药品全流程改革,实行药品耗材限价采购,优先配备国产医用设备,优化药品购销秩序,压缩流通环节,推行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医疗机构的两票制和药品耗材采购院长负责制,实行企业黑名单制度。完善重点药品追溯体系建设,执行重点药品采购备案制。推进监管法制化和规范化,建立健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运行规范、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长效机制。

——加强中医药体系建设。加大对公立中医院的投入,在基础设施、信息化与重点专科建设、人才引进培养、基本设备购置等方面予以倾斜。改革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审批、生产、使用管理,遴选效果好、价格优、应用广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在全市医疗机构内流通使用。

(三)完善医疗保险制度

——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完善和规范居民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健全城乡统一的全民医保制度,探索建立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和工伤预防常态化工作机制,完善应急救治费用保障机制。推动基本医保与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社会慈善等衔接配合,努力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推进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额预算办法,科学制定总额预算。大力推进大数据应用,实施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推进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

——加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下沉,实现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加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队伍建设,合理配置经办人员,加大培训教育力度,建设与新时代医疗保障公共服务要求相适应的专业经办队伍。加强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能力配置,建立健全与管理服务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

专栏4  “病有所医服务项目和内容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为辖区内常住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电子居民健康档案。

2.健康教育与素养促进。提供健康教育资料、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开展个性化健康教育。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健康促进县(市、区)建设,加强健康促进医院、学校等健康促进场所建设,开展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健康教育。开展健康科普活动、健康素养监测。

3.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及时发现、登记、报告及处理就诊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病员,提供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知识宣传与咨询服务。

4.重点病种患者管理。为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中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提供登记管理、健康指导、定期随访和体格检查服务。建立氟骨症、克汀病、二度及以上甲状腺肿大、慢性和晚期血吸虫病患者健康档案,进行社区管理。对氟骨症、克汀病、二度及以上甲状腺肿大、慢性和晚期血吸虫病患者每年随访1次。为辖区内常住居民中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登记报告、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服药和康复指导等服务。为辖区内确诊的常住肺结核患者提供筛查及推介转诊、入户随访、督导服药、结果评估等服务。

5.卫生监督协管。为辖区内居民提供食品安全相关信息报告、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计划生育信息报告等服务。

6.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社区易感染艾滋病高危行为人群干预 。在专业机构指导下,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提供咨询和随访服务、配合相关机构做好转介工作、随访管理资料归档服务;为艾滋病高危行为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艾滋病、性与生殖健康宣传教育,推广使用安全套,加强艾滋病、性病咨询检测,促进HIV阳性者及早治疗,开展有效的随访管理,对不愿治疗的感染者,要掌握其流动性并向其说明相应的法律责任。

7.基本药物制度。明确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不断提高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量。推进科学设置临床科室基本药物使用指标。将基本药物使用情况与基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拨付挂钩。

8.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提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标准跟踪评价等服务。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实施风险分类管理。

9.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达到50%,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80%左右。

1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达到50%,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5%左右,大病保险的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

11.职业病健康管理。提供职业危害监督检查服务和宣传教育。

12.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妇每人每月发放45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夫妻每人每月发放350元;一级、二级、三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发放400元、300元、200元。

13.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引领工程。依托综合性医院,积极争取建设欧洲五大联赛省公共卫生临床上饶市分中心,在人口较多的县建设若干个县域中心。依托市疾控中心,积极争取建设成为欧洲五大联赛省区域公共卫生检验检测中心,构建重大传染病快速诊断和溯源实验室网络。改善县级医院发热门诊、急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等业务用房条件,更新换代医疗装备,完善后勤保障设施。提高县级医院传染病检测和诊治能力,重点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完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配置。建设可转换病区,扩增重症监护病区床位,配置呼吸机等必要医疗设备,具备发生重大疫情时可立即转换的能力。

14.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工程。支持市人民医院建设成为欧洲五大联赛省区域医疗中心,争取5-10个省级重点学科。推进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改善乡镇卫生院硬件条件,更新医疗设备,提升服务能力。合理设置村卫生室,常住人口大于800人的行政村有一所达标的村卫生室。

