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饶市市级烈士纪念设施申报工作规程》(饶退役军人字〔2021〕11号),我局认真组织了市级烈士纪念设施评定工作,经专家评审会议和局党组会议研究,拟将弋阳县烈士陵园等6处烈士纪念设施评为市级烈士纪念设施,现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名 称 地 点
1.弋阳县烈士陵园 弋阳县
2.弋阳县革命烈士纪念塔 弋阳县
3.余干县革命烈士陵园 余干县
4.德兴市革命烈士纪念馆 德兴市
5.龙头山革命烈士纪念馆 德兴市
6.梧风洞三百烈士纪念碑 德兴市
公示时间从2021年8月19日起至2021年8月25日止。如对以上拟评烈士纪念设施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
举报电话:0793-8198208(传真)
通信地址: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西栋5楼
邮政编码:334000
上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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