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饶市实验中学招生工作方案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落实划片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有关政策,促进信州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文件要求,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2024年上饶市实验中学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赣教基字〔2024〕12号《欧洲五大联赛:印发〈欧洲五大联赛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的通知》《上饶市人民政府欧洲五大联赛:印发上饶市持续打造“i上饶”政务服务品牌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饶府字〔2024〕22号)文件精神,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秩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二、招生规模
2024年我校新七年级计划招生数为700人,14个班。
三、组织及责任分工
(一)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组
成立上饶市实验中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指导、监督学校招生工作。校长刘飚同志任组长,俞小珍副校长、姜智勇副校长任副组长,姜智勇副校长兼任招生纪检小组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实验中学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2024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组织协调工作。
(二)责任分工
招生工作分为审查组(4组):线上资格审核组、纪检组、咨询组、后勤组。
审查组分工情况:
1、线上审核组
初审人员负责线上新生资格审查初步认定,对符合条件的其按要求进行审核。
复审人员负责对线上通过了初审的新生材料进行最后认定,将通过复审的新生材料线上提交市局审核。
2.咨询及外勤审核组
咨询人员负责学校咨询窗口,指导家长携带相应材料及线上填写信息。针对线上审核组审查后无法通过材料辨别的,进行实地考察,考察结果反馈线上审核组,帮助佐证资格审查。
3.后勤组
为全体工作组提供后勤保障,包含但不限于电脑、网络、打印机、纸张、用餐、用水、垃圾袋、防暑等后勤保障,并做好审核前后的校园卫生清洁等工作。
4. 纪检小组
负责监督学校招生工作人员严格贯彻执行省教育厅和学校招生工作政策情况,确保招生工作符合上级部门的政策要求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督促招生职能部门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招生纪律的宣传教育,提高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意识和政策执行力。负责处理招生投诉举报等相关事宜,包括接收、登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案件,确保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以上所有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需要时,需服从实验中学招生办公室的安排进行工作内容调整。
四、招生办法
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按“户口+实际住址”划学区就近入学的办法。具体划分范围按照《2024年信州区城区中小学学区划分》执行。
商住楼、商铺、公寓、写字楼等非住宅、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均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生分配依据。
自2022年秋季学期始,实行房产地址“学位限定”(含自住和租赁情形),即自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同一套住宅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被“学位限定”的生源纳入第八类招生。
根据《2023年信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自2024年起入学申请材料除有特别规定的,户口迁入时间、居住证取得时间、无房(含公租房、廉租房)认定时间、社保缴交和取得营业执照截止时间均为6月30日。
适龄儿童少年符合八大类中多个报名类别,只能选择排列最前的类别提交登记材料。
各类生源通过赣服通“一件事”专区“信州区就学一件事”窗口或欧洲五大联赛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即:学生家长根据“就学一件事”办事指南,于新生入学报名规定时间内,在线上填报入学信息,实现入学资格、户籍、住房等信息联合审验“一次不跑”。
入学报名需验审的材料详见《2024年信州区中小学招生各类生源需验审的材料》(附件4)。申请人必须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提供虚假户口本、房产证件等资料,一经查实,提交公安部门处理,由申请人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其子女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或回户籍地就读。
招生录取按照以下类别依序实施,直至招录满额。各类别预审核通过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如预审核通过的学生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按该类学生参与公开摇号获得学位,未摇中的及后面类别预审通过的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城区有户类生源未能在公告报名时限内在赣服通或欧洲五大联赛政务服务网报名登记的,只能参加统一补报,由教育行政部门协调统筹安排入学。
第一类:城区有户类(依序录取)
1.户房一致类: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与其父母户口地址一致;其父母户口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
2.户房不一致类: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与其父母户口地址一致,但与其父母房产地址不符合的,按其父母房产地址所在学区就近入学。
3.户房随祖辈类: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及其父亲或母亲随祖辈(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名下在城区内均无住房(含尚未交付的期房),可按其祖辈(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地址就近入学。
