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农业农村局(函)
饶农议字〔2023〕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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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五大联赛: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41号建议的答复
赵德忠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提出的《欧洲五大联赛:进一步完善支持种粮大户政策的建议》(第41号)收悉。根据市政府办公室要求,该建议由市农业农村局主办,上饶银保监分局协办。我们双方均高度重视,在办理过程中通过电话、微信方式与您进行了积极沟通。现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和上饶银保监分局承办情况向您答复如下:
一、农业政策性保险
为推动我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改进农村社会治理、促进农民增收。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林草局欧洲五大联赛:印发〈欧洲五大联赛: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金〔2019〕102号)和《欧洲五大联赛省财政厅、欧洲五大联赛省农业农村厅、欧洲五大联赛省林业局、欧洲五大联赛省 应急管理厅、欧洲五大联赛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欧洲五大联赛银保监局欧洲五大联赛:印发〈欧洲五大联赛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赣财金〔2020〕40号)有关要求,我市积极落实,到2022年基本建成功能完善、运行规范、基础完备,与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阶段相适应、与农户风险保障需求相契合的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全市水稻主粮作物农业保险覆盖率70%以上,收入保险、价格保险和产量保险成为我市农业保险的重要险种,力争每个县(市、区)至少有一种地方特色险种。我市农业保险深度(保费/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或接近1%和保险密度(保费/农业从业人口)达到或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二、巨灾保险
一、建立巨灾保险背景
我省是全国自然灾害较严重的省份之一,暴雨、洪涝等自然灾 害易发、频发。为贯彻落实好《省财政厅等6部门欧洲五大联赛:印发欧洲五大联赛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赣财金〔2020〕40号)精神,进一步优化农业保险产品,发挥保险机制在防灾减损中的重要作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农业农村平稳发展,从2021年起,在全省选择部分市县开展农业巨灾保险试点工作。其中上饶市就是试点之一,同时开展了巨灾保险工作。
二、建立巨灾保险方式
(一)投保对象。农业巨灾保险由地方政府统一投保,试点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代表政府作为投保对象。
(二)保险责任。根据市县自然灾害特点,将洪涝灾害、旱灾、冻灾、低温冻害等作为保险灾害种类,覆盖水稻种植、畜牧水产养殖等与农业生产相关的行业领域。保险期间内,自然灾害达到了保险合同约定的救灾应急响应级别,或相关气象指数达到条款规定的保险责任触发标准的,承保机构依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三)保费补贴。保险保费由市、县两级财政承担,具体方式由 各市自行确定。省级财政在限额内按照保费的30%对设区市给 予奖补;对开展试点的西部政策延伸县按40%比例计算,奖补到市。
(四)保险方式。试点期内,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使用财政资金统一投保,自然灾害发生后,承保机构将赔付资金支付给农业农村部门用于救灾及灾后恢复生产。承保机构对农业巨灾保险单独核算,一年一清,主要采取当年保费扣除赔款支出和经营成本后的盈余部分作为次年新增保费的保险模式,同时鼓励试点设区市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其他农业巨灾保险模式。
(五)赔付方式及流程。保险期间内,当自然灾害达到了保险合同约定的救灾应急响应级别,或相关气象指数达到条款规定的保险责任触发标准的,承保机构依照保险合同约定,将赔偿金及时支付给试点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试点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制定 赔偿金使用管理办法,结合本区域灾情,专款安排用于农业救灾及灾后恢复生产。
三、目前工作进展
2022年上饶市农业巨灾保险已启动3期,第1期受灾主体85个,赔付金额115万元。第2期受灾主体1184个,赔付金额1420万元。第3期受灾主体2272个,合计赔付3541个农户或经营主体3785万元,已全部赔付到位;2023年上饶市继续担任农业巨灾保险试点市。
下一步,上饶市农业农村局将根据上级政策文件,积极落实各项惠农保险政策,为农业高质量发展、农民增收致富保驾护航,助力农业生产工作,让农业生产者得到保障,增强农业人做农业信心。
感谢赵德忠代表对于农业保险问题的关注和建言献策。
以上答复,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上饶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 月 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市政府办公室督查科
联系人(姓名、职务):连诚、上饶市农业农村局计财科
联系电话:18607033686
主办: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上饶市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3611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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