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学校
教师管理制度
1.教师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关心学生的成长,全心全意搞好教育教学工作,要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在教学活动中贯彻思想教育,言传身教,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热爱学生,因材施教。推进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重视培养优秀生和特长生,主动热情的帮助后进生,不歧视差生。
2.忠诚国家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以主人翁精神参与学校管理,不以旁观者姿态指责学校工作,不得拉帮结派。有损于学校利益的事不做,有损学校荣誉的话不说,教师之间要互相团结。
3.教师要关心和爱护学生,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发展,做到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做到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活动为主线,板书工整。要用普通话教学,积极给学生解答疑难,给予学法指导。
5.凡学校召开的会议、 教研教改活动(含公开课)、 政治业务活动、应参与者均须准时参加,期间不做与之无关的事(如看书报、批改作业等)。
6.教师请假须具备书面假条,病假须具备医院的证明。
7.对学校的决定要认真执行。如对学校的某些决定有意见,可在会上或平时向学校领导善意提出。在决定未修改之前,仍要按学校的决定执行。
8.教师上课应切实做到课前备课,要求备课与上课同步或超前,备课要认真。
9.教师上课的教学目的要明确,内容要具体,重难点突出,采用启发式的教学方法。要注意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
10.教师不得穿背心,拖鞋上课。男教师不染发。不在教室内吸烟、带小孩,上课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原则上站着讲课,上课不坐桌子。
11.教师必须严格按课表上课,不得私自调课,调课必须经学校领导同意。
12.教师要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学校交办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