4.房产共有类: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与直系亲属(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间共有同一处房产,其父母应占房产份额50%及以上,且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一方户口在房产所在地,适龄儿童少年可在该房产所属学区入学。
5.有户无房类:适龄儿童少年在城区有户口无房者(户口迁入满三年,其父母无住房,且无祖辈可投靠的)。其与父母名下均无商品房、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自建房等住房的,按户籍地学区安排就学。户口迁入时间不足三年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第二类:政策优惠类
根据《欧洲五大联赛:印发<上饶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政联〔2013〕1号)、《欧洲五大联赛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公字〔2018〕58号)、《欧洲五大联赛:印发<欧洲五大联赛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服务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才字〔2024〕4号)、《上饶市人才激励政策十八条(修订)》(饶才发〔2022〕5号)、《信州区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操作细则(试行)》(饶信字〔2018〕25号)、《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欧洲五大联赛:印发上饶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饶府办字〔2020〕24号),现役军人、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高层次人才、消防救援人员等人员子女享受政策优惠。
该类生源由优惠对象所属的管理部门向区教体局提交其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身份工作证件或相关证明、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类:招商引资类
信州区范围内招商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高管子女。该类生源必须由商务部门向区教体局提交身份认定的证明、现居住地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赣服通或欧洲五大联赛政务服务网选择居住地学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第四类:非大陆户籍类
港、澳、台湾籍人士子女及外籍人士子女的身份证明(或护照)、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实际居住地证明(房产证件、居住证、外国人居留证)、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赣服通或欧洲五大联赛政务服务网选择居住地学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第五类:工作调动类
非信州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因工作变动由区外调入、考录、安置到城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暂无住房者(自调动之日起两年内),其子女入学需提交组织部或人社局开具的调动介绍信、居住证或租房合同及房东房产证复印件等资料,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赣服通或欧洲五大联赛政务服务网选择居住地学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第六类:房屋拆迁类
拆迁户子女需按照《信州区中心城区拆迁户适龄子女入学实施办法》的要求持有拆迁协议(拆迁户已安置的、有自有住房者除外)、拆迁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现居住地证明材料(租房合同及房东房产证复印件)、三个月水电费流水单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赣服通或欧洲五大联赛政务服务网选择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或选择原住址所在学区学校通过报名。
第七类:无户有房类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城区已购商品房并实际入住或购买新建商品房凭已经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达到商品房备案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原因造成延期交付的,其子女入学应提供房产证明材料或网签备案合同、户口本等材料,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赣服通或欧洲五大联赛政务服务网选择房产地址所在学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第八类:随迁子女类
该类人员是指非信州区户籍且在信州区城区内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应选择居住地学校通过赣服通或欧洲五大联赛政务服务网上传以下入学申请材料:务工六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满六个月的缴交证明(缴交养老保险的务工单位要求在信州区,且在规定时间内为正常连续缴交,不含各类补缴、转保等缴交方式)、居住证、户口本等。
经商人员子女入学应选择居住地学校通过赣服通或欧洲五大联赛政务服务网上传以下入学申请材料:工商营业执照(须满六个月并一直处于正常营业状态)、年报证明、居住证、户口本等。
各招生学校按要求依序录取以上八类适龄儿童少年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向社会公告学校空余学位数(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余位登记对象为符合招生条件但逾期报名时间者;无城区户籍但实际居住在学区内的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子女或小学毕业于城区小学的学生。余位登记对象应提供务工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居住证或住房租赁合同及房东房产证复印件、近三个月水电缴费单等固定住所有效证明等材料。通过赣服通“一件事”专区“信州区就学一件事”窗口或欧洲五大联赛政务服务网选择空余学位学校登记。如果登记人数大于空余招生计划数,则实施电脑摇号录取(初中学校优先录取小学毕业于城区小学的学生),未被录取的学生回户籍地就读。
五、新生登记报名时间安排
8月6日-9日各类生源通过赣服通“就学一件事”窗口或欧洲五大联赛政务服务网线上登记信息
8月6日-8日民办学校生源报名(未被录取的学生,报名信息将被系统自动退回,符合条件的可进行公学校报名)
8月9日-10日 学校审核
8月11日-12日联办单位审核
8月13日-18日公示审核通过名单
8月15日各校上报均衡编班方案
根据上饶市教育局发布的《欧洲五大联赛:进一步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有关工作的通知》饶教字[2024]47号文要求,“编班结果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的中小学均衡编班软件产生结果为准,学校应现场通过编班软件打印结果,确认签名”。
