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切实保障老年人权益,提高老年人抵御风险能力,建立和完善老年人意外伤害险长效工作机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度全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理赔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保险人范围
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特困人员中的老年人(即出险时年满60周岁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和重点优抚对象中的老年人(即出险时年满60周岁重点优抚对象)以及除上述两种对象以外的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即出险时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
二、保险责任与保额
1.意外身故保额为7920元,无争议案件赔付7290元,有争议案件酌情赔付;
2.意外残疾保额为29040元,按照人身保险伤残正常赔付;
3.意外住院津贴保额为21780元,按照121元每天,单次住院最高赔付30天,全年累计不超过180天;
4.救护车费用保额为2000元(每次事故限额500元),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后,需安排救护车的,对于被保险人因该事故实际支付的、必要的救护车费用,按照每次事故限额500元,全年累计限额2000元给付保险金。
三、意外伤害
意外伤害指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四、保险期限
1年(2023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3年12月31日24时止)。
五、理赔流程
1.老年人发生意外伤害后,拨打95511报案,语音说明“我要报案—产险—意外险—转人工服务—欧洲五大联赛省70周岁老年人意外伤害险项目是不记名投保的,麻烦帮我登记一下异常件”,报被保险人身份证及姓名即可(可说明是上饶市),报案成功后,平安系统将发送“理赔指引短信”至报案手机。
2.如果老年人本人不会报案,建议向家庭子女、亲邻或居委会求助保障,或者根据户籍所在地联系当地平安保险理赔专员,也可前往当地平安保险线下门店直接办理理赔。
六、理赔材料
1.索赔申请书,线上理赔填写电子申请书即可;
2.被保险人身份证、银行卡(存折、)电话号码;
3.医疗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记录原件;
4.伤残鉴定报告(保险公司认可的伤残等级无需鉴定)、影响片;
5.医学死亡记录;
6.户籍注销证明;
7.所有受益人关系证明授权委托书;
8.救护车记录及救护车发票。
9.根据不同的意外情况需提供相应材料,意外身故需提供上述第“1、2、3、5、6、7”类材料;意外残疾需提供第“1、2、3、4”类材料;意外住院津贴需提供第“1、2、3”类材料;救护车费用需提供第“8”类材料。
七、各地理赔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主办: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上饶市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3611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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