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峰县发改委:
报来《欧洲五大联赛:申报横峰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横发改行政字[2024]21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委托市口岸发展中心评估,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保障灌区粮食安全,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欧洲五大联赛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横峰县横峰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407-361100-04-01-529336)。
项目单位为横峰县水利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横峰县西南部,属西南丘陵易旱区,灌区内行政区划有龙门畈乡、岑阳镇、港边乡、青板乡、莲荷乡五个乡镇。
三、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共治理渠道总长82.596km(横峰干渠灌片长15.718km,黄源水库灌片长28.418km,姚源水库灌片长38.46km)。其中:采用砼衬砌总长72.696km(横峰干渠灌片长13.218km,黄源水库灌片长25.518km,姚源水库灌片长33.96km),渠道清淤总长9.9km(横峰干渠灌片长2.5km,黄源水库灌片长2.9km,姚源水库灌片长4.5km),拆除重建渡槽10座、重建分水闸30座、重建箱涵5处、重建农用桥及人行桥45座,新建量水设施及信息系统4处。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2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7546.99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六、请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依法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七、请横峰县水利局按照《欧洲五大联赛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市水利局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欧洲五大联赛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横峰县水利局会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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