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窗口依法依规依纪的服务意识,筑牢“拒腐防变”安全网,守住“廉洁自律”底线红线,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热情、廉洁、高效、便捷服务,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办事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市政务服务局《欧洲五大联赛:在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开展“窗口腐败”乱象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开展“窗口腐败”乱象自查自纠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自查对象
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机关各科、各分中心
二、主要任务及时间节点
(一)开展一次警示教育(10月8日之前)
市中心在9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会,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近日媒体曝光的国务院第五督查组赴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暗访发现问题、吉林省公主岭市查获一起窗口人员帮中介“干私活”的案件、成都市纪委监委通报 6 起重点行业领域典型案例。各分中心要在10月8日之前,通过召开会议等形式,再次组织学习,通过开展一次上述案例的警示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增强防腐意识,做到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警钟长鸣、自重自省。
(二)开展一次自查自纠(10月10日之前)
全系统干部职工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机关科室及干部职工要围绕加强监督管理职能,查摆发现问题;各分中心及干部职工要重点围绕是否存在与中介勾结、是否利用制度漏洞帮助别人为自己谋利、是否存在不收好处不办事或刁难人或收了好处乱办事、是否存在不履职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等方面查摆问题,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具体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自查自纠:
1.窗口人员与中介勾结方面。分中心窗口是否存在办事效率低、时间长问题;是否存在与“黄牛”勾结不当牟利问题;是否存在与房产中介、房地产开发商串通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好处费问题。
2.“窗口寻租”逐利倾向方面。分中心窗口人员是否存在利用自己熟悉的业务流程、负责具体工作的便利,通过人为设置障碍、提高门槛、降低效率,以达到获利的目的问题;是否存在一线服务窗口通过单线联系、暗箱操作,给予多提多贷等一些腐败手法很隐蔽的问题;是否存在办事规则不透明,群众投诉渠道不畅问题;是否存在小圈层的人情社会,习惯于大事小事要上下打点,形成了“花钱办事”“找人找关系”等不良风气;是否存在监管的失察在一定程度上给办事人员造成“没人管”“习惯成自然”的错误认知问题。
3.遵守大厅窗口规章制度方面。是否严格遵守大厅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存在违反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告知承诺制、考勤制、错时延时预约服务等问题。
4.窗口工作作风、业务水平和服务态度方面。窗口人员接待服务对象是否存在不热情、不文明问题;办事是否存在脸难看、事难办、推诿扯皮、敷衍了事、效率低下问题;窗口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做与工作无关的行为;是否存在符合法定条件,应予受理办理而不予受理办理的行为;是否存在未按规定流程办事;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服务对象车辆、让服务对象帮助整理档案、接受服务对象吃请等问题;是否存在无故拒绝接受预约服务申请或找借口拖延办件问题。
(三)开展一次查漏补缺(10月14日之前)
机关各科、各分中心要从围绕窗口服务能力提升、抓好政策学习理解、减少政策执行中自由裁量权、提高制度执行力等方面进行全面查漏补缺:
1.完善制度。对每项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要完善办事指南,明确法律依据、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办事程序;进一步压缩权力寻租空间,梳理廉洁风险点,实现权力运行规范化;健全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业务办理制度;要完善窗口日常管理制度,明确窗口人员行为规范,为窗口人员画出更鲜明的“红线”。
2.优化流程。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办事窗口配置和职能;要明确和细化办事窗口业务类型和范围,简化审批环节,缩减流转环节,推进“综合受理”“不见面审批”等模式;建立完善“好差评”工作制度。
3.强化监管。强化窗口服务、管理工作考核;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信箱等渠道,主动接受办事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与“中介”勾结的,要及时核实,的确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
(四)开展一次明察暗访(10月底之前)
针对上述问题,市中心领导小组将于10月底之前组织一次针对性的明察暗访活动,梳理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形成惩治“窗口腐败”的高压态势,发挥强力的震慑作用,用高效的监督倒逼相关窗口改进服务态度,降低办事成本,让服务更阳光、更廉洁、更快捷、更高效。
三、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中心成立“窗口腐败”乱象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罗贤华同志任组长,张晓春同志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客户服务科,马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分中心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分中心、各科室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迅速组织窗口人员开展“窗口腐败”乱象的自查自纠工作。
(二)加强整改提升。对在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各分中心、各科室要建立问题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期限。同时要举一反三,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窗口腐败”问题发生,保持风清气正、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
(三)及时总结报送。各分中心要加强与当地政务服务局的对接和协调,落实好相关要求。同时,各分中心、各科室要按照警示教育、自查自纠、查漏补缺等不同阶段的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各部门将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每个阶段工作小结;在整个自查自纠工作结束时,要形成总体工作总结。每个阶段小结在每阶段结束当天报送到市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个人自查自纠报告和部门总体工作总结于10月14日之前报市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中心领导小组在10月15日前完成全系统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送市政务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