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欧洲五大联赛: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欧洲五大联赛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水利厅和市委、市政府欧洲五大联赛: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水利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危险源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不断强化基础能力建设,提高监管常态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保持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努力实现高水平安全与高质量发展良性互动,为携手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上饶的精彩华章创造良好安全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欧洲五大联赛: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将习近平总书记欧洲五大联赛: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持续深入组织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欧洲五大联赛: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坚决扛起保平安的政治责任。推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把习近平总书记欧洲五大联赛: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理论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纳入宣传工作重点,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教育活动。局属各单位要组织专题学习,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水政安全监督科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分工负责)
2.扎实开展新《安全生产法》走进“水利大讲堂”活动。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夯实依法行政的基础。结合我局“水利大讲堂”平台,开展新《安全生产法》解读和宣传活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法的背景、内容、主要亮点进行解读,并重点对贯彻新思想新理念、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新问题新风险的防范应对、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等进行深入讲解。(水政安全监督科负责)
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3.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欧洲五大联赛:建立水利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地各单位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完善本地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水政安全监督科牵头,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4.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持续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督促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履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建立健全危险源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指导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政安全监督科牵头,局机关有关科室分工负责)
5.加大安全生产警示问责力度。加大安全生产约谈、警示教育、事故通报的力度,加大安全风险隐患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的曝光力度,加强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事故多发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力地区(单位)的督导和问责,督促责任追究到位和整改措施落实。(水政安全监督科牵头,局机关有关科室分工负责)
三、深化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6.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强化专班专人专责工作制度,开展实地调研和督导检查,推动三年行动向纵深推进。坚持重点攻坚和整体提升相结合,全面梳理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矛盾,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整治力度,构建长效机制,扩大整治成效。(水政安全监督科牵头,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7.持续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将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纳入综合督查的常态化内容,做到凡检必查安全生产工作。针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利工程水毁修复、中小河流治理和水库、水闸、堤防险工险段、农村供水工程、小水电站等重点领域和重点工程,结合党的二十大和岁末年初、春节、“五一”、汛期、国庆节等关键节点,组织开展常态化暗访检查,对安全风险大、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地区和工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重大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巡查。(水政安全监督科牵头,局机关有关科室分工负责)
四、突出防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风险
8.加强施工分包活动管理,督促指导各地各单位进一步落实建设单位的管理责任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责任。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安全风险防控。加强对水利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尤其是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装、围堰、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洞室工程以及油库、炸药库等)辨识管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强化在建工程安全度汛管理,加强对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的指导。(建管科、水政安全监督科分工负责)
9.加强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监管。继续推动水库除险加固,消除水库病险隐患。严格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小型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主管责任人、管理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五个责任人”和水雨情测报、水库调度运用方案、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三个重点环节”,开展责任人培训(建管科、防御科分工负责)。推进水闸安全鉴定工作,做好堤防水闸管理信息化建设,开展水闸和堤防工程险工险段的安全运行专项检查(建管科负责)。开展农村供水管理、农村水电站及其配套电网安全生产和安全度汛工作暗访检查,逐步完善小水电安全监管信息台账(农水科、总工办分工负责)。
10.强化河道采砂、水利科研与检验安全监管。组织对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进行监管(水利执法支队负责)。加强对水利科研与检测安全生产的监督,特别是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政安全监督科牵头,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11.加强局属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加强局属单位安全生产、消防和交通等安全管理。继续完善各项安全防控制度、落实安全防控措施,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定应急处置措施并定期组织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对办公及文体活动场所、集体宿舍、职工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及老旧小区等高风险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和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等突出风险,加大检查整改力度,加强房屋安全隐患和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水政安全监督科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局属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五、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机制
12.持续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工作。广泛应用水利安全生产监管系统,线上监管与线下监管相结合,定期汇总分析安全生产信息,用现场检查数据检验上报信息真实性,确保信息真实可靠,强化安全风险分析和预警。(水政安全监督科负责)
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教培训
13.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组织开展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加上级水利部门组织开展的“一把手”谈水利安全生产、水“安将军”趣味答题等活动,利用水利行业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宣传栏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水政安全监督科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分工负责)
14.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参加省水利厅组织开展的水利安全生产现场教学培训班,指导做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和延期教育培训工作,强化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水政安全监督科负责)
七、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15.推进社会化市场化风险防控。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规范提取使用安全生产措施费。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将安全生产监管情况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监管联动,运用制度化手段倒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水政安全监督科牵头,局机关有关各科室、局属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16.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督促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强化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等工作,提高全市水利行业应急处置能力。(水政安全监督科牵头,局机关有关各科室、局属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附件: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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