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欧洲五大联赛: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上饶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33名委员,2023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改选了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部分委员,听取了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工作和上饶市住房公积金大额资金存储情况的报告、研究了《上饶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等政策及有关事项,审议了《上饶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标准。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属上饶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设9个科,13个分中心。从业人员160人,其中,在编88人,非在编72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新开户单位556家,净增单位484家;新开户职工3.9万人,净增职工1.66万人;实缴单位5321家,实缴职工29.75万人,缴存额58.1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14%、6.10%、12.65%。2023年末,缴存总额430.7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49%;缴存余额225.86亿元,同比增长10.50%。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6家。
(二)提取:2023年,8.8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6.6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55%、9.06%;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3.08%,比上年减少2.08个百分点。2023年末,提取总额204.8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1.82%。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
2023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7万笔36.36亿元,同比分别增加28.45%、38.68%。
2023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5.27亿元。
到2023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74万笔300.36亿元,贷款余额180.23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8.61%、13.77%、10.01%。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9.8%,比上年末减少0.36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4家。
2.异地贷款:2023年,发放异地贷款251笔1.15亿元。2023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1.66亿元,异地贷款余额8.07亿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我市未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
(四)购买国债:我市未购买国债余额。
(五)资金存储: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48.12亿元。其中,活期5.83亿元,1年以上定期42.29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9.8%,比上年末减少0.36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3年,业务收入6.9亿元,同比增长3.92%。其中,存款利息1.53亿元,委托贷款利息5.24亿元,其他0.13亿元。
(二)业务支出:2023年,业务支出3.47亿元,同比增长11.22%。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3.26亿元,委托贷款手续费0.13亿元,其他0.08亿元。
(三)增值收益:2023年,增值收益3.43亿元,同比下降2.56%。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3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0.1亿元,提取管理费用0.4亿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92亿元。
2023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0.4亿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92亿元。
2023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8亿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0.72亿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3年,管理费用支出3790.7万元,同比增长20.86%。其中,人员经费2407.41万元,公用经费689.09万元,专项经费694.20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2023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96.98万元,逾期率0.11‰。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8亿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5.79%,国有企业占19.17%,城镇集体企业占1.66%,外商投资企业占0.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1.4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78%,灵活就业人员占0.06%,其他占0.93%;中、低收入占99.91%,高收入占0.09%。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9.87%,国有企业占10.3%,城镇集体企业占3.28%,外商投资企业占0.3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1.2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17%,灵活就业人员占0.33%,其他占2.44%;中、低收入占99.97%,高收入占0.03%。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8.9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1.77%,租赁住房占1.5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31.0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62%,其他(含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出境定居、死亡、加装电梯)占3.08%。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9%,高收入占0.1%。
(三)贷款业务
2023年,支持职工购建房93.3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3.88%,比上年末增加0.15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67744.02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84%,90-144(含)平方米占71.42%,144平方米以上占25.74%。购买新房占58.61%,购买二手房占41.38%(含商转公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1%。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4.3%,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5.7%。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0.2%,30岁-40岁(含)占46.6%,40岁-50岁(含)占17.54%,50岁以上占5.66%;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2.67%,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7.33%;中、低收入占99.67%,高收入占0.33%。
(四)住房贡献率
2023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01.79%,比上年增加4.17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发挥住房保障作用,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出台《上饶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暂行)》,与建行、农行、邮储等银行多网点合作,全面积极宣传推广;制定实施了个人商直转公贷、提高最高贷款额度等一系列新政,调整异地缴存职工进入我市购房所需本地户籍限制、租房提取额度和频次等政策,更好地支持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需求,努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积极支持“保交楼”工作,召开了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工作协调会,对支持“保交楼”项目提供配套资金的银行,在住房公积金大额资金存储中予以倾斜,目前已争取到银行配套资金2.5亿元;积极推行跨行放贷,在委贷行与监管账户不一致的情况下,确保放贷资金直接进入监管账户,实现期房资金监管无空挡;加强防控房地产系统风险,规范了房开企业非标准项目公积金贷款准入管理。
(二)加快数字公积金建设,全面推进数字赋能服务。深入开展“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服务提升三年行动,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宣传报道公积金便民利企政策;注重优化线上办理渠道,全面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和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和赣服通、赣政通等平台,落实亮码可办,实现租房提取等39项住房公积金业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全市住房公积金所有的44项业务全部“最多跑一次”“一次不跑”;召开线上渠道推广工作会议,梳理各类系统改进建议72条,优化线上服务渠道页面设计和操作流程6项;及时整改重要疑点数据,提升基础数据质量;积极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建成拥有查阅、管理功能的电子档案系统;深化合作机制,积极参与大南昌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一体化系统建设,主动融入赣浙闽皖四省边际城市合作机制,实现跨地区业务互办互认,有效拓宽业务跨省通办渠道。2023年通过线上渠道办理业务量达到268639个,同比增长了65.95%,通过公积金小程序办理业务量达到2834笔,同比增长了84.51%,真正让群众感受到线上服务渠道的便捷。
(三)坚持依法规范运行,不断筑牢公积金安全堤坝。成立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专项工作组,建立整改台账,高位推动市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强化内部稽核审计,制定了年度专项稽核计划,2023年开展了以不动产线上办理、商直转公办理等新业务和经费、风险岗位人员征信检查为重点的两次线下专项稽核,每日对业务开展线上抽查,全年共抽查业务2000多笔,推动稽核工作真正落地,有效推动相关业务规范办理;推动逾期贷款催收工作,积极推进法律顾问与各分中心有效协作,在开展约谈、社区走访等多种形式非诉催收工作的同时,为起诉工作做好前期准备;强化资金风险防控,适时调整银行考核办法、大额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做好各银行账户维护工作和金融业务考核工作,加强大额存单定期核对等管理,确保我市资金效益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四)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党建工作持续走深走实。公积金中心党委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欧洲五大联赛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外请专家讲座、红色资源现场教学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和研讨;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规范开展“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报告、民主集中制等制度;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深入开展“转作风树形象”工作;主动加强宣传,学习强国平台上稿2篇;促进党建与业务双融合,举办“学思想 强党性 比技能 促发展”服务技能大赛,组织“最美公积金人”评选活动,积极推进创先争优,一年来,市公积金中心、信州分中心、广丰分中心、玉山分中心、铅山分中心、弋阳分中心、德兴分中心、婺源分中心、鄱阳分中心荣获市级文明单位、全市优秀基层党组织、全市职工大合唱比赛三等奖、政务服务优质服务窗口、“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服务”先进单位、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县综合考核第一等次等各种荣誉15个,姚艳、陈飞、余雅蕾、毛玲清、苏永瑶、丁洁、李建安10名同志被评为市委、省住建厅及当地县委县政府评为全省最美公积金人、上饶市优秀共产党员、上饶市优秀党务工作者、上饶市基层政务服务标兵、市直机关打造模范机关先进个人、县优秀政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唐婧雯同志在全国机关党员干部“学思想 强党性 共奋斗”知识挑战赛中获得上饶市初赛前三名,并代表上饶市参加全国复赛。
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