15.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工程。建立健全市、县两级急救中心(站)建设,支持市急救中心解决人员、办公用房、急救车辆不足等问题。2025年前,将广丰区、广信区、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经济试验区纳入市救济中心急救范围。城市地区完善以急救中心为主体、二级以上医院为支撑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农村地区建立县级急救中心-中心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三级急救网络。支持县级以上急救中心设立统一指挥调度信息平台,与本级区域健康信息平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享。

16.全民健康保障服务工程。推进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实现市、县两级均有1所政府办、标准化建设的妇幼保健机构。优化医疗机构为老服务能力,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市级建设有1所养老医院,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60%。三级甲等医院设置职业健康科,各县(市、区)至少设置一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县级医院要具备职业病诊断能力,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具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和资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尘肺病康复站,村卫生室建设尘肺病康复点。加强精神病院院内康复科建设,组建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专业队伍,构建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市中心血站配置应急采血车、智能低温冷库等设备。


第七章老有所养

坚持以服务特殊人群和困难群体为重点,坚持完善基本社会服务制度和完善服务设施相同步,坚持普惠服务和重点保障相统一,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体系,全面提升基本社会服务管理和社会事务管理水平,不断增强基本社会服务的可及性和服务对象的获得感。

(一)完善待遇正常调整机制

——全面落实待遇政策调整机制按照国家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统一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综合考虑物价上涨指数、工资增长等因素,合理确定待遇调整水平,健全完善兼顾城乡居民各类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

——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有序提高全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二)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加快服务设施建设。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完善老城区和已建成的居住区现有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配备。推动行政村及较大自然村配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积极探索在农村开展党建+养老农村老年协会+养老等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充分利用村民委员会整合利用农家大院、闲置校舍和民房等资源,开辟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加快配套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乡镇(街道)配建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依托当地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家政服务、餐饮服务等机构、企业或组织,合理布点或整合设置娱乐休闲、生活照料、餐饮配送、老年食堂、医疗卫生、法律援助、辅具租赁等中心或站点,就近就便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务。统筹规划适宜老年人居住、出行等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坡道、公厕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设施无障碍改造。

——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鼓励社会力量管理运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支持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股权合作等方式,培育和打造一批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的龙头社会组织或机构、企业,使社会力量成为提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主体。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信息化建设,加快构建涵盖加盟服务商、站点地址、服务清单、服务范围、服务价格、家庭医生签约信息、老年人需求信息等数据的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管理服务体系。

——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与医疗卫生服务相结合。积极推动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融合发展,为社区高龄、重病、失能和半失能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包括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等医疗服务。开展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年人家庭签约服务。规范为居家和社区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项目,推动符合规定的医疗等相关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三)推动公办养老机构转型

——突出公办养老院公益属性。完善公办养老院入住评估轮候管理办法,强化公办养老院兜底保障,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优先为低保、低收入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承接被取缔养老院收住老年人临时安置任务,在此基础上允许将空余床位向社会开放,收益用于支持院内兜底保障对象的养老服务。

——着力实施乡镇敬老院改造升级工程。全面提升供养设施和服务条件,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敬老院予以改建或重建,对服务功能较弱、供养人数较少的敬老院进行改造提升,结合实际打造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并纳入改建或重建计划且符合相关要求的乡镇敬老院项目,在申报各级预算内投资或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时,优先予以保障。鼓励通过承包经营、委托运营、联合经营等方式,引入具有护理服务经验、实力较强的企业或社会服务机构参与运营管理。鼓励城市优质养老院与乡镇敬老院、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等开展结对帮扶,帮助其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实施公办养老院公建民营。鼓励将公办养老院或院内部分服务设施优先租赁给具有护理服务经验、实力较强的企业或组织运营。探索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院改制为国有养老服务企业。采取一院两制的养老院,应统一政府供养老年人和社会代养老年人基本服务标准。

——优化乡镇养老院建设布局。将补齐农村养老基础设施短板、提升乡镇敬老院建设标准纳入脱贫攻坚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探索将乡镇敬老院收归县级直管。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敬老院予以改建或重建。对供养人数较少、服务功能较弱的敬老院改建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或农村互助养老设施。

