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
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上级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本院干警思想行动,坚持党对审判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三)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各类再审案件和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案件;
(四)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决定国家赔偿;
(五)依法按照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审理有关案件;
(六)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及法律规定应由本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依法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
(七)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适用法律、执行政策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开展司法统计工作,参与综合治理工作;
(八)负责本院思想政治、组织人事、教育培训、机关党建等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本院工作人员;
(九)负责管理本院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十)负责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十一)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
编制人数小计:其中:行政编制人数95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3人。截止2022年末,实有人数95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92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3人。退休人数38人,遗属人数7人。
第二部分 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收入预算总额为5570.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06.2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3796.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41.5万元,其他收入1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23.57万元,上年结转财政拨款收入1763.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63.33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支出预算总额为5570.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06.26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378.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89.2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73.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85.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9.79万元,资本性支出149.16万元。项目支出1192.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82.9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3.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86.99万元,资本性支出263.96万元,其他相关支出28.0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行政运行支出3445.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08.1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273.9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2万元;案件审判支出540.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2.28万元;“两庭”建设支出6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万元;其他法院支出250.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62.1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186.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95.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72.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9.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2.67万元;资本性支出413.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5.62万元;其他相关支出28.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0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3796.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41.5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行政运行支出2455.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51.8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961.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06.18万元;案件审判支出1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0万元;“两庭”建设支出6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万元;其他法院支出2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4.13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416.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61.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87.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46.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7.86万元,资本性支出115万元。项目支出38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2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20万元,资本性支出16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1034.54 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 78.71 万元,下降 7.07 %。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402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57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24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5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部门共有车辆 20 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 18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2 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3 辆,无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安排。
(九)项目情况说明
1.破产工作保障经费项目
①项目概述:建成企业破产保障经费机制,切实发挥破产审判合议庭集中审理优势,全力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推进破产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
②立项依据:保障企业破产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快速推进破产审判工作,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优化营商环境。
③实施主体: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本级。
④实施方案:遵循公开透明、专款专用、严格监管的原则。
⑤实施周期:2022-2023年度。
⑥年度预算安排:100万元。
⑦绩效目标和指标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30.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减少出国(境)开支。
公务接待费4.3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预估接待人次合理调整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68万元,比上年减少0.7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预估购车需求合理调整公车购置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