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录
???
???
上饶市婺源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上饶市婺源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上饶市婺源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上饶市婺源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补充说明
第一部分 ?上饶市婺源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本院检察干警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依法向婺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
3、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制定本院检察工作计划,落实检察工作任务;
4、负责对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
5、对移送审查逮捕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或者批准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移送起诉或者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6、依照法律规定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
7、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8、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9、受理向本院提出的控告、申诉和举报;
10、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进行研究,按程序向立法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法和司法解释建议;
11、负责本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本院检察官和其他检察人员;
12、负责本院检务督查工作;
13、负责本院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14、其他应由上饶市婺源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上饶市婺源县人民检察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
上饶市婺源县人民检察院共有编制人数43人,其中:中央政法编37人,行政工勤编制6人。实有人数82人,其中:在职人数41人,包括中央政法人员35人,行政工勤人员6人、省聘书记员13人、退休人员18人、购买社会服务人员5人、其他人员5人。
第二部分 ??上饶市婺源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年收入预算总额1322.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44.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2.3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0.00万元,其他收入27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年支出预算支出总额1322.34万元,较上年减少444.06万元,其中:
按项目类别分:基本支出1122.3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858.96万元,较上年减少189.9万元、其他检察支出190.87万元,较上年减少254.09万元、行政事业养老支出48.24万元,较上年减少0.46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4.27万元,较上年增加0.39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公共安全支出1249.83万元,较上年减少436.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24万元,较上年减少0.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27万元,较上年增加0.3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013.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1.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7.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6.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69.41万元,资本性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6.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上饶市婺源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852.34万元,比上年减少316.21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公共安全支出779.83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309.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24万元,较上年减少0.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27万元,较上年增加0.39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52.34万元,较上年减少291.7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43.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7.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17.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上饶市婺源县人民检察院运行经费预算107.66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75.08万元,下降62%,其中: ??
办公费5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8万元,取暖费2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租赁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劳务费22.4万元,工会经费17.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9.66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安排政府采总额118.3万元。按采购标的物类别分,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8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实现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200万元。
(十)项目情况说明
1.?转移支付办案经费和装备采购项目
????①项目概述:办案经费项目是为了提高基层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水平,改善政法机关的办案条件,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用于补助基层政法机关的专项资金,一般分为办案经费和装备资金。
????②立项依据:财政部《政法经费分类保障办法(试行)》(财行【2009】209号)
????③实施主体:上饶市婺源县人民检察院
????④实施方案: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管理,并在此基础上,设定有关绩效目标。
⑤实施周期:2022年
⑥年度预算安排:200万元
⑦绩效目标和指标
|
|
|
|
|
|
|
||||
项目绩效目标表 |
||||||||||
( 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和业务装备经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66001 |
实施单位 |
婺源县人民检察院 |
|||||||
项目属性 |
|
项目日期范围 |
2022.1.31-2022.12.31 |
|||||||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2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200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绩效目标 |
||||||||||
目标1:用于开展业务工作所必需的装备及办案需要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受理案件数量 |
>=400 个 |
|||||||
办结案件数量 |
>=360 个 |
|||||||||
装备购置批次 |
>=2个批次 |
|||||||||
质量指标 |
案件比 |
<=1.2 |
||||||||
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 |
>=90% |
|||||||||
时效指标 |
侦查监督案件办案期限内结案率 |
=100% |
||||||||
审查起诉案件办案期限内结案率 |
=100% |
|||||||||
成本指标 |
单位办案成本 |
<=0.2万元/件 |
||||||||
|
社会效益指标 |
认罪认罚适用率 |
>=90% |
|||||||
生态效益指标 |
办理生态类案件数量(诉前检察建议) |
>=5 个 |
||||||||
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数量 |
>=5 个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装备使用年限 |
>=3年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对检察院工作(工作方式、工作态度、廉政建设等)满意度 |
>=90% |
|||||||
|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上饶市婺源县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预算安排4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主要原因:未安排此项开支。
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比上年减少1.29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公务用车购置18万元,比上年新增18万元,主要原因是为保障日常办案工作需要,需要置换老旧车辆。
第三部分 ?上饶市婺源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十一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五部分 ??补充说明
按照《上饶市市级财物统一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上饶市婺源县人民检察院本级自2022年起被列为上饶市财政局的预算单位。因此,我院2022年年初预算较上年有较大变化。
????????????????????????上饶市婺源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