(四)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

——完善乡村养老机构及配套设施建设。加快突出护理功能的福利院建设,加快将县级福利院改造成城乡特困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机构,加快乡镇敬老院的改造升级。充分利用闲置的校舍、民房、祠堂等资源,在建制村、较大自然村因地制宜配建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并配备厨房、用餐室、卫生间、电视房、休息室等功能场所,添置老人休息床()、棋牌桌、炊具及用餐设备等基本生活设施,推进适老化改造。

——提升乡村养老机构服务水平。建立村医参与健康养老服务激励机制,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机构、进村庄、进家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为农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巡诊服务。对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失能失智以及留守、独居老人,根据需要提供助餐、助安、助医、助娱和心理慰藉等服务。

——加快乡村养老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激励保障、培训补贴等政策,合理确定和落实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建立与岗位绩效挂钩的考核激励机制,在职称晋升、培训等方面给予倾斜。健全养老护理员培训体系,加强岗前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弘扬敬老孝老社会风尚,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服务团体,农村妇女、低龄健康老年人等志愿服务人员,积极为高龄老人和居家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送餐、助洁和心理慰藉等志愿服务。

——加强乡村养老服务组织保障。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细化具体举措,强化督促检查,完善考核评价,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和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逐步将心理关爱、老年康复、老年护理、安宁疗护等老年健康服务延伸至基层,建立起综合连续的农村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

专栏5  “老有所养服务项目和内容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建立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发放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建立基础养老水平合理调整机制。

3.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 每年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提供1次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等服务;每人每年提供1次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

4.老年人福利。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提供能力综合评估,做好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与健康状况评估的衔接。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补贴。为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的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护理补贴。为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

5.老年人照顾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适当补贴。按规定减免贫困老年人老年大学(学校)学费。

6.完善健康养老政策。实行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支持政策,完善医养康养签约服务规范和价格政策,加大社会力量兴办医养康养结合机构的税收、政府投入、土地、投融资等方面支持力度。进一步健全家庭照护支持政策。建立居家社区探访制度,落实困难老年人巡访制度。探索养老床位短缺预警机制。


第八章住有所居

按照住有所居的要求,以困难居民基本住房需求为导向,以健全基本住房保障制度为支撑,综合运用土地、财税、金融和价格等政策,协调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城镇棚户区改造和城乡危房改造,着力解决城镇居民基本住房问题和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居权利。

(一)健全基本住房保障体系

——构建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以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体,以城镇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共有产权住房等为补充的住房保障体系。稳妥发展公租房,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因地制宜实施棚户区改造,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实现有住房市场体系的有机衔接。重点保障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

——加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力度。科学编制专项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以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为改造对象,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分批次改造2000年后建成的老旧小区。

——推进棚户区改造。以老城区内脏乱差棚户区和地震易发区城镇危房为重点,稳妥推进棚户区改造,重点攻坚现有集中成片棚户区。加强棚户区改造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建设规范有序、优质高效,严防资金申报、使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加快农村危房改造。明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改造方式,规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加强农房建设指导与质量安全监管。着力解决符合条件的因灾倒房重建户和农村特别困难户的基本安居问题。

(二)扩大政策性住房供给

——大力发展公租房。立足实际,采取集中新建、在商品住房中配建、存量房源划转、购买等方式,加大房源筹集力度。鼓励购买或长期租赁老旧小区改造后的小户型房源用作公租房。鼓励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建设集体宿舍类公租房。制定完善租赁补贴发放实施细则,建立租赁补贴标准定期调整制度。

——积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通过盘活存量筹集方式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将老旧小区改造后房源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支持住房租赁服务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长期租赁、购买符合条件的小户型住房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各类企事业单位盘活自有存量闲置住房;支持将符合条件的商业(办公)、工业(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住宅存量用房按程序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三)打造智能化新型社区

