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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五大联赛:印发《欧洲五大联赛:加强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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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衔字〔20235

欧洲五大联赛:印发《欧洲五大联赛:加强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

各县(市、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市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欧洲五大联赛:加强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上饶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  

                         20231223


欧洲五大联赛:加强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
实施意见

按照《欧洲五大联赛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乡村振兴局省委农办省财政厅欧洲五大联赛: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字〔202157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持续发挥扶贫(帮扶)项目资产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依法依规,突出帮扶特性,充分考虑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受益群众的特殊性,资产权属和收益权尽量下沉,充分调动受益群众的积极性;坚持权责明确,实施分类管理,根据不同类别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属性,落实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坚持规范运营,提高管护效益;坚持公开透明,引导群众参与的原则,严格落实公示制度,提高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运营的透明度。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框架下,根据现有资产管理制度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要求,建立健全扶贫(帮扶)项目资产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确保扶贫(帮扶)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经营性资产不流失或不被侵占、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更好保障。

二、目标任务

全面摸清党的十八大以来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底数,将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合理纳入国有资产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实施分类管理。明确扶贫(帮扶)项目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监督权等,有效解决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属于谁、谁来管、如何管”和扶贫(帮扶)项目资产收益“属于谁、谁来分、如何分”等问题,防止扶贫(帮扶)项目资产闲置和损失浪费,确保扶贫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持续发挥效益。

三、工作内容

)扶贫(帮扶)资产后续管理范围。本方案所指扶贫(帮扶)资产是指十八大以来使用各级财政资金主要为财政专项衔接补助(扶贫)资金、脱贫县涉农整合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农村饮水安全资金、教育扶贫(帮扶)资金、医疗扶贫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定点扶贫(帮扶)资金等投入形成的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包括实施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含资产收益)以及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等,全部纳入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范围。

(二)扶贫(帮扶)资产后续管理类型。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分为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3种类型。

1.经营性资产主要为具有经营性质的产业、就业类项目固定资产及权益性资产,主要包括农林牧产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旅游服务设施、电商服务设施、经营性基础设施、光伏电站和股权、债权类资产等。

2.公益性资产为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类固定资产,主要包括道路交通、农田水利、供水饮水、环卫公厕、教育、

卫生、文化、体育、电力设施等方面资产。

3.到户类资产主要为通过财政补助等形式帮助贫困户发

展所形成的生物性资产或固定资产等。

(三)扶贫(帮扶)资产管理措施。

1.全面摸清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底数。持“谁主管、谁排查”的原则,各县(市、区)按照资金渠道,由各类资金管理部门会同项目实施行业主管部门及项目实施地所在乡镇、村坚持“自上而下”理资金与“自下而上”核资产相结合的方式,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对纳入管理范围的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再进行全面清理,抓紧查漏补缺做到应统尽统,确全面摸底排查完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的扶贫(帮扶)项目资产。扶贫(帮扶)项目资产按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进行管理,重点是经营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经营性资产主要摸排农林业产业基地、农业生产加工设施、经营性旅游服务设施、经营性农村电商服务设施、光伏电站、帮扶车间、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及扶贫(帮扶)资金直接投入市场经营主体形成的股权、债权等权益性资产。公益性资产主要摸排通村和通组公路、产业路等道路交通设施,农村水利及安全饮水设施,农村教育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卫生健康、供电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到户类资产主要摸排通过财政补助等形式支持脱贫农户发展的种养殖产业基地、家庭农场、手工作坊等,户用安全饮水设施设备、圈舍、农机具、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等。

2.分级分类建立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台账。对扶贫项目和衔接资金项目形成的资产分别建立扶贫项目资产台账和帮扶项目资产台账,准确识别归类,科学认定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权益资产,并按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相应建立县级资产台账、行业部门分类台账、乡村明细台账。登记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实际投入、资金来源、资产名称、规模、单位、购建年度、资产原值、资产现值、坐落地、建设单位、资产状态、资产属性、资产类别、所有权归属及占比、移交时间、管护运营单位、管护责任人、监督责任人、监管单位、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收益权人、收益分配及资产处置等信息。到户类资产以户为单位,逐户登记归属农户的资产。

