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近期一些行业和地区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按照《欧洲五大联赛省水利厅办公室欧洲五大联赛: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赣水办监督函[2022]14号)和市安委会欧洲五大联赛: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经研究,定于2022年4-5月在全市水利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此次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包括全市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局属各单位,重点是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危险化学品管理、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水利科研与检验和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水利行业人员密集场所、水利旅游、水利后勤保障等领域,以及近年来水利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易发的地区、单位和工程。
二、检查内容及重点
此次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检查以下方面:
(一)责任落实情况。主要检查对习近平总书记欧洲五大联赛:东航“3·21”航空器飞行事故重要指示和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情况,对党中央、国务院欧洲五大联赛: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及今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团队在岗履责情况;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危险源辨识和分级管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救援演练开展情况;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重要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和使用情况;开展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情况等。
(二)水利工程建设。重点对水利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工程建设中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责任和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施工单位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证书;是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情况;是否执行水利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高边坡、地下洞室、基坑(槽)、有限空间、起重设备、施工机械、模板、脚手架、高空作业防护和油库、炸药库、仓库、施工生活区防火防风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行为;在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危险源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特别是重大危险源辨识管控和公示情况;安全生产措施费是否足额提取并规范使用等。
(三)水利工程运行。以水库安全为重点,主要检查各类水利工程尤其是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严格按照安全调度运用规程运行;水库蓄水是否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大坝、溢洪道、启闭设备、穿坝建筑物、软硬结合部等工作状况;各类安全监测设施运用状况;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管护人员和日常巡查情况;闸门、启闭设备等水利工程永久设备使用和维护情况;在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灌区、灌排泵站和农村供水工程运行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危险源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等。
(四)小水电站。主要检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行政责任落实情况;各类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两票三制”贯彻执行情况;大坝安全鉴定或安全评估情况;在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危险源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等。
(五)水利工程勘测设计。主要检查水利勘测设计执行《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情况;野外勘察、测量作业和设计查勘、现场设计配合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预案制定情况;危险源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等。
(六)水利科研与检验。主要检查水利(水保)试验场所和仪器设备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实验设备使用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和防护落实情况;危险源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检查水政执法船定期检查维修和消防救生设备、堵漏器材配备情况;水政执法码头、采砂器具集中管理停靠点安全情况;水上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情况等。
(七)水利行业人员密集场所。以防范火灾、爆炸和防止踩踏为重点,主要检查办公场所、职工食堂、宿舍区、水利风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牌与安全疏散通道设置以及消防器材配备情况等;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占堵疏散通道、停用消防设施、违规给电动车充电、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等隐患问题。
(八)水利工程安全度汛。主要检查在建项目是否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的要求安排施工,尤其是正在实施除险加固的病险水库是否制定汛期安全度汛计划和度汛预案;防范施工场所和营地周围存在的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台风等突发灾害情况;工程运行管理单位落实各项安全度汛措施,对汛期水利工程运行重点部位巡查监测以及对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的通信预警情况;小型水库是否按照要求严格控制汛限水位或空库运行;山洪灾害预警平台是否正常运行;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情况等。
三、工作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结合,采取生产经营单位、局属单位全面自查与水行政主管部门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为两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4月30日)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局属单位按照有关检查内容,结合实际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发现的问题隐患要通过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填报有关信息,并按规定及时报告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
(二)抽查检查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
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四不两直”暗访、交叉检查等方式,对管辖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突出检查工作部署是否有疏漏、工作措施是否落实、隐患排查是否有盲点、隐患整改是否及时、整改措施是否有效等,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要再部署、再强化。
在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抽查检查的同时,省水利厅将适时开展重点督导检查。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地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欧洲五大联赛: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结合实际,周密制定检查方案,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全面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隐患。各地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内容和重点,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并及时在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中填报有关信息。
(三)强化监督执法,严肃责任追究。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地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处罚力度。对于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塞责或风险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严肃追责问责。
请局属单位、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于5月27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报送市水利局,报告应包括大检查组织情况、自查和抽查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包括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有关内容和成果)、下一步措施等。
联系人及电话:王 智 0793-8307109
主办: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上饶市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3611000001
赣公网安备 36110202000153号 ICP备案号:赣ICP备0500555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