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三清山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危化品运输车、中型以上货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及环境污染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等法律法规,现就我区部分区域危化品运输车、中型以上货车限行通告如下:
一、限行路段
限行路线:
线路①201省道11公里300米——201省道28公里200米(紫湖界碑处——玉坑执勤点)

线路②202省道19公里100米——202省道42公里300米(引浆界碑附近——紫湖路口)

二、限行时间
自2025年9月30号起,上午6:00—9:00下午15:00—18:00危化品运输车、中型以上货车在上述限行区域内限行。
三、绕行路线
线路①

线路②
四、限行要求
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中型以上货车驾驶员应提前规划行驶路线,自觉遵守本公告规定和现场警示牌的指引,绕行限行区域。
2.对违反本公告规定的,上饶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三清山大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对确需进入限行区域进行装卸作业的危化品运输车、中型以上货车,须提前向上饶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三清山大队申请办理《危化品运输车辆限行证》、《货车临时限行证》。申请时需提供申请表、车辆行驶证、保险单、驾驶员驾驶证、驾驶员及押运员身份证和上岗证、承运单位从事危险货物的经营(运输)许可证、运输车辆从事危险货物的道路运输证、运输合同、豁免情形证明等相关材料,并明确运输时间、路线及货物种类等信息。经审核批准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4.持有限行证的危化品运输车、中型以上货车在限行区域内行驶时,须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控制车速,保持安全距离,不得超载、超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同时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备和防护用品,做好突发情况的应急准备。
五、其他事项
各危化品运输、中型以上货车企业要加强对驾驶员、押运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危化品运输过程的安全。上饶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三清山大队将加强对限行区域的巡逻管控力度,通过电子监控设备和路面执法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危化品运输车辆违规行驶行为。请各相关企业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共同维护我区道路交通安全和环境安全。如有疑问或需办理相关业务,可拨打上饶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三清山大队联系电话:0793-2509977。
特此通告
上饶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三清山大队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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