3.稳妥推进扶贫(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移交。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谁投建、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扶贫(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移交登记。进行确权登记后,确权部门及时将确权登记表报乡村振兴部门备案,同步做好资产移交,并纳入相应的资产管理体系。各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制定确权登记工作方案,明确所有权登记程序。对确权到县、乡的国有资产,由县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纳入国有资产管理平合管理。对确权到村的资产,要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范围,农业农村部门依托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合,将扶贫(帮扶)项目资产纳入年度资产清查工作,按照农村集体“三资”及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要求加强监管。经营性资产要尽量确权到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并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有序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公益性资产要按照行业相关要求,在有效管护的前提下进行确权。到户类资产归农户所有。属于房产、土地等不动产的,依法办理确权登记。资产确权结果要在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及所涉乡、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在合理确定权属且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乡镇、行业主管部门将资产移交所有权方。对已建成的扶贫项目资产要统一确权,全面移交。对后续投建的帮扶项目资产要逐个确权,及时移交,做到竣工验收结算一个、确权登记移交一个。帮扶项目资产要在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后1个月内完成资产移交相关程序。资产移交要履行相应程序,由交接双方共同签订资产移交协议(附件1),并附移交资产清册(附件2),移交时双方要核查移交的扶贫(帮扶)项目资产数量及完好状况并做好书面记载,移交双方书面确认后移交。确保资料齐全、程序完备。

4.落实扶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地方政府责任,按照“县级统管、乡镇监管、村级直管、群众监督”的原则,加强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监督管理。县级人民政府对本县域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负主体责任,压实各行业部门、乡镇和村级监督和管护责任。乡村振兴部门负责会同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统筹协调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各项工作。乡镇政府对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后续运营负日常监管责任,要常态化组织开展资产运营管护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每季度抽选一定比例村开展管护情况检查,全年实现全覆盖。村级组织对确权到村集体的扶贫(帮扶)项目资产担负具体运行维护及监管责任,根据不同资产管护需要,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资产管护人(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清理管护。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牵头,联合各行业部门每半年开展一次扶贫(帮扶)项目资产监督和管护情况督导,督促管护主体管好用好资产。

5.加强扶贫(帮扶)项目资产管护运营。扶贫(帮扶)项目资产登记确权后,根据扶贫(帮扶)项目资产特点,落实扶贫(帮扶)项目资产管护主体,建立相应后续管护制度,明确具体责任人,落实管护责任。

1)经营性资产要加强运营管理,注重风险防控,完善运营方案。确权到村集体的要纳入村集体资产管理,由村集体提出运营方案,可以采取承包、托管、租赁、合作等方式落实运营主体,确定经营方式和期限,明确运营各方权利义务。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乡(镇、街道)或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合规性审查并公示后,由所有权人与经营者签订合同(协议)。经营方式的确定和变更,应通过民主决策等程序确定并报上级备案。县级统筹的扶贫项目资产,原则上由县级明确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部门经营,经营方案提请县级人民政府审议决定。属于国有资产的,由乡(镇、街道)或县级相关行业部门按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执行。鼓励各地探索扶贫(帮扶)项目资产量化入股参与“三资”运营模式,多渠道增加农户资产性收益,可根据实际,成立扶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公司,实行集中统一管护运营,管护经费根据运营方案原则上从经营收益中列支。

2)公益性资产未确权给村集体的,如农村教育、卫生健康、供电、文化广电旅游局等设备设施,由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行业标准落实管护责任人和管护经费。管护力量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参与管护,签订资产管护协议(附件3),村干部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管护工作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资产管护主体要保障资产管护经费,属于村集体的公益性资产管护经费,可由村集体经营收益、地方财政资金统筹解决。对供水系统等易损耗、易损坏的公益性资产落实受益者责任,引导其参与管护,自觉缴纳有偿服务和产品的费用。

