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水利局:
2025年6月6日,我局在铅山县主持召开了《铅山县葛仙湖水库(水源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变更报告》(以下简称《变更报告》)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铅山县水利局、铅山县葛仙湖水库(水源工程)建设工程项目部以及报告编制单位上饶市科信水利水电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会议组成了专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和专家察看了工程现场,观看了工程影像资料,听取工程情况介绍和《变更报告》编制单位的设计汇报后,经认真讨论,形成了初步审查意见。会后报告编制单位对《变更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经研究,基本同意修改后的《变更报告》,现将批复意见予以印发,请你们抓紧组织实施。
一、工程概况
葛仙村旅游特色小镇目前建设了龙井水库水源工程,主要任务是解决省特色小镇葛仙村常住人口1300人、葛仙村旅游特色小镇服务区常住人口500人和规划旅游人口5000人的供水,以及下游大田、项源村0.03万亩农田灌溉。由于葛仙村旅游特色小镇迅速发展,目前龙井水库已被用于优先保障特色小镇供水,且还有缺口,更不能保障大田、项源村0.03万亩农田灌溉任务。
上饶市水利局于2023年12月6日以“饶水建字〔2023〕84号”文下发了《欧洲五大联赛:印发铅山县葛仙湖水库(水源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建设项目为:大坝(含溢洪道、放空孔、取水孔)、引水隧洞、徐家拦水坝、道路等组成。
二、变更设计缘由及必要性
铅山县葛仙湖水库(水源工程)建设项目于2024年5月开工建设,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连接道路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大坝坝基开挖后基础岩体风化界限变幅、水库放空孔运行管理需求以及右坝肩山体水泥浆液可灌性差等情况,针对上述实际情况,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早日发挥工程效益,并根据项目建设的轻重缓急,对本项目进行优化变更设计是必要的。
三、工程变更主要内容
(一)水文
基本同意设计变更后水库总库容、兴利库容及任务规模等不变,仍为初步设计批复内容。
(二)工程地质
1.基本同意大坝建基面工程地质条件及评价。大坝建基面为弱风化花岗岩,满足设计要求。
2.基本同意大坝右坝肩山体工程地质条件及评价。右坝肩山体单薄,全、强风化岩层较深,存在渗漏问题,同意对右坝肩山体防渗方式进行调整。
(三)设计变更
1.本次项目设计变更后不影响工程任务与规模。
2.同意变更后枢纽工程总体布置方案,大坝坝长为100m。
3.基本同意变更后大坝坝段及建基面的调整布置,非溢流坝段桩号0+000~0+008建基面高程降低至253.0m~245.5m、桩号0+076~0+086建基面高程降低至241.0m,坝中位置桩号0+028.5~0+049.5建基面高程抬高至225.0m,左右侧坝长相应增长(左侧增长5m,右侧增长9m)。
4.基本同意放空孔尺寸由1.0m×1.0m的C25钢筋砼结构调整为直径0.5m的钢管外包砼结构。
5.基本同意右坝肩山体的处理方案。
(1)基本同意对右坝肩山体上部全风化、强风化岩层采用冲击钻开槽造砼心墙进行防渗处理,下部透水岩层进行帷幕灌浆处理。
(2)基本同意对右坝肩上下游进行护岸护坡处理。
6.基本同意取消至徐家抬水堰道路工程。
四、设计变更工程概算
1.基本同意设计变更概算的编制原则、价格水平期、依据及定额采用与原初设报告一致。
2.经核定,变更后工程概算总投资由3996.81万元调整为4101.26万元,增加投资104.45万元(详见附表)。本次批复新增投资由地方配套资金实施。
五、其它
本次设计变更未涉及的内容仍按初步设计批复实施。
上饶市水利局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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