——加快智能化新型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社区基础数字化建设,加快社区内5G等无线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公共区域类型,实现无线按需覆盖,高清数字电视网络接入能力全覆盖,提高数字电视、网络电视、IPTV互动电视入户率。推动物联网技术在社区建设各领域的深度应用,扩大传感终端、传感网络等在社区的建设使用,鼓励社区使用充电桩、电梯控制,温湿度监测和水、电、气、暖智能终端等物联网服务。

——推动建立智能化新型社区综合服务平台,鼓励建设社区智能运营展示中心。利用社区平台汇聚的数据,实现社区数字化运营管理。为社区配备信息显示屏等服务终端,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和载体。推广、普及智能照明设备,进一步提升路灯、景观灯等的节能率。

——推进提升智能化新型社区服务水平。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社区延伸,推进社区信息服务平台综合性集成,为社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通过信息化手段提供水、电、气、暖等统一的便捷查询缴费入口,提高社区超市、便利店等在线网购业务接入率,发展社区智能化出入管理、智慧化通行、停车服务,社区门诊在线服务和基层社区远程医疗服务,提供居家老人提供远程看护、紧急支援等服务,支持保姆、保洁等家政服务在线预约业务。

专栏6  “住有所居服务项目和内容

1.公共租赁住房。提供租赁补贴或实物保障,保障面积标准按省规定执行,租金水平或租金补贴标准根据市场租金水平和供应对象的支付能力等因素确定。

2.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基本完成老旧城区现存的集中连片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

3.农村危房改造。为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提供危房改造补助。实现农村困难家庭即时救助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常态化,做到发现一户,改造一户,保障低收入人群基本住房条件。

4.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改造带动全面提升,实现基础设施完善、居住环境整洁、社区服务配套、管理机制长效、小区文化彰显、邻里关系和谐,针对老旧小区建成年代、居民居住情况、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等情况,考虑分批次加装电梯。


第九章弱有所扶

以困难群体需求为导向,着手于基本公共服务内容,进一步健全困难群体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体系,促进现代慈善事业和志愿服务健康发展,切实筑牢重点群体兜底保障和关爱服务体系。

(一)完善社会事业服务体系

——提升社会事务服务水平。贯彻落实民法典,加强婚姻文化建设,推进婚俗改革,提升婚姻管理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创新开展结婚登记颁证服务工作,推进婚姻登记跨省通办。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长效化、专业化开展线上线下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实施生态殡葬改革,加强殡葬服务机构设施建设,完善惠民殡葬政策,规范整治殡葬管理服务,倡导绿色文明生态殡葬,推进以骨灰堂、树葬为切入点的节地生态安葬。推进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建设,推动专业机构与社区站点相结合,加强不同主管部门的精神卫生机构之间政策衔接和服务对接,积极探索多种供养模式。

——大力发展现代慈善事业。落实慈善激励政策,引导慈善资源合理流动。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社会救助,扩大社会救助服务供给。规范发展互联网慈善,探索推进智慧慈善。推进慈善基地能力提升工程,发挥精准帮扶、组织孵化、资源配置等功能。培育壮大基层社区服务类慈善组织,强化基层慈善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推动慈善和社工、志愿服务融合发展,加强慈善组织队伍建设,提升慈善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支持引导志愿服务组织、社会爱心人士开展扶贫济困志愿服务,推广时间银行等模式。

(二)健全困难群体救助体系

——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以增强社会救助及时性、有效性为目标,逐步推进建立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专项救助为支撑、急难救助为辅助、社会力量为补充、城乡一体化的梯度救助体系。创新社会救助模式,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完善对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以及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政策,依据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实施类别化、差异化救助。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社会救助申办流程的规范化、标准化,落实优化各项便民服务举措。推动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长效机制,大力发展慈善事业与志愿服务,促进政策救助与社会参与衔接互补。

——加强重点人群保障与服务。加强妇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加强妇女儿童心理健康引导,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提升未成年人保护能力,健全保护与服务体系,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加强残疾人保障和服务,完善普惠+特惠残疾人基本保障制度,健全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制度,系统推进全链条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强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地级市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探索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为经济困难精神障碍患者提供集中养护、康复服务。健全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落实对特困人员的护理服务补助,提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服务机构托底保障能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顺应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及时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相应救助帮扶。

