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办公会议是局行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为确保局长办公会议的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长办公会会议的原则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各项政策和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二、局长办公会会议的内容
(一)研究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重要工作会议、文件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意见。
(二)讨论决定上报的重要请示、报告和下发的重要文件。
(三)讨论决定行政方面的重要工作制度、程序的制定和修改。
(四)讨论决定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研究重要问题,布置重要工作。
(五)讨论决定办理市委、市政府及上级环保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六)其它需要研究、决定的问题。
三、局长办公会会议的组织
(一)局长办公会会议议题一般由各成员提出,局长确定。
(二)局长办公会会议由局长或受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
(三)局长办公会由局班子成员参加,局办公室、监察室主任,局机关专职副书记列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确定议题涉及的科室、单位负责人列席。局长办公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向局长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或口头形式表达,并做好记录。
(四)涉及民生、涉及企业等重大决策的议题,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局长办公会议。
(五)凡提出议题需附上汇报材料。汇报材料要主题鲜明、简明扼要,分析问题要实事求是,所提意见和建议要明确具体,必要时要拟订可供选择的若干方案,对重大问题还要提供专家咨询意见。
(六)办公室负责议题的收集和整理。各科室、单位提出会议议题,经分管局长签字同意后,填报“局长办公会议议题报告单”(见附件),连同领导批示和有关材料,交办公室汇总。办公室视汇报材料准备情况和本着轻重缓急的原则,在会前2天将“拟研究议题”经分管办公室局长审批后,交局长确定。
(七)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组织及材料的分发工作。议题确定后,办公室提前1天将会议议题和相关材料送各位局领导,以便做好参与集体研究决策的准备工作,并通知参会人员。参会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根据会议议程的安排按顺序向会议汇报情况,汇报时应简明扼要,汇报完毕后经会议主持人同意离开会场。
(八)局长办公会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九)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会议原始记录作为机密材料,原则上不对外借阅,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归档保存。如工作需要,确需查对会议记录的,应报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十)根据需要编发会议纪要,由办公室负责。会议纪要应完整、准确地反映会议议定的内容,力求层次清楚,文字简洁。一般应在会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纪要初稿,经办公室主任审阅后,送主持会议的局领导审核签发。
四、局长办公会会议的落实
(一)凡局长办公会会议决定形成后,个人无权改变,必须无条件服从,在行动上积极执行。
(二)会议讨论通过以局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由局长签发或由局长委托其他成员签发。
(三)办公室要督促相关责任科室、单位做好决定事项的办理和落实,及时向局长报告执行情况和工作进展,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进行通报。
(四)严格保密制度,凡对会议所议内容需传达或公开以外,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会议内容,违者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