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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局机关2022年部门预算
  • 2022-02-17 10:39
  • 来源: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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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局机关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上饶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局机关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上饶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局机关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上饶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局机关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上饶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局机关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委、市政府赋予我局的职能主要包括:(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欧洲五大联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和相关行业标准,拟定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方面的产业政策、管理办法和规范性文件。(2)筹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广播电影电视业、 新闻出版业和旅游业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广 电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拟订全市文化艺术、文物、 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旅游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3)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持实

践履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文艺作 品的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各艺术品种发展。(4)负责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 略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广电、旅游和新闻出版 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 广播电影电视活动、旅游活动,负责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 交流活动。(5)负责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领域的公共事业发 展,推进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旅游公共 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 准化、均等化。统筹协调推进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重点 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推动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6)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科技创新发 展,推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 责监管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推进广 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7)指导、管理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和博物馆工 作,组织开展文物、博物馆安全督察工作,负责世界文化遗产 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8)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工作。(9)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 工作,指导推进协调全域旅游、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负 责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10)负责监督管理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市场主体 经营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 市场,依法实施行政权力事项,指导推动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 游企业质量管理与品牌培育,加强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 人才队伍建设,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全市 文化、旅游、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行政审批工作。(11)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市 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 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指导全市文 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12)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电影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 监督管理、审查全市广播电影电视、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 量。负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的监管。(13)指导全市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负 责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负责管理全市电影 行政事务,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承担我市广 播电视电影对外合作交流工作。(14)负责管理全市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监督管理出版 物内容和质量,负责全市发行业和印刷业的监督管理.负责管 理著作权,管理出版物进出口等工作.对全市所属各县(市、 区) 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进行指导。(15)负责国内新闻单位驻饶记者站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范围内新闻记者证的审核、发放、备案和管理工作。(16)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扫黄打非"工作,组织

查处大案要案,承担全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17)指导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等相关行业协

会、学会工作。(18)受市政府委托对上饶广播电视合实行行政管理、 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对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领域重要传媒集团的宣传发展、队伍建设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19)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 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按照"管 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的原则,督促指导、监督检查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和旅游系 统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负责广电、网络新建、改建、 扩建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推动业务工作和安全生产监管的融 合,全面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文化旅游安全专业委 员会办公室职责,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加强监管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督促有关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完成职责领域的相关人才工作。(21)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上饶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局机关。

本部门编制人数38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纪检编制5人,工勤编制3人;年末实有人数89人,其中在职人员40人,离休人员 0人,退休人员49人。

第二部分 上饶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局机关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我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261.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较少24.64%,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经费未纳入预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78.1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其他收入43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52.9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我局支出预算总额为3261.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较少24.64%,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121.0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35%;项目支出2140.01万元,占预算总额的65%。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支出3261.06万元,占支出预算的100%。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65.42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5%;商品和服务支出634.56万元,占预算的20%;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21.07万元,占预算的5%;项目支出2140.01万元,占预算的60%。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市文广新旅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278.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52%。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68.10万元,占预算总额的30%;比去年减少58.17%;项目支出1710万元,占预算总额的60%,比去年无增减变化。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支出2278.10万元,占支出预算的90%。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52%。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65.42万元,占预算总额的25%;商品和服务支出81.61万元,占预算的10%;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21.07万元,占预算的5%;项目支出1710万元,占预算的60%。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说明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额,以及支出的结构和金额,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减)变化。如无,则说明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我局无政府性基金。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说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以及支出的机构和金额,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减)变化。如无,则说明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我局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81.61 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 25.5 万元,增长 45.4 %。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100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0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90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0

(九)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2 个,涉及资金 1710 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 0 个,涉及资金 0 万元。

(十)项目情况说明

1.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项目

①项目概述:具体支持范围包括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公共文化设施维修和设备购置、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其他项目

②立项依据: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饶府厅抄字〔2016〕133号

③实施主体: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④实施方案:1.文物保护工作40万;2.扫黄打非及农家书屋工作15万;3.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项目100万;4.艺术创作工作20万;5.农村文化工作5万;6.文化发展工作30万。

⑤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⑥年度预算安排:210万元

⑦绩效目标和指标

2.旅游发展资金项目

①项目概述:宣传促销费。指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组织参加由国家、省旅游局举办的旅游宣传促销活动,以及市委、市政府决定举办旅游文化节庆、展览会、交易会等所发生的费用。

境内外广告宣传费。指为宣传我市旅游业整体形象在境内外各种媒体制作、刊登广告等所支付的费用。

旅游宣传品制作费。指市委、市政府确定为配合开展国内外旅游宣传促销活动而推出的宣传品制作费用以及必要设备的购置费用。

②立项依据:中共上饶市委文件,饶发〔2012〕16号

③实施主体:旅游发展

④实施方案:宣传营销费用970万元;会议费30万元;旅游管理及从业人员培训费100万元;旅游大数据中心管理运营费100万元;预留2023年1-2月宣传营销费用300万元。

⑤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2023年2月28日

⑥年度预算安排:1500万元

⑦绩效目标和指标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说明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总额和结构,及各项增(减)变化原因。

样式:

2022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0.3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主要原因是:因为疫情原因暂时没有因公出国项目。

公务接待费30.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99%,主要原因是:指标调剂给下属单位。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局没有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新车购置。

上饶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反映政府用于公共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及旅游业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反映文化和旅游执法检査等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五)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反映广播、电视等方面的支出。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广播电视方面的支出。
  (八)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九)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反映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
  (十)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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