——完善专项和急难社会救助。完善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促进专项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慈善之间的有效衔接。强化急难社会救助功能,健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完善受灾人员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救助管理机构标准建设,规范社会救助工作窗口服务和管理,逐步建立健全救助管理安置工作长效机制。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建设,强化救助站服务功能,完善以救助管理机构为核心、以社区为终端的救助服务网络,重点提升关爱救助、应急救助服务能力。

专栏7  “弱有所扶服务项目和内容

1.最低生活保障。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针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对有相关需要的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条件,提供疾病治疗,以减免费用或补贴方式提供遗体接运、暂存、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

3.医疗救助。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救助对象,以及其他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经济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给予补助,实施住院和门诊救助。

4.临时救助。为救助对象发放临时救助金或实物,提供衣物、食品、饮用水、临时住所和提供转介服务,主要针对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以及因患大病等特殊原因导致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或个人以及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等人身意外伤害,在获得各种赔偿、保险和其他救助后,基本生活仍然特别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5.受灾人员救助。及时为辖区内受灾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品、饮用水、衣被、取暖、临时住所、医疗防疫等应急救助;对住房损毁严重的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及时核实本行政区域内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并给予资金、物资等救助;为因当年冬季、次年春季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6.法律援助。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值班律师的法律帮助等无偿法律服务。

7.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提供生活补贴;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提供护理补贴。

8.无业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针对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9.残疾人托养照料服务。支持各类残疾人托养庇护服务机构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护理照料、技能培训、康复训练、文体活动及辅助性就业等服务。

10.残疾人康复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康复评估、康复训练、辅具适配、护理、心理疏导、咨询、指导和转介等基本康复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按省定项目和标准执行。

11.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为未就业残疾人提供就业技能培训,为在岗残疾人提供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高技能人才培训,为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创业培训,为高校残疾毕业生、残疾人高技能人才、贫困残疾人、残疾人创业带头人、残疾人非遗传承人等重点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服务。

12.残疾人文化体育。在电视台提供有字幕或手语的节目,在公共图书馆提供盲文和有声读物等阅读服务;为基层残疾人体育活动场所和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配置适宜的器材器械,完善公共文化体育无障碍条件设施

13.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住房的地面平整及坡化、房门、卫生间、厨房等进行无障碍改造。

14无障碍环境支持。为残疾人、老年人等自主安全地通行提供便利,主要包括通行道路、出入相关建筑、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交流信息、获得社区服务等。

第十章娱有所乐

围绕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和体育健身需求,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全民阅读和全民健身,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参加公共文化活动和体育健身等权益,提高公众文明素质和身体素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增强上饶文化和体育软实力。

(一)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深化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形成更加完备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设施体系。推动公共文化场所拓展旅游服务功能,在博物馆、美术馆、非遗馆、图书馆、文化馆、档案馆等公共文化场所设立旅游服务专区。打造一批融合阅读、休闲、轻食餐饮、旅游咨询等服务的多元化公共阅读空间。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管理平台建设,提高公共数字文化服务能力。开展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拓展旅游服务功能试点,推动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文化站、农村文化礼堂为居民游客提供旅游公共服务。积极打造对外文化交流平台,彰显上饶独特文化魅力。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支持重大文化自然遗产地、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各类文化和自然遗产的保护利用。开展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环境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向公众开放。加强对上饶红色文化、稻作文化、理学文化、矿冶文化、戏剧文化、茶叶文化、书院文化、道教文化、商业文化、徽派建筑文化、美食文化、新安医学文化、移民文化等特色文化的传承与推广,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利用,以市场推动当地民族文化传承。支持群众创办有特色的文化团体,精心培育根植群众、服务群众的民族文化活动载体和文化样式。推进文化遗产资源数字化建设与共享,推进智慧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建设。

