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兴市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德兴市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德兴市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德兴市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兴市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德兴市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在当地党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德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二)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各类再审案件和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案件;
(三)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决定国家赔偿;
(四)依法按照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审理有关案件;
(五)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及法律规定应由本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依法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
(六)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适用法律、执行政策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开展司法统计工作,参与综合治理工作;
(七)负责本院思想政治、组织人事、教育培训、机关党建等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本院工作人员;
(八)负责管理本院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九)负责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十)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德兴市人民法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德兴市人民法院本级,无下属二级单位。
编制人数小计:其中:行政编制人数76人。实有人数105人,其中:在职人数69人,行政在职人数69人。离休人数1人,退休人数33人,遗属人数2人。
第二部分 德兴市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德兴市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德兴市人民法院收入预算总额为3196.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08.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19.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9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04.66万元;其他收入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41.8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5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7.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上年度将上级补助收入列入其他收入,本年度列入经费拨款;上年度因预算一体化系统改革和法检首年纳入市本级管理的原因,未反映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德兴市人民法院支出预算总额为3196.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08.35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121.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4.9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26.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6.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92万元,资本性支出63万元。项目支出1074.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83.2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52.79万元,资本性支出722.0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随职级并行而小幅度增加;厉行节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商品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进一步压减。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3196.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08.35万元。其中法院行政运行2121.32万元,案件审判410.28万元,“两庭”建设148.69万元,其他法院支出515.87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726.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3.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9.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36.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6万元;资本性支出785.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6.85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随职级并行而小幅度增加;厉行节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商品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进一步压减。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德兴市人民法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819.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97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2819.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97万元。其中法院行政运行2100.69万元,案件审判200万元,“两庭”建设121.8万元,其他法院支出416.65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100.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4.3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2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0.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45万元,资本性支出63万元。项目支出718.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05.01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82.28万元,资本性支出336.1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290.3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0.59万元,增长7.63%。主要原因是:列支口径不完全相同。上年度机关运行费用269.77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财政拨款。本年度机关运行费用除包含财政拨款的261.36万元以外,另有资金来源为一般非税收入的29万元,财政拨款部分减少幅度正常。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6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部门共有车辆1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17 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3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
(九)项目情况说明
1.执行指挥中心(诉讼服务中心二期)安防系统项目
①项目概述
执行指挥中心(诉讼服务中心二期)安防系统是监控系统、车辆倒闸管理系统、安防系统、考勤打卡系统等一整套系统。
②立项依据
根据采购合同《[DXXDZFCG-2021-069DZ]德兴市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诉讼服务中心二期)安防系统项目(饶购2021F000491700)》
③实施主体
本单位
④实施方案
根据采购合同和本院实际执行。
⑤实施周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⑥年度预算安排
本年度预算金额20.8556万元,项目总金额215万元。根据招标采购合同,主要用于购买安凡、海康、捷顺、爱维达、钱林等品牌的产品。
⑦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公开表1》
2.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①项目概述
为了推动法院数字化、信息化建设,根据省高院要求,本单位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购买第三方服务对纸质案卷进行信息化处理。
②立项依据
根据采购合同《[DXXDZFCG-2021-073DZ]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饶购2021F000503975)》
③实施主体
本单位
④实施方案
根据采购合同和本院实际执行。
⑤实施周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⑥年度预算安排
本年度预算金额12.16万元,项目预算总金额20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⑦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公开表2》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德兴市人民法院“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3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23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63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案件审判:反映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
(五)“两庭”建设:反映人民法院审判用房、人民法庭用房、刑场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以及审判庭安全监控设备购置及运行管理等支出。
(六)其他法院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德兴市人民法院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