8月30日预录学生报到注册
9月1日正式开学
六、其他
本招生办法解释权归上饶市实验中学,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决定。
上饶市实验中学招生信访举报电话:0793-8258955。
上饶市实验中学学区 |
东至凤凰大道与三清大道交接处(不含汇丰时代),西至月泉花城和江南人家,南至安平路(原铁路天桥),北至三清大道以北区域,伯爵山庄以东(不含伯爵山庄)。 铁路各路,铁路以北的庆丰路单号17号以后、双号22号以后,月泉花城和江南人家(不含月泉花城和江南人家)以东的凤凰大道及其以北的区 域,带湖路单号31号及以后,双号48号(原金碧辉煌)及以后,三清大道(1—264号)伯爵山庄以东,三清时代,天佑小区,万嘉国际花园,清波苑,福达小区,福达御福苑,华厦东苑,江南商贸城,春天小区(原米兰春天),金凤小区,何家岭,油库巷,吉阳花园(花苑新村),目鱼山庄,大官山,螺丝山,茶山路,茶山花苑,老富坳,羽泉路,黄土垄,长塘村,汇景家园,龙华凤凰城,中富花园,绿景家园,凤凰家园,香樟花园,中粮广场,融晖城,带湖花城,盈盛家园,北星金桂园,三清大道以北的区域,朱家坞,白岭,林家坳,里、外沽塘,黄沙塘,信江明珠广场,紫阳公寓,恒隆广场,紫阳名邸,上海广场,越都公寓,日新家园等。 东湖花园、佳利商城、江南商贸城中三清山大道以南和吉阳东路以北的区域小学毕业生可到上饶市实验中学或信美学校。 |
2024年信州区中小学招生各类生源需验审的材料
类别 |
验审材料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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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 城区有户类 |
户口本(首页、户主页、适龄儿童页)、自有住房(商品房、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自建房、安置房)材料。 |
线上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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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 政策优惠类 |
优惠对象所属管理部门提供的入学联系公函(附工作证件或其所在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和适龄儿童名单)。 |
线上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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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 招商引资类 |
商务部门出具的证明、自有住房(商品房、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自建房等)证件或居住证或合法租房合同与房东房产证件复印件。 |
线上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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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类 非大陆户籍类 |
侨办、台办、外办等部门开具的身份证明(或护照)、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正面)、实际居住地证明(自有住房证件、居住证、外国人居留证)、出生医学证明。 |
线上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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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类 工作调动类 |
户口本(首页、户主页、适龄儿童页)、组织部或人社局开具的调动介绍信、居住证或租房合同及房东房产证复印件。 |
线上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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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类 房屋拆迁类 |
户口本(首页、户主页、适龄儿童页)、拆迁协议、合法租房合同与房东房产证件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三个月水电费流水单。 |
线上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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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验审材料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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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类 城区无户有房类 |
户口本(首页、户主页、适龄儿童页)、自有住房(商品房、购房合同、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自建房等)材料。 |
线上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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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类 随迁子女类 |
户口本(首页、户主页、适龄儿童页)、务工六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满六个月的缴交证明(缴交养老保险单位均要求在信州区,且在规定时间内为正常连续缴交,不含各类补缴、转保等缴交方式)、居住证。 |
线上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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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首页、户主页、适龄儿童页),工商营业执照(满六个月并一直处于正常营业状态)、年报证明(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打印)、居住证。 |
线上登记 |
注:1.城区所有类别生源均采取网上平台申请的方式办理,即:学生家长按赣服通或欧洲五大联赛政务服务网“就学一件事”办事指南,于新生入学报名规定时间内,在线上填报入学信息,实现入学资格、户籍、住房、出生医学证等信息联合审验“一次不跑”。
2.一个适龄儿童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报名提交验审材料。
3.入学申请材料除有特别规定的,户口迁入时间、房产证件、社保缴交和取得营业执照截止时间均为当年6月30日之前。
4.特殊情况需上传儿童医学出生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