3)到户类资产由农户自行管护,村‘两委’、驻村工作队、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帮扶,强化感恩教育和思想引领使到户类资产更好发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作用。

6.规范扶贫(帮扶)项目资产收益分配使用。村集体组织要加强对确权到村的经营性资产收益收取入账,根据资产运营方案或相关租赁合同、入股协议,按规定收取资产收益,原则上每年收取一次。对长时间未产生资产效益的经营性资产,要加强风险评估,督促经营主体改善运营方式,履行收益缴纳义务。属于村集体的资产收益,由村委会按照“村集体提方案、乡镇审批、县级备案”的流程,履行民主决策和公示等相关程序后进行分配。收益方案要体现精准和差异化帮扶,分配方案和分配结果在村级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原则上村集体资产收益主要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扶贫(帮扶)项目资产运营管护、村级公益事业等方面。不得用于村级办公、干部工资、招待费和楼堂馆所建设。对农户的分配方式可通过设置一定的条件获得收益,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严禁采用简单发钱发物、一分了之的做法分配收益。对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在村(社区)内提供保洁保绿、公共设施维护、执勤值班等公益性岗位鼓励参加劳动取得收益,杜绝养懒汉和等靠要;对无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根据家庭状况,履行相关程序后,鼓励通过模范遵守村规民约等方式进行分配收益。扶贫(帮扶)资产收益兑付到村集体银行账户后,须在3个月内完成收益分配使用方案的落实,收益入账后按计划在年内使用,并据实建立完善资产收益分配台账(附件7)。当年未使用完的资产收益可结转下一年度,纳入下一年度年初分配方案报审后继续统筹使用,收益滞留账上时间不超过12个月。

7.严格依规做好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处置。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处置本着“尽力盘活、谨慎处置、杜绝浪费”的原则,尽可能采取盘活、维修等措施让资产发挥效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集体和国有扶贫(帮扶)项目资产。确需处置的,应按照集体资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进行规范处置。并建立与资产台账相对应的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处置台账。属于村集体的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处置由村(社区)民主决策经乡(镇、街道)审核,报主管部门审批,审批结果及时公开。对长期闲置且设施完善的经营性资产,要加大盘活力度,通过转换经营模式、对外招商招租等市场运作手段盘活使用;对丧失经营能力,但基础设施仍有使用价值的,转换为公益性资产;对正常使用出现部分破损的公益性资产,要及时修缮;对完全损毁、流失的公益性或经营性资产,按规定程序予以处置核销。对以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义入股或参股企业等经营主体的,应明确股权的退出办法和处置方式。属于村集体资产的处置收入应重新安排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产业振兴,不得分配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扶贫(帮扶)项目资产损毁的,应有县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专项报告等评估证明文件,按规定予以核销。因人为因素造成资产损毁的,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明确处置类型。具体出现下列情形的,资产所有权单位可以按程序进行处置:

①受政策、市场等因素影响,长期闲置无法发挥效益的扶贫(帮扶).项目资产;

②已达到报废期限或因技术原因不能安全有效使用的扶贫(帮扶)项目资产;

③因规划调整或政策因素拆除的扶贫(帮扶)项目资产;

④灾害损毁的扶贫(帮扶)项目资产(指冰雹、泥石流、洪灾等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因素损毁的资产);

⑤确需处置的其他扶贫(帮扶)项目资产。

2)明确处置流程。对确权到县、乡的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置,由乡镇或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将处理意见报县级审批。对确权到村的资产原则上按照“村申请、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处置,逐一审批填写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处置审批表(附件8)。具体流程如下(后附流程图,详见附件9):

