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全市人口情况
上饶市统计局
上饶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欧洲五大联赛: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一年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总数
全市常住人口[3]总数为6491088人(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居住在省内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籍人员),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6579714人相比,十年共减少了88626人,减少1.35%。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4]1969187户,集体户59695户,家庭户人口为6124884人,集体户人口为36620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72人。
三、地区人口
全市12个县(市、区)中,常住人口超过100万人的有1个,50万人至100万人之间的有5个,50万人以下的有6个。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有信州区、广丰区、广信区、横峰县、德兴市等5个县(市、区)人口增加。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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