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欧洲五大联赛: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欧洲五大联赛: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和《欧洲五大联赛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管理实施办法》(赣退役军人字〔2024〕8号)(以下简称《培训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加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管理,提高就业创业培训质量,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2024年度上饶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承训机构的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申报承训机构的范围包括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专业培训机构等类型。
申请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法定办学资质,取得政府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培训项目。
(二)具有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实训设施、设备,具有稳定、合格的师资队伍。专业性强的领域或科目,有实训场所或实训合作单位。
(三)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培训质量较好、合格率高,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等相关证书获取率和培训后推荐就业率较高。
(四)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学风好、风气正、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1.发布公告。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向社会公布承训机构申报政策,公开征集培训机构参与申报。
2.申报受理。具备基本条件和承训意愿的培训机构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地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申报,提交申报材料。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受理辖区内培训机构的申报,并按要求收集整理好申报材料。
3.资格审核。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严格遴选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通过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对资质信息、实地考察调研等方式核实培训机构情况,并组织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或专家评审组进行评估论证,研究确定培训机构资质和培训专业,保证培训机构质量。
4.公示推荐。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初审合格的培训机构和培训专业面向社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培训机构申报材料形成台账,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审核后,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一)承训机构申报
1.坚持“动态管理,择优淘劣”原则。对符合以下条件的承训机构,各地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一是师资力量雄厚,产教融合较好,就业渠道稳定;二是往年退役军人学员参训人数较多、培训质量较好;三是招生规范,培训针对性强,培训效果好;四是教学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考勤制度等健全;五是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合理。对存在以下情形的承训机构要暂停或取消其承训机构申报资格,并在拨付教育培训经费余额中作相应扣除:一是招生困难或招不到退役军人学员;二是教学质量低,学员负面评价率高,校风、管理差,安全措施不到位,就业率低;三是存在买卖和出租资质、转包培训项目、严重虚假宣传、套取资金、虚假培训等违法违规问题;四是完不成教育培训任务、达不到培训要求。
2.坚持“优化布局、优质优选”的原则。各地要结合区域重点发展产业、战略新兴产业、急需紧缺专业等情况,优化布局,认真组织,严格筛选,将一批优秀的教育培训机构推荐纳入到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承训机构中来。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各地要公开承训机构申报政策,广泛宣传动员,严格遴选标准,规范申报程序,可通过引入非营利性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或组建专家评审组开展承训机构评估论证,保证承训机构质量。
(二)培训专业申报
各承训机构要针对退役军人自身特点、就业创业培训意愿和市场用工需求,结合区域产业特点,设置能够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专长、就业发展前景好、待遇优厚、岗位尊崇感较强、受退役军人欢迎的培训专业,并结合实际,科学设定课程,鼓励申报人工智能,5G技术等新兴领域培训专业,增加人工智能、5G技术等新兴领域课程。每个承训机构的申报专业设置原则上不超过6个。
承训机构需提供书面申请报告、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承训机构申报表、申请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任务承诺书,并附培训机构资质、培训场所产权证或租赁合同、设施设备清单、师资、管理制度及一次性容纳退役士兵同时培训的最大规模等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表 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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