①村级申请。村委会对需要处置的扶贫(帮扶)项目资产提出处置意见,或聘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专项报告作为处置的评估意见,按“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提交村民代表大会研究。会议通过后,处置计划在村‘三务’公开栏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审核。

②乡镇审核。乡镇对村级上报的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处置材料进行审核,核实处置缘由和处置方式是否准确,并组织人员实地核实。调查核准后,提交乡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定,处理结果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后报县主管部门审核。

③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对乡镇上报拟处置的扶贫(帮扶)项目资产进行实地核查论证,出具论证意见,对达不到处置条件的资产要反馈清楚原因及理由,符合处置条件的经部门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汇总,统一提交县级审批。原则上资产处置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农村供水保障等资产处置由水利部门负责审核;农田水利灌溉、种养殖基地和产业加工及配套设施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核;农村道路和桥梁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审核;其他未明确主管部门的资产由乡村振兴部门负责审核。

④县级审批。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对各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的拟处置扶贫(帮扶)项目资产进行信息登记。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或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公示不少于10天,无异议后批复至相关乡镇进行处置,并建立县级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处置台账。

⑤登记入账。村级根据县级资产处置审批意见,对资产进行核销处置,建立资产处置台账(附件10),并在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资产管理模块中标注信息,做好下账处理。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指导乡镇村级财务中心贯彻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用好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单项资产原值小于10万元(含10万元)或单批次资产原值小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处置计划,可简化处置程序由村申请、乡镇审核、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公告处置结果下达批复处置结果意见,并报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于清查前已发生的扶贫(帮扶)项目资产流失、报废、损毁等情况,履行先登记、再报审、后处置程序,按批集中统一处置,相关的审批文件归档管理,做到有据可查。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重要性,将其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统筹部署落实。各县(市、区)衔接领导小组要成立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各县(市、区)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乡村振兴、农业农村、财政、教育、卫生健康、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发展改革、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文化和旅游、林业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分工明确管理责任,密切配合,共同将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督促指导,强化监督管理。市、县两级乡村振兴部门牵头加强对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相关工作的督导,将扶贫(帮扶)项目资产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实时管理,及时录入和更新扶贫(帮扶)项目资产信息台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村‘三务’公开栏等,严格落实公示制度,及时公布扶贫(帮扶)项目资产运营、收益分配、处置等情况。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等监督作用,确保扶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对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情况的纪律监督、审计监督、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等。对扶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中发现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侵占套取、损坏损毁、挥霍浪费、非法占用、违规处置等问题,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造成扶贫(帮扶)项目资产流失损失的责令赔偿,并从严惩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工作调度,及时总结推广。各县(市、区)要加强对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的调度和总结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积极探索并不断完善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及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营造社会广泛参与和群众积极支持的扶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良好氛围。不断提升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推动扶贫(帮扶)项目资产持续发挥效益。

附件:1.扶贫(帮扶)项目资产移交协议(参考模板)

2.扶贫(帮扶)项目资产移交清册(参考模板)

3.扶贫(帮扶)项目资产管护协议(参考模板)

4.XXXXXX村公益性资产登记台账

5.XXXXXX村经营性资产登记台账

6.XXXXXX村到户类资产登记台账

7.XXXXXX村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登记台账

8.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处置审批表

9.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处置流程图

10.XXXXXX村资产处置登记台账


附件1

扶贫(帮扶)项目资产移交协议

(参考模板)

甲方移交方盖章                                                  

乙方接收方盖章                                                              

为管好用好扶贫(帮扶)项目资产,依据有关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书。

一、移交内容

本次移交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共计    项,资产总值       万元(详见附件

甲乙双方应委派人员对移交项目资产进行评估核实,确保所移交资产数量价值清楚、账实相符、档案齐全。双方交接人员对移交资产逐项签字移交,移交清单及其他相关档案资料作为本协议附件。

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自本协议签订即日将项目资产移交至乙方,并协助办理资产权属变更手续。

