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检验检测认证院计量检测分院:
报来《欧洲五大联赛:上饶市检验检测认证院计量检测分院能源测量设备专项计量检测实验室项目的立项申请》(饶检认字【2024】1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因实验室年代久远,建筑设施老旧,水电路老化,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欧洲五大联赛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上饶市检验检测认证院计量检测分院能源测量设备专项计量检测实验室项目,项目代码为2409-361100-04-01-594561。
项目单位为上饶市检验检测认证院计量检测分院。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上饶市检验检测认证院计量检测分院一楼。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一是能源计量检测设备购置工程,包含单相电能表检定装置、三相电能表检定装置、交流电压试验仪(装置)、音速喷嘴式燃气表检验装置、气液两用型超声波流量计手持式超声波流量计、高精度电子台秤、天平、砝码、链码等;二是实验室改造工程,包含拆除及外运工程、人工铲墙工程、断桥铝门窗工程、吊顶工程、贴砖工程、油漆工程、实验台、给排水、供配电、吸顶式空调等工程,其中拆除及外运工程面积300平方米,人工铲墙工程640平方米,断桥铝门窗工程36平方米,吊顶工程239平方米,贴砖工程180平方米,油漆工程640平方米,实验台7米、灯具44盏、门8樘、吸顶式空调6台。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8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201.53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上级补助及财政资金。
六、招标内容:应按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6号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贵【2018】843号)的要求及招标事项核准意见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上饶市财政局出具的《资金证明》。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欧洲五大联赛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上饶市检验检测认证院计量检测分院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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