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规划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规划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规划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规划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规划、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市城乡规划和管理的规定、细则和实施办法。
2、组织编制调整和修订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以及风景名胜区规划,并按法律程序完成审批工作。
3、组织实施已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专业规划,负责对城市绿化、雕塑、广告及城市配套的各项设施的设计审查。
4、负责组织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指导和审查县(市、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及重大建设工程。
5、负责省级风景名胜区内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
6、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并组织规划设计招标、方案评审。
7、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对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建筑、构筑物、市政道路、市政管线等)审批和验收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8、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反城乡规划的占地、建设行为;并对城乡规划管理和各类诉讼案件进行应诉、答辩和行政复议。
9、负责全市规划设计的行政管理、资质审查和资格的动态管理工作;参与全市范围内江河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建设规划、用地规划的制定。
10、负责城市规划设计和全市规划区内大比例尺地形测绘工作和地形图一图多用的测绘及协调工作。
11、参与对城市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
12、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上饶市城乡规划局及上饶市城乡规划展示馆。
本部门2017年年末编制人数39人,其中事业编制39人;年末实有人数40人,其中在职人员31人,退休人员9人。
第二部分 规划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计5253.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1084.1万元,较上年增长543%;本年收入预算合计4169.7万元,较上年下降12.48%,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增加。
本年收入预算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为4169.7万元,占本年收入预算的100%;其他收入预算数为0万元,占本年收入预算的0%,上级补助收入预算数为150万元,占本年收入预算的0%。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计5253.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预算合计4169.7万元,较上年下降12.48%,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增加。
本年支出项目分类:基本支出预算为545.5万元,包括:占支出预算总数的13.08%;项目支出预算为3624.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数的86.92%。
本年支出功能分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数为12.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0.3%的;城乡社区支出预算数为4133.2万元,占支出预算的99.12%;住房保障支出预算数为24.3万元,占支出预算的0.6%。
本年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44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5万元;基本建设支出3624.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416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下降8.18%,主要原因是:本年工作经费预算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总计3766.5万元,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预算为20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27.15%;项目预算为355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19.58%,主要原因是:本年设计费支出预算增加。 。
(五)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为97.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扣除车补后的金额),较上年增加3.04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水电费、办公费预算增加,同时由于用车改革,增加了租车费用的预算。其中:办公费13.9万元,水、电费5万元,租车费2.5万元,差旅费12.5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工会经费5.3万元,取暖降温费3.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3.1万元,主要为宣传教育费、电梯维护费及各项杂费。
(六)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18.4万元,其中:规划局本级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数为10.6万元,规划展示馆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数为7.8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7年9月30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部门预算中200万元以上的,且进行绩效评审的项目),涉及资金0万元;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4万。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数为4万元,其中规划局本级接待费预算数为3万,规划展示馆接待费预算数为1万。较上年预算未发生增减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为0,较上年减少,主要原因:由于进行公车改革,公务用车取消,因此公务用车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数为0。
(三)因公出国支出预算数为0万元。较上年预算未发生增减变化。
第三部分 规划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 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培训支出:开展培训所发生的支出。
(八)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的支出。
(九)“三公” 经费: 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 “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2018年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