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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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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人社字〔2017〕208号 市人社局会议制度(电子版)

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制度

一、局党组会议

议事范围

1.研究制定人社系统发展规划、改革措施、计划财务和其它重要工作事项。

2.研究呈报上级的重要报告、请示、汇报。

3.研究市直政府部门科级非领导职务任免备案,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材料审核以及相关重要事项。

4.研究本局干部人事,机构设置与调整、职能分工及人员编制等重要事项。

5.研究加强人社部门自身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贯彻执行情况,研究有关违法违纪案件的处理意见。

6.需要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的“三重一大”及其他事项。“三重一大”具体范围按照《市人社局“三重一大”制度实施意见》(饶人社字﹝2017﹞177号)确定。

参会人员

局党组会议出席人员为局党组成员。必要时,也可由党组书记确定相关人员列席全部或部分会议议题。

会议规程

1.局党组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党组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党组成员召集并主持。

2.局党组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后方可召开。讨论干部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后方能召开。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同志应当在会前请假。

3.各科室单位需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的议题,应事先征得分管局领导同意,报局党组书记审核确定后,交办公室汇总,由办公室印制议程表并通知与会人员。有关科室单位会前要认真做好议题的准备工作,提出明确方案、意见和措施,议题不成熟的不得列入局党组会议题。会议议题一经确定,一般不得在会议中临时动议。

4.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重大问题要充分发扬民主,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研究讨论干部议题时,参会人数要达到应到会局党组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形成决议要以应到会局党组成员的半数以上人员同意方为有效。局党组成员因故缺席会议的,由局党组书记或委托有关人员事先征求意见,会后告知决定情况。

5.局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局党组会议形成的决议,要按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并将情况及时向党组报告。

二、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

按照《市人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办法》(饶人社党字﹝2017﹞33号)组织实施。

三、局长专题办公会议

(一)议事范围

1.传达学习省人社厅和市委市政府涉及人社工作的有关业务性会议、文件、指示精神等,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2.研究涉及多个科室,需要部分局县级干部进行酝酿和协调的重要工作。

3.研究人社业务工作研判性、政策性问题。

4.研究有关重要的业务性文稿。

5.需要局长专题办公会议研究的其他议题。

(二)参会人员

局长专题办公会议出席人员为局相关县级干部。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议题和实际需要确定。

(三)会议规程

1.局长专题办公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其他县级干部召集并主持。

2.各科室单位需提交局长专题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应事先征得分管局领导同意,经会议主持人审定后,发出会议通知、制定议程。

3.有关科室单位要认真做好议题的准备工作,提出明确方案、意见和措施。会议组织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并在会前将会议讨论的议题及相关材料送参会人员。

4.局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四、局党政联席会议

(一)议事范围

传达学习上级的重要会议、文件和指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研究本局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要点、工作总结和重要工作部署,研究决定阶段性专项工作。

3.听取分管局领导、有关业务科室工作情况汇报。

4.研究其他需由局党政联席会决定的事项。

(二)参会人员

局党政联席会议出席人员为全体县级干部。列席人员由主持人根据会议议题和实际需要确定。

(三)会议规程

1.局党政联席会议由党组书记、局长召集并主持。党组书记、局长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县级干部召集并主持。

2.各科室单位如有需要局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议题,应事先经分管领导同意,党组书记、局长审阅确定后送局办公室汇总。会议组织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并在会前将会议讨论的议题及相关材料送参会人员。

3.局党政联席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应出席人员到会才能举行。

4.局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五、局务虚会议

(一)议事范围

1.对全市人社系统阶段性工作或全年工作进行汇报交流,查找问题,明确思路,提出建议。

2.对新形势下人社工作的前瞻性重要问题进行研讨,集思广益,深化认识,统一思想。

(二)参会人员

务虚会议出席人员为局全体县级干部、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人员由主持人根据会议议题和实际需要确定。

(三)会议规程

1.局务虚会议由局长召集并主持。局长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副局长召集并主持。局务虚会议一般每年召开1次。

2.会议议题、时间由办公室提前2周通知与会人员,并将会议有关材料提前送达与会人员。参会人员会前要围绕会议议题进行深入思考,做好发言准备。

3.局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六、综合性工作会议

召开全市人社工作的综合性工作会议,一般每年召开1次,由办公室提出方案,经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牵头,有关科室参与。

七、专项业务工作会议

各科室单位每年年底前提出下年度召开会议计划,说明会议的内容、会期、时间、地点、参加人数及经费预算等,分管局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汇总,经局长审核后提交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召开会议,经分管局领导同意,报局长审核后提交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专项业务工作会议的会务工作由主办科室负责,有关科室配合。

八、有关要求

1.控制规模,压缩数量。严格会议审批,控制会议数量、规模、经费。综合性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会期一般不超过1天;召开专项业务工作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半天,会议如需安排现场参观考察,会期一般不超过1天。只请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和人员参加。

2.改进形式,简化程序。会前要准备充分,安排紧凑,议程从简,切实做到讲短话、讲管用的话。综合性工作会议原则上领导同志讲话时间控制在90分钟以内,主持讲话控制在15分钟以内;确需安排交流发言的,每人发言时间不超过10分钟。大力提倡采取电视电话等视频形式,节省会议开支,降低会议成本,提高会议效率。

3.严格纪律,保守秘密。局党组会议和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的涉密事项,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如发生泄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加强督查,抓好落实。局党组会议、局长专题办公会、局党政联席会议、综合性工作会议决定事项和工作部署的执行落实情况,由办公室负责进行督促检查,执行落实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专项业务工作会议的贯彻执行情况,由有关科室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向局长及分管局领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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