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11日-2021年8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793-8316059
地 址 :上饶市行政中心广平街西侧
电子邮件 :srjgk@163.com
项目名称 |
上饶市飞博塑业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欧洲五大联赛省上饶市广丰区洋口镇赵塘村黄家源 |
建设单位 |
上饶市飞博塑业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上饶市天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上饶市飞博塑业建设项目位于上饶市广丰区洋口镇赵塘村黄家源(地理坐标:E 118°06′19″、N 28°22′36″),租赁原福祥烟花厂厂房进行生产加工,租赁总建筑面积为7000m2。 项目产品方案为:年产再生塑料颗粒(粒径3mm-5mm)5万t,纸浆板8000t。主要生产工艺为:以废塑料(PP、PE)、硅酸钙粉、聚合氯化铝PAC、聚丙烯酰胺PAM为原材料通过人工分拣、撕碎机撕碎、分选、纸塑分离、熔融、挤出拉丝、冷却、切粒等工序生产再生塑料粒子,纸塑分离产生的纸浆通过打浆、沉淀过滤、脱水、压板等工序生产纸浆板。项目属新建项目,总投资5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熔融过程产生的废气采用“水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塑料在加热熔融过程中产生的臭气与熔融废气一起经集气罩集中收集后采取“水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表9中排放限值;熔融废气中VOCs排放执行欧洲五大联赛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中表1、表2中排放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喷淋废水、分离废水、压干废水接入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池+气浮池+A/O生化池+三级絮凝沉淀池+砂滤池+消毒”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废水排放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洗涤用水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主要来源于撕碎机、塑料挤出机、切粒机、分离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应优化厂平面布置,对使用的机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振、减振、消音措施,确保噪声源场界噪声达标。厂界昼、夜间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不可利用固体废物、循环水池产生的泥渣与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交由厂家回收处置;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机油、废紫外线灯管等危险废物,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 5、项目周边控制规划要求。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熔融造粒车间周边100m。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
公众参与 情况 |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