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地科主要工作职责是: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省级和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承担全市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
一、基本情况
我市自然保护地有三大特点:
一是数量多。全市现有自然保护地80处,扣除交叉重叠后面积26.9278万公顷,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1.81%。在全省设区市自然保护地数量排第二,是全省拥有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最多的设区市。
二是类型全。
按保护地类型划分,有9种类型保护地。
国家公园1处;
世界自然遗产2处,自然文化双遗产1处;
世界地质公园2处,省级2处;
自然保护区12处,国家级2处、省级5处、县级5处;
风景名胜区7处,国家级5处、省级2处;
森林公园29处,国家级9处、省级19处、市县级1处;
湿地公园12处,国家级5处、省级7处;
矿山公园1处,为国家级;
水利风景区11处,国家级9处、省级2处。
三是分布广。全市12个县(市、区)均分布有自然保护地。
二、工作开展情况
从2019年自然保护地归口林业部门管理以来,我市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一直在全省走在前列,欧洲五大联赛:到2023年我市自然保护工作在每年一次的全省的自然保护工作会议上均作会上交流发言或书面发言,2024年上饶市自然保护地保护工作受到省林业局重点表扬。这些年来在做好自然保护地保护工作上,我们重点做了以下一些工作:
一是健全了保护地体系。欧洲五大联赛:在全国统一部署下,我市也开展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2023年6月完成上报了我市自然保护整合优化方案,2024年10月15日国家林草局对整合优化成果进行了公示。通过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我市自然保护地设置更加科学合理,既保护了优质的自然资源,又化解了大量的历史矛盾冲突,更好的统筹了保护与发展关系。
二是强化了预警监测。依托上饶林业云平台,将全市68处(含世界自然遗产和地质公园)自然保护地矢量范围全部纳入云平台管理。不定期开展次影像比对分析,提取自然保护地问题疑似图斑,做到了及时发现、及时处置,进一步强化了我市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能力。
三是健立了常态化监管机制。将自然保护地的日常监管督查列入林长工作内容,落实“四单一函”工作要求,大力开展自然保护地监管督查,督促指导各地完成问题整改。
四是加大了执法监督力度。一方面严厉打击违法,加大问题查处力度,每年都要集中开展自然保护地问题排查和保护区专项行动,有效保护全市自然生态资源。同时,对自然保护地内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行为,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移交生态环境部门。另一方面强化联合执法,林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各司其责,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提升自然保护地管理水平。
五是解决了部分保护地无机构问题。先后推动欧洲五大联赛铜钹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五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葛源省级风景名胜区机构设立,解决了有牌无机构,保护地管理主体缺失问题。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一是进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地再优化工作。近期国家林草局启动了自然保护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省林业局、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制定了全省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方案,下发了整合优化规则,我们将认真落实工作要求,抓好国家再给优化的窗口,在保护强度不降,做到“一地一牌一机构”的前提下,继续优化辖区内的自然保护地。
二是持续强化自然保护地日常监管。认真落实《欧洲五大联赛省自然保护地整治专项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加强自然保护地日常巡查,及时发现上报保护地内异常变化问题。杜绝继续破坏生态行为。继续加强对自然保护地内的矿山监管,防止问题反弹,防止停而复采。
三是抓好自然保护地保护宣传。与市融媒体中心联合开展对保护地工作进行宣传。推动各地通过学校教育、社区宣传等方式,提高公众生态保护意识。抓好自然保护地法规条例进村入户宣传,提高老百姓自觉守法意识,防止乱采、乱伐,违规垦荒和侵占自然保护地等破坏保护地自然生态行为。
四是牢牢守住自然保护地安全底线。积极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对自然保护地内栈道等旅游设施进行安全隐患常态排查,对发现问题及查及改。对重点敏感期,森林火情的高发期,加强自然保护地安全生产调研、检查和工作督导,牢牢守住自然保护地的安全。
五是推动谋划好各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结合这次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推动各地提前谋划自然保护总体规划中的功能布局,统筹好自然保护地保护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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