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区市 |
具体意见35条 |
采纳反馈7条 |
1 |
南昌 |
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经通知家属,但家属不来认领处理尸体,该情形尸体如何处置以及身份不明、无人认领的尸体如何处置,《条例》中应予以明确”改为“对确认不涉及刑事案件的尸体,身份清楚的通知家属自行处理;对经通知家属,但家属拒不认领处理以及身份不明、无人认领的尸体,民政部门在登载启事或者发布公告后60日内仍无人认领的,民政部门可以对尸体进行处理”。(已采纳) |
采纳 |
2 |
九江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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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景德镇 |
1、第一条增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内容。 2、第二条增加“无人居住的岛屿”。 3、第五条增加“文化旅游卫生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协作部门。(已采纳) 4、第二十八条增加一项“违反法律规定,未经批准,向水域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 5、删除《条例》第二九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对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的”内容。 6、第二十九条增加如下禁止内容及在法律责任中也相应增加处罚内容。 (1)利用船舶或者水域相关场所实施卖淫嫖娼、赌博、吸食或者注射毒品等妨碍社会管理行为。 (2)非法隐匿、留用或者擅自处理水域内漂浮的违禁物品。 (3)擅自进入、停靠国家或设区市以上人民政府禁止、限制进入的水域。 7、在第四章法律责任中增加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8、建议本条例应当明确公安机关水警的执法职能和职责。 9、建议本条例设定防范溺水事故条款,规定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沿水乡(镇)村等部门应在多发、易发溺水事故地段设置警示牌和安放救生设备器材。 |
部分采纳 |
4 |
萍乡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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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新余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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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鹰潭 |
将第九条修改为:【行业治安防范】涉水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和落实治安责任制,加强内部治安管理和治安防范工作,接受公安机关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配合做好水上治安管理工作。(已采纳) |
采纳 |
7 |
赣州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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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宜春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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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吉安 |
1、第二条第二条【适用范围】中江河、水库的范围要明确具体。如小溪、水塘、矿山水坑和公园水系的治安管理等; 2、第十一、十二、十三条中的“必要的”用词明确; 3、第三十四条处罚要明确依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具体那条来处罚; 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要加上处罚程序; 5、处罚金额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不能超过数额; 6、对船舶的管理要清晰(如长短、功率),进行相关船舶的认定,便于对无证驾驶处理; 7、第二十四条中要有对尸体打捞规定的内容; 8、第五、六条中增加旅游部门;(已采纳) 9、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中增加“擅闯”方式和水电设施场所;(已部分采纳) 10、条例第二十四条中“及时对尸体进行勘验鉴定......”改为“及时对尸体进行勘验检查......”,增加身份不明、无人认领尸体的保存时间;(已部分采纳) 11、条例中要明确人财物问题如何解决?以及警力不足、量少质弱等问题; 12、第二十九条 【违反水上治安管理行为】建议增加船舶航行中倾倒垃圾、向航行中船舶抛物等严禁的违反水上治安管理行为; 13、第二十六条中要明确治安检查时间,需要有时限要求。 14、第十六条【视频监控信息共享】中公安机关的信息能否与其他部门信息资源共享。 |
部分采纳 |
10 |
上饶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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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抚州 |
1、条例第二十九条 【违反水上治安管理行为】严禁下列违反水上治安管理的行为:(五)未经批准,在水域及船舶上安装、使用电力捕鱼器具,对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的; 意见建议:建议取消该项,该行为要么是渔政部门管,要么非法捕捞就是刑事案件。 2、条例第二十九条 【违反水上治安管理行为】严禁下列违反水上治安管理的行为:(九)无证驾驶载有乘客(危险品)的机动船舶、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船舶,或者偷开警用(军用)机动船舶、酒后偷开他人机动船舶的; 意见建议:(1)船无证、人无证的处罚大轻;(2)无证驾船超过多少人,要有处罚具体标准; 3、条例第二十九条 【违反水上治安管理行为】严禁下列违反水上治安管理的行为:(七)偷捕、哄抢、抢夺他人养殖的水产品,或者破坏他人养殖水体、养殖设施的; 意见建议:要具体细化偷捕数量、人数等; 4、条例第二十九条 【违反水上治安管理行为】严禁下列违反水上治安管理的行为:第(九)中 意见建议:增加毒驾开船; 5、条例第二十九条 【违反水上治安管理行为】严禁下列违反水上治安管理的行为:第(四)项中 意见建议:增加在水坝堤上或两边种树养殖种菜等行为的处罚。 6、该条例中增加水上非法营运、非客船非法载客行为等打击处罚规定。 7、条例第二十八条 【危害水域生态安全行为】 禁止下列危害水域生态安全的行为:第(四)项中 意见建议:增加兽药、激素等药品; 8、条例第二十九条 【违反水上治安管理行为】严禁下列违反水上治安管理的行为: (三)违反国家规定,在水域炸鱼、毒鱼,使用危险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 意见建议:(1)在水域炸鱼、毒鱼属于刑事案件,建议取消该条;(2)增加禁用渔具使用的治安处罚、水退后坑里抓渔的处罚标准。 9、条例第二十八条 【危害水域生态安全行为】 禁止下列危害水域生态安全的行为:(四)在水域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10、建议:增加在水域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已采纳) |
部分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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