(二)提升旅游便民服务水平

——大力发展优势特色旅游。积极探索全域共享的全域旅游发展新模式,力争打造全域旅游的上饶样板。大力发展中医药医疗旅游、乡村旅游、城市旅游、康养休闲度假游、滨湖旅游、工业旅游等本地优势特色旅游,加快开发休闲度假、探寻体验、健康养生、商务会展、文化创意、体育健身等中高端个性化旅游产品,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和旅游供给的精准度。到2025年,全市建设20个乡村旅游集群和特色乡村旅游带,打造2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1个以上国家级康养旅游示范基地。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在机场、高铁站、客运码头、主要汽车客运枢纽及商业街区、景区景点等游客聚集区,建设上饶市文化和旅游集散中心或服务中心,在各县(市、区)建设二级旅游集散分中心,在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特色小镇、旅游休闲街区等游客密集的区域建设三级旅游集散点。完善公共厕所建设,推动博物馆、图书馆等各类文化场馆,旅游景区、旅游集散中心、旅游风景道沿线等的厕所标准建设,提高女性厕位比例,推进旅游厕所厕所码智慧管理。开展旅游基础设施改造升级行动计划,切实改善景区道路、步行道、停车场、供水供电、垃圾污水处理、游客信息服务等服务设施。

(三)提升公共体育服务水平

——提升公共体育服务能力。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场地设施。提升公共体育服务城乡一体化水平,形成布局合理、互为补充、覆盖面广、普惠性强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网络和社区10分钟健身圈。

——推进全民健身计划。坚持开展经常性、传统性、品牌性的全民健身活动,统筹推进各类人群体育健身活动均衡发展。推进体育资源社会共享,实现公共体育设施和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设施100%向社会开放。推广普及各类运动项目,传承和发展民族民间传统体育,普及运动项目文化,发展运动项目人口,培育全民健身活动品牌。开展综合性群众体育赛事,举办运动项目业余联赛,支持举办各类残疾人体育赛事。

——促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深化体教融合,健全各类青少年分学段、跨区域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鼓励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推动体卫融合,支持在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中设立科学健身门诊,推广常见慢性病运动干预项目和方法。促进体旅融合。拓展体育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普及推广山地、水上、马拉松、自行车等户外运动项目,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体育旅游景点。

(四)构建市民休闲服务体系

——完善国民休闲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加强顶层设计,强化休闲与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养老、教育等产业的政策衔接,充分挖掘市民休闲的丰富内涵,研究制定与新时代相符合的市民休闲政策措施。落实更加灵活的带薪年休假制度,促进职工自主休假、分散休假,推动法定节假日、带薪休假、周休日有机衔接,切实保障居民合法休假权利,积极探索多元化、富有弹性的休假制度。

——优化市民休闲空间。紧密结合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推进城乡建设和休闲空间布局,构建便捷高效的休闲交通网络,完善市民休闲空间体系。持续增加绿地公园、休闲广场、社区公共休闲活动中心等公共休闲空间供给,合理打造环湖、环河等休闲带、步行廊道、生态漫游系统。持续完善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展览馆、体育馆、足球场等公共文化体育场所的休闲服务功能,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城乡公共休闲空间体系。加强智慧服务、垃圾污水处理、应急救援、环境整治等配套设施建设,将中超赛事下注传统生活空间打造成为旅游休闲空间。

专栏8  “娱有所乐服务项目和内容

1.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基本服务项目健全。

2.看戏。根据群众实际需求,采取政府采购等方式,为农村乡镇每年送戏曲等文艺演出服务。

3.收听广播。通过地面无线方式为城乡居民提供不少于15套广播节目;在直播卫星公共服务覆盖地区,通过直播卫星提供不少于17套广播节目。

4.观看电视。通过地面无线方式为城乡居民提供不少于15套电视节目;在直播卫星公共服务覆盖地区,通过直播卫星提供不少于25套电视节目。

5.观看电影。提供数字电影放映服务,其中每年国产新片(院线上映不超过2年)不少于1/3;每学期中小学生观看2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

6.读书看报。公共图书馆(室)、文化馆(站)、行政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等配备图书、报刊和电子书刊,并免费提供借阅服务;在城镇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人流密集地点设置公共阅报栏(屏),提供时政、三农、科普、文化、生活等方面的信息服务。

