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林业局、财政局,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欧洲五大联赛:油茶产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我市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落地见效,经研究,决定支持县(市、区)油茶保障性苗圃建设,对全市油茶良种壮苗进行补助,极大调动全市油茶育苗单位的积极性,有效保障我市县域油茶良种壮苗的自繁自给,切实提升使用良种壮苗的质量水平。
一、补助对象
全市具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油茶育苗单位,要求具有油茶育苗技术支撑基础,育苗基地交通便利,圃地权属清晰,面积相对集中,生态条件良好,管理措施到位。
二、补助标准
采取因素法分配,对2024年度培育的符合标准的一年生油茶嫁接容器苗,原则上一次性补助每株不超过0.8元,补助数量不少于625万株。
三、补助资金
补助总资金500万元(林长制督查考核奖励资金)。
四、工作流程
(一)网上公告阶段:2023年10月至11月,制定印发《上饶市2024年度一年生油茶良种壮苗补助办法的通知》,并在政务网上公开发布。
(二)确定育苗单位阶段:2023年11月30日前,有育苗意向的单位向属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交育苗申请报告,并提出育苗目标数量和生产经营地点。
(三)苗木培育阶段:2023年12月至2024年10月,育苗单位按照育苗目标计划培育油茶容器苗,做好苗木的浇灌、施肥和病虫害防治等抚育管护工作;市林科所和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全过程质量监管和培育指导工作。
(四)县级核查阶段:2024年10月30日前,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对育苗单位的苗木数量及质量进行现场查定和资料审查,并将核查报告盖章行文上报至市林业局。
(五)市级复核阶段:2024年11月15日前,由市林科所对县级上报合格的苗木数量和质量进行全覆盖据实复核,并形成市级复核验收意见。
(六)资金兑付阶段:2024年12月30日前,市财政局、市林业局根据市级复核验收意见给育苗单位兑付补助资金。同时将油茶良种苗木补助信息进行网上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有关要求
1.扩大政策宣传。各地要精心部署,广泛宣传,全方位开展补助政策宣传与解读,扩大补助政策的知晓率和影响力,增强全市油茶育苗单位的知情权和获得感,助推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
2.强化质量监管。市林科所和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提高站位,严格标准,加大油茶良种壮苗培育的全过程质量监管力度,精心组织技术人员严格按照技术规程要求据实开展核查验收,确保核查验收结果准确无误、真实有效。
3.保障苗木供应。各油茶育苗单位要积极主动对接属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和查验内容标准,提前做实做细油茶苗木培育各项工作,待2025年达到出圃栽植标准后,必须优先保障供应我市、县区域内油茶苗木需求,确保自繁自给自足。
附件:市、县级2024年度一年生油茶良种壮苗查验内容标准
上饶市林业局 上饶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
市、县级2024年度一年生油茶良种壮苗查验内容标准
1.育苗单位2024年度培育的一年生油茶嫁接容器苗的质量和数量情况。主要查看苗高、地径,油茶品系以及是否有病虫害。苗木质量要求苗高≥8cm、地径≥0.2cm、良种、无病虫害;苗木数量结合购买的穗条量与现场查定确定。
2.林木种苗标签制度执行情况。查看是否具有林木种苗标签,标签的格式和填写是否符合《林木种苗标签》LY/T2290—2018的国家标准。
3.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查看是否是否存在擅自增加生产经营品种,擅自变更生产经营地点等情况。
4.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档案建设情况。查看是否按照《国家局欧洲五大联赛:印发(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林场发〔2016〕71号)建立和保存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重点检查档案资料是否齐全,信息填写是否正确、规范,是否做到分类建档、专柜保存,往年的档案是否立卷归档。
5.林木种苗质量自检情况。检查档案中是否有苗木自检材料,自检是否规范等。
6.林木种苗来源情况。育苗的种子、穗条来源是否清楚,有无相关凭证(发票、良种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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