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广新旅局,三清山管委会、上饶集中营管委会旅游局:
近年来,全市部分A级旅游景区(A级乡村旅游点)为提升旅游吸引力,建设了玻璃栈道,开发了水上运动,引进了一些游乐设施,满足了部分游客追求刺激的旅游体验需求,丰富了旅游业态,对旅游业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从运营的情况看,普遍存在一定安全风险,部分项目曝出安全隐患,引发广泛担忧。针对当前安全形势和省,市防汛等相关会议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A级旅游景区(A级乡村旅游点)安全管理,切实保障游客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风险防范
安全高于一切。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提高认识,履职尽责,从维护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的角度,高度重视玻璃栈道、水上运动、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强化安全风险防范,提升游客服务质量。要结合实际全面评估现有旅游项目的安全性、必要性和体验性。出现安全问题的,在旅游景区等级评定时实行一票否决,对于安全问题不认真整改的,安全隐患始终不能消除的A级景区(A级乡村旅游点),坚决降低或取消其相应质量等级。
二、迅速做好隐患排查
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对辖区内
级旅游景区(A级乡村旅游点)的玻璃栈道、水上运动、游乐设施项目建设、运营情况开展摸底调查,并协调相关部门组织专业技术和旅游安全等领域的机构或专家,开展安全技术检测和风险评估。发现风险隐患的,要立刻停止运营并组织整改,在通过技术检测和风险评估后方能继续对外开放。
对于A级旅游景区内尚未开放的玻璃栈道、水上运动、游乐设施项目,各地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在开放前听取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意见。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结合自身职能对项目进行必要评估。
三、全面完善安全管理
各地要按照“谁建设、谁运营、谁受益、谁负责"原则,全面压实A级旅游景区(A级乡村旅游点)内玻璃栈道、水上运动、游乐设施项目游客安全管理责任。要督促 A级旅游景区完善安全提示和警示标识,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和应急演练。要督促景区开展玻璃栈道瞬时最大承载量和日最大承载量的核定工作,并建立游客疏导应急预案,及时采取分流限流措施。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完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定期检测、应急处理等工作制度,全面细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安全责任落到实处。要引导A级旅游景区理性评估玻璃栈道项目,避免盲目跟风建设。玻璃栈道作为特殊旅游项目,其主要功能是展示核心景观、保护生态环境、增加游客体验,不得作为旅游景区的主要交通通道。要加强玻璃栈道管理人员的培训,增强其安全管理及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要拓宽宣传手段,引导游客遵守安全提示和规则,并通过技术手段有效约束游客行为,避免不安全行为造成意外事故。加强水上项目跟踪管理,重点抓好漂流安全。目前,夏季即将到来,漂流也将进入旺季,漂流安全管理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是水上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必须坚持“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按要求切实抓紧抓好漂流项目安全管理,迅速开展漂流安全大检查,尤其要针对去年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督促各漂流企业逐项整改,销号管理。抓好游乐设施安全。玻璃滑道、各种滑曹、水上运动、秋千蹦极等新型游乐娱乐设施设备层出不穷,成为不少景区的主要吸引物,深受游客欢迎。但这些新型游乐娱乐设施设备难以监管,普遍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隐患。要创新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不断适应旅游业快速发展的新要求,规范景点景区新型游乐娱乐设施设备网上报备工作,加强安全监管。
请各单位于2019年5月9日前完成本辖区现有玻璃栈道、水上运动、游乐设施项目隐患排查工作,并将A级旅游景区(A级乡村旅游点)玻璃栈道情况汇总表及排查工作情况等报送书面材料(排查报告必须体现详细体现带队领导、具体工作人员的姓名、排查的时间,报告须加盖公章)至市局。市局将根据各地的排查情况组织检查,对未认真组织排查、排查报告不实、瞒报、虚报等情况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报相关部门按权限进行处理。(联系人:林茂辉,电话:17879357276, 邮箱:630560441@qq.com)
附件:A级旅游景区玻璃栈道项目情况汇总表
上饶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2019年5月6日
主办: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上饶市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3611000001
赣公网安备 36110202000153号 ICP备案号:赣ICP备0500555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