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市2021年暑期重点工作推进和落实情况,全力做好秋季学期开学前期准备工作,经研究,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决定对全市2021年暑期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年8月18日至20日。
二、检查对象
全市12个县(市、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以及市直学校。
三、检查内容
(一)校园安全工作情况。
1.校园安全责任情况。落实安全工作组织机构设置;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情况;健全各类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情况;常态化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安全检查、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情况。
2.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情况。多渠道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及强化溺水警示教育情况;通过家访、电话、微信等线上线下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家校沟通,引导学生家长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担负起监护责任情况。强化家校沟通联系,通过微信群每周向学生家长推送防溺水等安全信息,提醒不少于两条。发放假期安全告知单。学生家长、监护人履行好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监管责任。经常性组织防溺水工作,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督促学校压实责任,落实措施。
3.校园安全管理情况。校园门卫管理、值班值守和巡查制度情况;
4.校园“三防”建设情况。推进校园安防建设“三个百分之百”和“四个一”工程情况(注:新型警力护校园“四个一工程”即在校门口设置一个安检门、一键报警器、一组存储柜、一间会客室)。
5.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校园消防安全创建达标情况;学校消防重点部位管理情况;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情况;校园电线电器老化、安装不规范情况;校园消防栓、灭火器、消防控制室等达标情况。
6.校园危化品安全管理情况。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实验室危化品贮存、管理、使用、警示标志情况;实验室药品管理台账情况;实验室化学品废弃物收集、分类存储、处理情况。
7.交通安全管理情况。开展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将交通安全知识纳入课堂教育,倡导绿色出行情况;针对节假日、恶劣天气及时发布交通安全预警提示情况;建立健全校车台账、检验、运行、校车驾驶员等有关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8.校园周边环境情况。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及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学生上放学重点时段重点路段是否落实“三见”情况;校园周边200米内黑网吧、黑出租、无证摊贩经营的乱点乱象情况;校园周边社会闲杂人在敲诈勒索伤害学生、校园贷等违法行为情况。
(二)“双减”工作推进情况
是否已停止审批新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已停止暑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科类培训;其他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证照齐全,是否存在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是否存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含教育咨询公司)开展学科类培训。是否清理和管住各种涉及校外培训的广告;是否还存在虚假广告、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等违法违规广告行为。是否存在违规聘用在职教师行为。是否有效开展暑期校内托管服务。收费是否公示,是否存在超前超期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学科类培训机构已经收费尚未完成培训课时的是否按要求退费或转入新学期正常培训时间内使用。学员要求退费的是否及时退费。对预收费是否建立风险管控机制。检查方式: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核查、随机访谈等方式进行。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1.是否建立师生行程台帐。各学校是否对师生出行状态及健康情况进行全面摸排,精准掌握暑期师生位置及健康信息,建立开学前 14天的师生行踪和健康信息排查台帐。是否落实中高风险地区暂缓返校,是否根据疫情地区名单及对应防控措施,分类落实师生隔离方式、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
2.是否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是否修订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及开学方案,做好防控物资储备,是否开展应急演练,是否进行开学前预防性消毒。
3.是否严格防控举措。是否严格落实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所有进入校园人员须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及疫苗接种情况。学校是否按照“两案九制”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4.是否加强宣传教育。是否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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