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党组(局务)会议有关事项,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参照市委、市政府常务会议有关程序规定要求,经研究,现就有关会议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参会人员。党组(局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参加党组(局务)会议人员为局党政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其他县级干部、局属有关单位和局机关有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议题动议及协调。会议召开之前一个星期,由局办公室通知局分管领导,由各分管领导调度所分管工作情况,提出需要上会的议题建议。议题涉及的内容,需由分管领导或承办科室(单位)负责人协调相关分管领导和科室(单位),形成一致意见。
三、议题申报程序。由承办科室(单位)负责填写《议题报告单》→议题承办科室(单位)、相关列席科室(单位)、局分管领导依次署名签写意见(规范性文件必须由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局分管领导和承办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携《议题报告单》和议题事项书面材料向局主要领导当面汇报→局主要领导审定是否上会并签写意见→承办科室(单位)将经主要领导审定的《议题报告单》交局办公室,并起草议题汇报材料。
四、议题材料准备。会议召开前2天,局办公室将收集到的所有《议题报告单》列出议题清单报局主要领导审阅,确定是否列入本次上会议题,如议题太多,可根据事项轻重缓急,酌情安排下次会议研究。局办公室依照局主要领导审定的议题清单,提前1天或半天通知议题承办科室(单位)准备上会材料(参会及列席人员每人一份,包括议题汇报材料及附件)送局办公室。
五、议题汇报材料要求。1、提请审议的规范性文件(含重要公文)议题汇报材料。①文件起草依据。②起草过程:文件起草情况、讨论情况、征求意见情况(包括采纳情况及未采纳情况并说明理由)、法规科合法性审查情况。③文件主要内容,主要汇报规范性文件的总体结构和主要内容。④需要局党组会(局务会)研究的具体问题,建议以什么名义印发该文件。⑤规范性文件(送审稿)作为附件,附在汇报材料后面。2、提请研究的有关事项议题汇报材料。①提请研究事项的背景,写明该事项发起的缘由,是由上级单位文件要求或下级单位的请示要求或相关领导要求或科室(单位)主动要求,并写明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依据。②该事项涉及的相关科室(单位)意见。③该事项要有明确的建议意见,涉及资金费用的,要说明具体标准及数额和资金来源渠道;涉及重大物资采购的,要提出建议采用的采购方式及备选方案。
六、会议通知。会议召开的日期确定后,由局办公室负责通知局党政班子成员出席会议,相关议题承办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需要列席议题的人员列席会议。
七、会场准备及会议记录。会议召开前,局办公室负责做好会务保障。会前10分钟,局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将上会议题材料送会场分发,并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在会前将记录本送参会人员签名。议题列席人员按照通知要求,提前10分钟在局办公室等候,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做好列席人员依次列席会议的通知保障工作,相关议题审议完后,议题列席人员要及时退出会场。
八、会后工作。会议召开后,局办公室根据会议需要和局主要领导要求,形成会议纪要。需要出具抄告单的,由局办公室负责起草,相关议题承办科室(单位)协助,一般由相关议题分管领导核签、主要领导签发。会后,局办公室及时整理会议材料存档。
九、保秘要求。会议参会人员和局办公室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会议保密纪律。
十、落实责任。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及时梳理有关工作,对确需要提交会议研究的事项,要积极主动向局分管领导报告,提出上会议题请求。各分管领导要根据科室(单位)提出的上会议题请求,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并督促承办科室(单位)做好议题申报工作。对因工作不积极主动,造成有关事项应上会而未及时上会研究,延误工作并产生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