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业务主管单位,各行业综合党委,市管各社会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和《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有关规定,近期,我局依法对2023年12月31日前批准登记的社会团体,2023年5月31日前登记的社会服务机构以及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进行了年度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底,市管社会组织应参加2023年度年检459家,实际参加年检的372家(其中:年检结果为合格的299家,基本合格的73家),未参加年检的87家。从年检的情况看:
(一)社会组织较好发挥了参与社会治理作用。在助力稳岗就业方面,发动会员单位大力挖掘就业岗位,提供多种就业服务,提供就业岗位177个,实际招聘76个;在服务行业发展方面,行业协会商会充分发挥服务会员、搭建平台、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投资洽谈会和项目签约活动,达成意向金额409亿元,着力推动上饶经济高质量发展;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各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主动减免和降低收费、缓缴收费项目,减轻企业负担金额192.6万元。
(二)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尚存在一些不足。从年检结论看,市本级社会组织中基本合格的73家,未参加年检的87家。其中,部分社会组织党建意识不强,未组建党组织;部分社会组织内部管理不规范,未按期换届;部分社会组织财务管理不规范;少数社会组织多次提醒仍未参加年检。
二、工作要求
为促进市管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全面清退“僵尸型” 社会组织,依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发展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由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社会组织管理由管理向服务转变,根据《上饶市市管社会组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参加年检是社会组织的法定义务,各社会组织要重视年检工作,按时参加年检,遵纪守法,以章程开展活动,完善内部治理,规范财务制度,按要求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组织活动,积极参与助力乡村振兴、稳岗就业等工作。
(二)抓好整改落实。对年检为基本合格的社会组织,责令其三个月以内整改;对一年未参与年检的,依法作出警告,限三个月内改正,并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对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连续三年未参加年检的社会团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吊销证书。
(三)强化等级提升。社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自我管理和自我完善能力,不断提升公信力、影响力,积极创造条件参与等级评估。对等级评估为 3A 以上的社会组织,优先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简化年检程序。评定为 3A 的,一年内免于参加年检;评定为 4A 的,两年内免于参加年检;评定为5A 的,三年内免于参加年检。
上饶市民政局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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