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弋阳洪山一期60MW风电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4日-2025年6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793-8224065
地 址 :上饶市行政中心广平街西侧
电子邮件 :srxzfwk@163.com
项目名称 |
弋阳洪山一期60MW风电项目 |
建设地点 |
上饶市弋阳县朱坑镇 |
建设单位 |
国家电投集团欧洲五大联赛中业兴达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弋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环评机构 |
知行道合(欧洲五大联赛)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弋阳洪山一期60MW风电项目位于上饶市弋阳县朱坑镇。风场位于弋阳县城东面,横峰县西面,风场海拔60m左右,为平原低丘地貌。项目装设8台单机容量6.25MW和2台5.0MW的风机机组,总装机容量60MW。新建1座110kV风电场升压站,主变容量1×80MVA,架空集电线3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风电场110kV升压站,集电线路采用架空-电缆方案,采用一条单回路建设,一条双回路建设,架空线路路段总长11.8km。年上网电量为100725.60M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1678.76h。 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风电场道路施工、风力发电机组基础、箱式变压器基础升压站、集电线路等主体工程、弃渣场临时工程和环境保护工程等。 项目总投资33924.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5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规划运输路网,优化风机机位设计,合理采取遮光措施,设置驱离警示照明设备,尽量减轻对区域鸟类及居民的不利影响。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宣传教育,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内的植被进行恢复,对永久占地内空地进行绿化。施工期有计划地安排场地平整,尽量避开雨季,划分水土保持防治区,合理调配土石方,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减轻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水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整个项目的废水收集处理方案和综合利用方案。施工混凝土保养时排放的废水经简易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施工车辆的维修保养将委托当地修理厂,场区不产生含油废水;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定期清掏,不外排;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要求,用于升压站内绿化,不外排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做好土方、运输车辆的遮盖以及道路洒水等抑尘措施。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执行定期检查维护制度。施工场地采取“围、盖、洒、洗”等措施,配备车辆冲洗设施,渣土、建筑垃圾、散装物料等运输过程中使用挡板和篷布密闭运输,切实减轻扬尘污染。 4、噪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做好施工机械保养,维持其低声级水平,主要运输通道远离居民区,确保施工噪声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营运期加强发电机组的检修,避免设备不正常运转,选用低噪声变压器,设置以各风机边界为起点300米范围内的噪声防护距离,噪声防护距离范围内禁止新建居民点等敏感点。升压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 5、固体废物防范措施。施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产生的废磷酸铁锂电池、含油抹布和废手套、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升压站内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废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6、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优化变压器集油坑、事故油池等的设计,集油坑、事故油池做好防渗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变压器油不排入外环境;合理设备选型,减少事故风险,加强日常巡视管理,委托有资质的电力运行维护专业公司对风电机组定期维护检修,保障风机正常运行。 7、服务期满环境保护措施。项目退役拆除前,建设单位应在开展风电项目退役期生态环境影响论证和评估的基础上,制定专门的设施设备拆除和生态修复方案,做好拆除和生态修复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不对生态环境造成永久性破坏。 |
公众参与 情况 |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