2.乙方自协议签订后取得项目资产的所有权,应按照扶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管理使用项目资产。

3.甲方有权对乙方资产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4.乙方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按照“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制定管护制度,并严格按照资产管护制度要求,落实具体管护责任人对项目资产进行管护,加强管护责任人履职监督,使项目资产发挥长效作用。因乙方管护不力,造成扶贫(帮扶)项目资产流失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5.移交的项目资产主要用于改善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等方面。项目资产产生的收益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现乡村振兴。

6.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移交方)、乙方(接收方)各持一份,另送一份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协议自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件:扶贫(帮扶)项目资产移交清册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XXXXXX


附件2

扶贫帮扶项目资产移交清册

参考模板

序号

资产名称

所属项目名称

资产地点

资产购建年度

资产概况数量规格

资产原值

资产类别

备注

移交单位签字盖章:

接收单位签字盖章:


附件3

      扶贫帮扶项目资产管护协议

(参考模板)

甲方(村委会):               

乙方(管护人):             

为了进一步加大扶贫(帮扶)项目资产管护工作力度,严格落实责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项目资产长期发挥效益。甲方与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前提下,签订本协议书。

一、管护资产名称及地点

序号

资产全称

资产地点

备注

二、管护时间

xx 年 xx 月 xx 日至 xx 年 xx 月 xx 日期间,乙方负责对管护的相关资产进行管护并形成运维记录。

三、管护人工作职责

1.乙方负责所管辖扶贫(帮扶)项目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不损坏、不流失。

2.乙方负责所管辖扶贫(帮扶)项目资产的巡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资产进行清理管护,按规定填写管护台账,确保资产不出现人为破坏、占用、改变资产用途及其他影响使用等情况。

3.乙方负责所管辖扶贫(帮扶)项目资产的维护,确保资产能正常使用,长期发挥效益。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资产损毁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报备。

4.遇到特殊情况,乙方要服从统一调遣和指挥完成工作任务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XXXXXX


附件4

XXXXXX村公益性资产登记台账

序号

县(市、区)

镇(乡)

行政村

项目名称

项目实际投入

项目资金来源

项目批复文号

项目地点(精确到自然村)

资产描述(含规模、单位)

资产原值(项目决算资金)

购建时间(项目审计决算时间)

资产现值

建设单位

资产状态

资产属性

资产形态

所有权归属及占比

移交时间

所有权人

使用权人

管护运营单位

资产管护责任人

村级监督责任人

行业监管部门

状态(正常/闲置/流失/损毁)

处置情况(是/否)

1

xx

XX

XX

XX区-XX乡_村基础设施_2018年-XX组-道路硬化工程

11.5万元

扶贫专项资金

XXXX

1.主干道及便道:1080m*2.5m*0.12m

11.5万元

XXXX

10万元

损毁

国有资产/集体资产

固定资产

A30%,B70%

XXXX

XX村委

公益性岗位张三

XX小组长

XX

2

xx

XX

XX

XX-XX_基础设施_2018XX区帮扶项目

5万元

其他整合资金

XXXX

1.排水砖沟:

505.1m、净宽0.35m、净高0.4m、厚0.12m

5万元

XXXX

4万元

正常

国有资产/集体资产

固定资产

A100%

XXXX

XX村委

公益性岗位张四

XX小组长

XX


附件5

XXXXXX村经营性资产登记台账

序号

县(市、区)

镇(乡)

行政村

项目名称

项目实际投入

项目资金来源

项目批复文号

项目地点(精确到自然村)

资产描述(含规模、单位)

资产原值(项目决算资金)

购建时间(项目审计决算时间)

资产现值

建设单位

资产属性

资产形态

所有权归属及占比

移交时间

经营形式

资产状态

所有权人

管护运营单位

经营权人(资产管护责任人)

收益权人

监督责任人

行业监管部门

出租

自主经营

股权分红

其他

状态(正常/闲置/流失/损毁)

