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欧洲五大联赛省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对信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法院指定审判的案件;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申诉、申请再审;依法执行和协调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委托执行的案件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等。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
编制人数小计:102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85人,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5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2人,实有人数小计132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94人,包括行政在职人数8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5人, 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9人;退休人数小计38人 。
第二部分 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收入预算总额为5563.63万元,较上年增加1155.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69.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52.53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42.4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49.53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594.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94.51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支出预算总额为5563.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55.06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760.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93.7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048.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11.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8万元;项目支出1803.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61.3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17.93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03万元,资本性支出1277.1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72.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47.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0.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1.8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048.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6.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29.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5.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6万元;资本性支出1277.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6.0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4969.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52.53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78.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0.8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3581.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79.0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931.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9.95万元;项目支出138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73.46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483.6万元,资本性支出90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323.4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72.53万元,上升28.9%。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5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1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部门共有车辆1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8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3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项目情况说明
1.案件审判项目
①项目概述: 保障办案业务开展,资金及时到位,结合我院审判执行案件数量增长幅度较大,办案经费开支同步配套增长,加强办案专项经费保障,确保顺利完成全年审判执行工作目标任务。
②立项依据: 根据欧洲五大联赛省财政厅、欧洲五大联赛省高级人民法院欧洲五大联赛:转发财政部、最高人民法院《欧洲五大联赛:印发〈人民法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赣财[2001]146号)设立了人民法院办案业务经费及开支范围。
③实施主体: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
④实施方案:各业务庭开展办案审判工作,综合办公室进行汇总报送。
⑤实施周期:2023年1月-2023年12月
⑥年度预算安排:295万元
⑦绩效目标:保障办案业务开展,资金及时到位,结合我院审判执行案件数量增长幅度较大,办案经费开支同步配套增长,加强办案专项经费保障,确保顺利完成全年审判执行工作目标任务。
2.两庭建设项目
①项目概述: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审判法庭办公环境,提升审判质效,对法庭进行维修改造。
②立项依据: 根据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沙溪人民法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饶信发改字[2019]194号)
③实施主体: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
④实施方案:各业务庭开展办案审判工作,综合办公室进行汇总报送
⑤实施周期:2023年1月-2023年12月
⑥年度预算安排:150万元
⑦绩效目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审判法庭办公环境,提升审判质效,对法庭进行维修改造。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89.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5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45万元,比上年增加45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公务用车使用年限已久,已报废处理,预计2023安排采购三辆公务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204050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法院-行政运行,反映法院的基本支出;
204050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法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法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4050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法院-机关服务,反映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支出;
204050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法院-案件审判,反映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
204050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法院-案件执行,反映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执行活动和非诉执行活动的支出;
204050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法院-“两庭”建设,反映人民法院审判用房、人民法庭用房、刑场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以及审判庭安全监控设备购置及运行管理等支出;
2040550: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法院-事业运行,反映法院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204059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五部分 补充说明
上年结转和结余:
1、因预算支付一体化系统原因,2022年度预算公开表中未体现出2021年度结转和结余数481.71万元,故2023年度预算公开表中2023年度结转和结余数较2022年度差额较大。
2、因预算支付一体化系统原因,2022年度实际结转和结余数为616.72万元,2023年度预算公开表中2022年度结转和结余数为594.51万元,存在22.21万元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