7.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有条件的公共体育设施(含学校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免费项目或有关收费标准由地方政府制定;开放时间与当地公众的工作时间、学习时间适当错开,不少于国家、省规定的最低时限,全民健身日免费开放,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适当延长开放时间。

8.全民健身服务。提供科学健身指导、群众健身活动和比赛、科学健身知识等服务;在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配置全民健身器材。充分利用废旧或闲置厂房、违章建筑拆后地块,以及城市升级产生的边角地,重点建设一批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社会足球场、体育健身步道、体育公园、百姓健身房、村级全民健身广场等体育场地设施。

9.公益假日活动、流动少年宫进农村进社区。利用节假日、寒暑假等时机,开展各类形式多样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题教育假日活动;通过流动少年宫活动,将校外教育优质活动资源送到本区域的农村、社区。


第十一章优军服务

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做好安置就业、教育培训、待遇保障、服务管理等工作,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

(一)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体系

——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按照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五有要求,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各类场所面积、功能,建立退役军人接谈室、谈心谈话室、法律援助服务室、心理咨询服务室等服务性场所,建设退役军人之家等活动场所,建好荣誉室、荣誉墙、荣誉宣传栏、政治文化走廊等,筑牢政治文化宣传阵地,加大对现役和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增强退役军人的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

——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制度体系。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健全我市退役军人保障制度。加强组织管理建设,落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合理确定权责清单,明确乡镇(街道)承担退役军人事务职能的机构和人员。探索组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建立社会多元主体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制度体系,形成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多元化关爱的模式。建立市、县(市、区)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责任落实机制和第三方评价机制,完善退役军人诉求表达机制和法律援助机制。

(二)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安置

——全面推进安置工作。健全移交安置制度,建立权责明确、军地衔接、上下协同的退役军人移交接收机制。推行阳光安置和分类管理,建立岗位双向选择安置办法,完善双向选择”“考核选调”“积分选岗相结合的安置方式。针对不同类别、不同职级退役军人,采取对应的安置政策。落实退役军人和随调配偶安置计划,完善自主就业、逐月领取退役金等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措施机制。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适当放宽退役军人专业、年龄和学历等条件,加强国有企业招录力度,相关岗位优先招录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动态跟踪服务机制,引导社会力量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建立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并行并举的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体系,完善以就业为导向的技能培训制度。

——大力推动创业服务。鼓励退役军人开展创业活动,为退役军人开辟创业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开业指导、登记注册服务。加大退役军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优惠力度。定期举办退役军人创业大赛,挖掘、扶持一批军创项目、军创企业,促进创业项目与创业资本、创业导师、创业政策有效对接。

(三)完善优待抚恤体制机制

——健全优待抚恤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与国家政策法规相衔接、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优抚配套制度,形成全市统一的优待抚恤制度体系,建立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统筹调整抚恤优待标准,逐步形成精神与物质相结合、普惠与优待相叠加、待遇与贡献相协调的优抚保障体系。鼓励、引导公共服务单位、国有和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为优抚对象提供优待服务。

——建立优待抚恤工作机制。更新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数据信息,有序推进两参退役人员身份认定核查工作,落实参战退役军人优待机制。颁发退役军人和三属优待证。加强伤残抚恤管理,优化残疾等级评定调整等办理程序。落实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对象资格确认制度和冒领待遇追责机制。完善一至四级国家供养残疾退役军人保障政策,有效落实应急救助保障制度。落实优抚对象在公办养老机构、军队和地方公立医疗机构、住房保障、子女教育方面的优待措施。联合市公立医院开设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专属就医服务窗口,健全优抚对象就诊、体检等优先优惠制度,开通短期疗养、送医送药、医疗巡诊等服务项目。

——加大帮扶援助力度。根据退役军人实际困难和具体需求,构建分层分类梯度帮扶机制,争取到2025年,基本形成多样化、多层次的帮扶援助体系。协调退役军人申领各类困难救助资金和社会保障,建立困难帮扶一户一策机制和社会帮扶模式。全面加大走访慰问力度,保障退役军人生产生活必需品供给。