处置情况(是/否)

1

xx

XX

XX

XX区-XX乡_产业项目_2018年-XX组-脐橙加工基地建设

11.5万元

扶贫专项资金

XXXX

1.加工厂房:
XX米*XX
2.加工设备:
XX机器一台

11.5万元

XXXX

10万元

国有资产/集体资产

固定资产/生物性资产/权益资产

A30%,B70%

XXXX

损毁

XX村委

XX公司

XX村委

XX

2

xx

XX

XX

XX-XX_产业项目_2018XX-村级光伏电站

5万元

其他涉农整合资金

XXXX

XX块光伏发电板

5万元

XXXX

4万元

国有资产/集体资产

固定资产/生物性资产/权益资产

A100%

XXXX

正常

XX村委

XX合作社

XX村委

XX


附件6

XXXXXX村到户类资产登记台账

序号

县(市、区)

镇(乡)

行政村

农户

名称

到户资产描述(含规模、单位)

项目

名称

项目实际投入

项目批复文号

资金

来源

资产原值(项目决算资金)

资产

现值

购建时间(项目审计决算时间)

建设

单位

资产现值

资产

属性

资产

形态

资产状态

移交时间

所有

权人

资产管护责任人

1

xx

XX

XX

张三

入户路5m*2.5m*0.12m

XX万元

2017.10.22

XX万元

到户类资产

固定资产

正常

张三

张三

2

xx

XX

XX

卫生厕所一座

XX万元

XX万元

到户类资产

固定资产

损毁

张三

张三

3

xx

XX

XX

……

……

……

……

到户类资产

……

张三

张三

4

xx

XX

XX

李四

安全饮水入户管道XX

XX万元

XX万元

正常

李四

李四

5

xx

XX

XX

……

……

……

……

……

李四

李四


附件7

XXXXXXXX年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登记台账

序号

县(市、区)

镇(乡)

行政村

经营性资产名称

经营方式(出租/自主经营/其他形式)

经营主体

合同约定收益

实际取得收益

收益入账时间

收益分配情况

合计分配收益金额

公益性岗位金额

公益性设施维护金额

脱贫户或监测对象奖补

其他方面金额

1

xx

XX

XX

XX资产

XX公司

5.00

11.00

3.00

8.00

2

xx

XX

XX

XX资产

村合作社

6.00


附件8

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处置审批表

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名称

资产地点

                  乡镇        

资产原值

      万元

资产净值

      万元

购建时间

               

预计剩余使用年限

     

资产类型

□公益性资产         □经营性资产

资产描述

(具体规模)

所有权人

使用权人

受益权人

资产处置方式

(流转 □置换 □报损 (变卖 □报废 □其他:      

处置原因

村委会意见

              日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且公示无异议,拟同意对该扶贫(帮扶)项目资产进行     处置。

(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意见

              日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且公示无异议,拟同意对该扶贫(帮扶)项目资产进行     处置。

(盖章)

    年   月   日

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巩固脱贫成果领导小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9

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处置流程图

操作流程                           工作内容


附件10

XXXXXX村资产处置登记台账

序号

县(市、区)

镇(乡)

行政村

项目名称

项目批复文号

项目地点(精确到自然村)

资产处置时间

处置资产描述(含规模、单位)

资产原值(项目决算资金)

处置原因

处置方式

是否履行审批程序

处置前所有权人

行业监管部门

1

xx

XX

XX

XX区-XX乡_村基础设施_2018年-XX组-道路硬化工程

XXXX

XXXX

1.主干道及便道:1080m*2.5m*0.12m

11.5万元

XX村委

XX

2

xx

XX

XX

XX-XX_基础设施_2018XX区帮扶项目

XXXX

XXXX

1.排水砖沟:

505.1m、净宽0.35m、净高0.4m、厚0.12m

5.12万元

XX村委

XX



上饶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12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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