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效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欧洲五大联赛: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医保函〔2021〕229号)和《欧洲五大联赛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欧洲五大联赛:转发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7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适合中医药特点医保支付机制,现就我市开展DRG付费综合改革下适合中医药特点医保支付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重要意义
充分发挥医保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医保支持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健康需求的必然要求。探索适合中医药特点付费是对医保DRG付费综合改革的补充和完善,各级医疗保障和卫生健康部门,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
二、全面推行住院DRG付费中医激励政策
(一)设置中医医疗机构中医激励系数
按DRG付费的中医医疗机构(包括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专科医院),在不突破当年本县(市、区)辖区内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区域总额的基础上,以上年度全院纳入DRG付费的费用中的“中治率”为衡量标准(中治率,是指中医类医疗机构住院中药饮片、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中成药三项收入之和占住院医疗收入比例)。20%≤中治率<30%中医医疗机构,给予该院0.01的激励等级系数,中治率≥30%中医医疗机构,给予该院0.02的激励等级系数。
激励等级系数同数值与加权等级系数累加,纳入年度清算。激励等级系数视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二)探索开展中医日间病房治疗付费
探索对符合医保支付的住院病例中,治疗周期长、风险可控、需持续治疗的中医优势病种,开展中医日间病房治疗付费,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床单元使用效率,规范诊疗服务和医保付费管理,减轻患者负担,提高患者生活质量。
三、相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医保行政部门、卫生健康委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有效落实政策,规范、稳妥、有力推进中医药医保支付改革等各项工作。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应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医师协议管理,充分运用医保大数据分析,强化中药饮片价格管理,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待遇。
(二)激励系数所产生的基金额,医院优先向中医一线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倾斜和中医人才队伍建设,充分体现中医一线工作人员劳动价值。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试行。试行期间如国家、省局医保部门出台相关规定,从其规定。各有关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及时反馈市医疗保障部门。
上饶市医疗保障局 上饶市卫生健康委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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