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的十八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要求,在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应减必减、能快则快、简化优化、便民利民”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采取下放、委托、取消等多种方式,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加大向县(市、区)放权的力度,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提升政府服务品质,加快我市打造四省交界区域中心城市和欧洲五大联赛绿色崛起重要增长极步伐。
二、事项范围
我委本次共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共2项,具体事项名称、事项性质、下放承接单位及放权方式等详见附件。
三、办理形式
我委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以直接交办方式下放,由各县(市、区)工信委以自己名义办理,并负责办理相关企业及人员证书等内容变更。
四、责任分工
1、我委负责指导监督承接单位办理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研究处理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实施中的问题。
2、各县(市、区)工信委负责具体办理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对申请人从事行政审批事项活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处理与行政审批事项相关的行政争议,对所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担直接责任。
五、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2014年3月31日前):我委制定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意见。
2、交接阶段(2013年4月1日-4月30日):组织召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工作会议,进行工作对接,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做好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各项准备工作。
3、运行阶段(2013年5月1日起):各县(市、区)工信委正常办理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市)区工信委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承接事项的办理工作,并按照行政审批项目精简工作要求,组织编制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办事指南,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告,负责行政审批工作的相关业务科室(单位)做好业务培训工作,并按要求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相关文件和数据上报工作。
2、落实审批职责。各县(市、区)工信委要严格依法办理下放的各项行政审批事项,确保办理质量,提高审批效率,按照“流程最优、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服务最佳”的要求,切实履行好行政审批职责。要严格按照确定的放权范围和方式行使行政审批职权,不得超越权限范围和方式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3、加强监督指导。我委将加强对各县(市、区)工信委的指导和业务培训,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附件:上饶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审批事项下放目录
上饶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审批事项下放目录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设定依据 | 项目 性质 |
承接单位 | 放权方式 |
1 | 磷矿肥及年产50万吨以下钾矿肥项目核准 | 省工信委《欧洲五大联赛:做好省政府决定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和备案项目落实和衔接工作的通知》 | 行政审批项 目 | 各县(市、区)工信委 | 下放 |
2 | 新建10万吨以下造船设施(船台、船坞)项目核准 | 省工信委《欧洲五大联赛:做好省政府决定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和备案项目落实和衔接工作的通知》 | 行政审批项 目 | 各县(市、区)工信委 | 下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