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取得丰硕成果
婺源县统计局
婺源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25日)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饶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认真落实《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婺源县人民政府欧洲五大联赛: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扎实有序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过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普查数据采集、审核和汇总评估工作顺利完成。通过普查全面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新成效。普查结果显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数量大幅增加,吸纳了中超赛事下注的从业人员;企业资产规模不断扩大,营业收入较快增长,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发展壮大,五年来我县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普查主要目的和主要工作
婺源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目的是全面调查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为婺源打造“三个样板”、实施“六大工程”,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婺源篇章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我县从2023年3月开始,历时两年多,顺利完成了机构组建、普查试点、普查区划分、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审核验收、数据质量检查、汇总评估等工作,同步做好了宣传动员、人员培训、督促指导,目前处于主要数据发布和资料开发应用阶段。
二、普查主要特点
(一)高位推动,全面夯实普查保障。县、乡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在普查登记关键节点,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深入一线调研指导普查工作,提出工作要求。县政府举办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活动,分管县领导出席启动仪式,高位推动普查宣传;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34个部门为成员的婺源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乡、村两级均建立普查机构,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为普查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高效协作,合力推进普查工作。各部门严格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主动履职,切实担负起本部门职责。宣传部门主动与普查机构对接,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注重提升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动员。财政、人社等部门明确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补助范围、标准,全力做好经费保障。编制、民政、市场监管、税务等审批登记部门提供行政登记资料,协助抓好单位清查;工信、住建、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强化源头数据质量控制,积极参与普查登记。教体、交通、农业、国资、金融监管、统战、邮政等部门也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合力推进普查工作。
(三)高标落实,周密组织普查业务。主动承接国家专项试点,根据试点方案要求并结合婺源县实际,组织清华镇、秋口镇、思口镇开展试点,为五经普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婺源经验。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对全县近380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开展多层级、系统化业务培训,规范有序实施单位清查、普查登记和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使用全国统一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系统,通过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支持普查对象在网络自主填报。
(四)高质管控,确保普查数据质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格执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决防治统计造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岗位责任制和问题追溯机制,强化全流程数据质量管理,加强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坚持“即报即审”,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认真开展数据质量检查,严肃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坚决杜绝各种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确保普查标准和要求不走样、不变形。积极配合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事后质量抽查。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省级事后质量抽查结果表明,我县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三、普查主要数据
(一)单位情况。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4487个,比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344个,增长8.3%;产业活动单位5138个,增加157个,增长3.15%;个体经营户27725个,增加14566个,增长110.69%。
按行业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数量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975个,占21.73%;制造业654个,占14.58%;建筑业580个,占12.93%。
按区域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数量位居前三位的地区是:蚺城街道1411个,占31.44%;紫阳镇(含县工业园区、县现代农业示范区,下同)1346个,占30%;赋春镇256个,占5.7%。
(二)从业人员情况。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58311人,比2018年末增加5473人,增长10.36%,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7071人。
按行业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13967人,占23.97%;建筑业9027人,占15.48%;批发和零售业6712人,占11.51%。
按区域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位居前三位的地区是:紫阳镇21076人,占36.1%;蚺城街道16813人,占28.83%;赋春镇2661人,占4.56%。
(三)资产负债和营业收入情况。从资产看,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45.94亿元;其中,第二产业111.31亿元,第三产业734.63亿元。从负债看,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22.03亿元(法人单位负债合计数不包括金融业数据);其中,第二产业65.95亿元,第三产业256.08亿元。从营业收入看,2023年,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304.64亿元,比2018年增长80.85%;其中,第二产业159.69亿元,增长139.35%;第三产业144.95亿元,增长42.48%。
(四)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情况。2023年末,全县共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310个,从业人员2301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5.84亿元。其中,数字产品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19个,从业人员460人,营业收入17亿元;数字产品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8个,从业人员122人,营业收入0.75亿元;数字技术应用业企业法人单位130个,从业人员869人,营业收入4.19亿元;数字要素驱动业企业法人单位143个,从业人员850人,营业收入3.91亿元。
(五)新兴产业情况。2023年末,全县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3个。全县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5个,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3亿元。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382人年,R&D经费支出0.49亿元。
四、普查年度地区生产总值修订情况
依据地区生产总值(GDP)统一核算制度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上饶市统计局统一修订了各县(市、区)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初步核算数,并同步实施了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核算方法改革。修订后,2023年我县地区生产总值为176.11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0.66亿元,增幅为0.37%。
总体来看,婺源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取得了丰硕成果,普查主要数据客观反映了五年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进展新成就。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婺源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五届七次全会、市委五届七次全会、县委十四届十四次全会精神,通过分析解读、经济普查年鉴等多种形式陆续向社会公布更详细的普查数据结果,积极组织深度开发应用普查资料,充分挖掘普查数据价值,为加快打造“三个样板”、深入实施“六大工程”,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婺源篇章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