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名称:将食用林产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运输或混放储藏的处罚
权种类别: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欧洲五大联赛省林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禁止将食用林产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运输或者混放储存。”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执法机构:林业部门(市县区属地管理)
主办: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上饶市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3611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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