——强化精神褒扬和荣誉激励。健全完善烈士评定审核制度和英烈荣誉保护协调机制。修缮和保护市级烈士纪念设施,建立常态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机制。强化烈士褒扬制度体系建设,积极弘扬英烈精神、维护英烈权益,发扬上饶拥军优属、尊崇军人的良好社会风尚。

专栏9  “优军服务服务项目和内容

1.优待抚恤。建立完善优抚对象待遇与贡献相匹配的优抚保障体系,为符合条件人员发放抚恤金、优待金、生活补助或者给予其他优待。

2.烈士纪念活动和宣传教育。每年清明节、国庆节等国家重要节日和纪念日,举行专项烈士纪念活动。每年举办专题展览、烈士英雄事迹宣讲、红色经典影视展播等,广泛宣扬烈士精神和优良传统。

3.退役军人安置。按照国家、欧洲五大联赛省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采取转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自主就业等方式予以安置。

4.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每年至少组织2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按照自愿参加、自选专业、免费培训的原则,引导自主就业退役军人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组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团队,在职业规划、创业指导等方面提供咨询服务。

5.退役军人集中供养。针对符合集中供养条件的人员提供集中供养、医疗等保障。

6.拥军优抚项目。支持建设光荣院,支持建设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退役军人之家

7.双拥优抚体系建设工程。支持国防和部队建设,大力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圆满完成双拥优抚工作。依托各类媒体,以烈士陵园、革命纪念馆和学校为阵地,以党政干部、基层官兵和青少年为重点,将国防教育、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光荣传统,全面纳入宣传教育体系。


第十二章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可及

(一)促进公平共享

——促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加强市域内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通过完善事权划分、规范转移支付等,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扶持力度,逐步消除地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加强投资、财税、产业、土地、人口等政策配套协调,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创新供给机制。

——缩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坚持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规划一体化,实行城乡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和建设标准,建立城乡公共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运营机制加大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倾斜力度,鼓励和引导城市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延伸,促进城乡公共服务资源共建共享。建立完善教师、医技人员等优秀专业人员和优秀管理人员在区域间和城乡间的交流制度。

——推进人群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放宽放开落户限制,促进有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放心落户,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健全随迁子女入学入园政策和住房保障制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公共服务。加大对孤儿、留守儿童、妇女、老人、残障人士等重点人群帮扶力度。

(二)创新服务供给

——培育多元供给主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大力发展民办幼儿园和职业培训机构,推动社会资本兴办养()老服务、残疾人康复等机构,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等文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

——创新服务提供方式。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推行特许经营、合同委托、服务外包、土地出让协议配建等多种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方式。制定实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指导性目录,建立政府购买价格的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政府投资引导,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优先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推进数字化公共服务。推动互联网、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在基本公共服务各领域的广泛渗透和深入应用,推动医疗、健康、养老、教育、社会保障等领域新兴业态发展。依托赣服通公共服务专区,完善公共服务板块内容,实现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在线“24小时不打烊业务办理。完善部门,实现跨部门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三)强化实施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公共服务组织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服务组织化、社会化水平建立高位推动、市县联动机制,实施主要领导带头、各级部门分包责任工作制。加强基本公共服务重大政策、重大规划和重大项目的统筹平衡,强化资源共享和政策衔接,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重大问题。聚焦重点领域,制定细化年度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推动重点任务和措施有效落实。

——加强要素保障。聚焦本规划确定的目标、领域、任务,谋划实施一批关系全市公共服务提升的全局性、战略性重大改革、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滚动调整、动态更新相关储备库。加大对薄弱领域和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的支持力度,增强公共财政保障能力。扩大专业服务和管理人才培养规模,推动基层公共服务队伍轮训,提高基层专业化服务能力,强化人才队伍供给。

——实施监督评估。健全规划实施监测监督考核机制,把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与考核范围。建立科学化、体系化规划实施评估体系,鼓励多方参与评估和第三方评估,开展定期监测评估。建立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质量追溯制度,对学校、医院、福利机构、保障性住房等建筑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健全基本公共服务预算公开机制,增强预算透明度,切实加强对建设工程和专项拨款使用绩效的审计、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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