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本院干警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审判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三)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各类再审案件和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案件;
(四)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决定国家赔偿;
(五)依法按照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审理有关案件;
(六)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及法律规定应由本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依法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
(七)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适用法律、执行政策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开展司法统计工作,参与综合治理工作;
(八)负责本院思想政治、组织人事、教育培训、机关党建等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本院工作人员;
(九)负责管理本院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十)负责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十一)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
本部门内设部门科室9个,2021年年末编制人数103人,其中行政编制95人,行政工勤编5人,事业编制3人;年末实有人数87人,其中在职人员87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3人。
第二部分 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收入预算总额4464.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55.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1682.03万元,较上年增长114.16%;上级补助收入775.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775.00万元,较上年增长100%;其他收入533.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533.57万元,较上年增长100%;上年结转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文末补充说明),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45.56万元,较上年减少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预算支出总额4464.00万元(文末补充说明),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64.18%,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889.0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06.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5.8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7.12万元;项目支出2575.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204)4464.00万元,较上年增长1745.0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040401)1736.97万元,较上年增长45.9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40402)1525.90万元,较上年增长41.48%;案件审判(2040504)388.25万元,较上年增长44.47%;其他法院支出(2040599)812.88万元,较上年增长348.38%。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01)2391.74万元,较上年增长119.35%,其中:基本工资(30101)380.68万元,较上年406.55万元减少6.36%,津贴补贴(30102)315.04万元,较上年340.29万元减少7.42%,绩效工资(30107)163.27万元,较上年167.52万元减少2.5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108)104.41万元,较上年110.63万元减少5.62%,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缴费(30110)42.73万元,较上年31.53万元增长35.53%;商品和服务支出1657.64万元,较上年增长53.6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7.12万元,较上年增长1558%,其中:退休费(30302)7.06万元,较去年增长7.06万元,生活补助(30305)6.06万元,较去年4.65万元增长30.32%,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99)64万元,较去年增长6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37.50万元,较上年减少23.30%。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部门预算支出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155.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1.3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行政运行支出1403.4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467.90万元,其他法院支出284.13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831.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2.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55.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83.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对补助195.04万元,资本性支出98万元。项目支出323.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8.5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97.75万元,资本性支出12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1113.25 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长 34.71 万元,增长 3.22 %。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670.1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29.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440.6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部门共有车辆 2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20 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无 。
(九)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5 个,涉及资金 2575 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 0 个,涉及资金 0 万元。
(十)项目情况说明
1.办案补助项目
①项目概述:用于法院审判和执行业务工作以及弥补法院日常公用经费不足部分。
②立项依据:保证审判及其法院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推进,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③实施主体: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本级
④实施方案:根据法院审判和执行业务需要,合理合规使用相关费用。
⑤实施周期:2022年度
⑥年度预算安排:360万元
⑦绩效目标和指标:
2.办案经费保障和装备采购项目
①项目概述:通过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建立起新型的更加完善的法院经费保障机制,以确保法院依法履行职责。保障法院完成各类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完成法院计划内信息网络建设和设备的更新换代。
②立项依据:根据《中央政法委员会欧洲五大联赛: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发【2008】19号)文件精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加强政法经费保障。
③实施主体: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本级
④实施方案: 按年初的计划实施经费保障和装备采购。
⑤实施周期:2022年度
⑥年度预算安排:415万元
⑦绩效目标和指标:
3.破产工作保障经费项目
①项目概述:建成企业破产保障经费机制,切实发挥破产审判合议庭集中审理优势,全力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推进破产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
②立项依据:保障企业破产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快速推进破产审判工作,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优化营商环境。
③实施主体: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本级
④实施方案:遵循公开透明、专款专用、严格监管的原则。
⑤实施周期:2022-2023年度
⑥年度预算安排:100万元
⑦绩效目标和指标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单位“三公”经费年初安排14.50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4.5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因公出国费10.0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第三部分 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五部分 补充说明
1、上年结转和结余:因2022年度预算支付一体化系统改革,在年度预算公开表中未体现出上年结转和结余数,为真实体现本单位年度收入情况,特作补充说明上年结转和结余数913.98万元。
2、预算支出总额较上年大幅增长:因工作需要,2022年度新增数个项目,各项目年度预算安排数额均较大,导致2022年项目支出大幅增长,从而导致2022年度预算支出总额较上年大幅增长。部分项目情况在(十)项目情况说明中已体现。
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
2022年2月17日
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
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本院干警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审判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三)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各类再审案件和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案件;
(四)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决定国家赔偿;
(五)依法按照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审理有关案件;
(六)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及法律规定应由本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依法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
(七)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适用法律、执行政策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开展司法统计工作,参与综合治理工作;
(八)负责本院思想政治、组织人事、教育培训、机关党建等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本院工作人员;
(九)负责管理本院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十)负责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十一)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
本部门内设部门科室9个,2021年年末编制人数103人,其中行政编制95人,行政工勤编5人,事业编制3人;年末实有人数87人,其中在职人员87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3人。
第二部分 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收入预算总额4464.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55.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1682.03万元,较上年增长114.16%;上级补助收入775.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775.00万元,较上年增长100%;其他收入533.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533.57万元,较上年增长100%;上年结转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文末补充说明),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45.56万元,较上年减少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预算支出总额4464.00万元(文末补充说明),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64.18%,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889.0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06.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5.8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7.12万元;项目支出2575.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204)4464.00万元,较上年增长1745.0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040401)1736.97万元,较上年增长45.9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40402)1525.90万元,较上年增长41.48%;案件审判(2040504)388.25万元,较上年增长44.47%;其他法院支出(2040599)812.88万元,较上年增长348.38%。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01)2391.74万元,较上年增长119.35%,其中:基本工资(30101)380.68万元,较上年406.55万元减少6.36%,津贴补贴(30102)315.04万元,较上年340.29万元减少7.42%,绩效工资(30107)163.27万元,较上年167.52万元减少2.5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108)104.41万元,较上年110.63万元减少5.62%,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缴费(30110)42.73万元,较上年31.53万元增长35.53%;商品和服务支出1657.64万元,较上年增长53.6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7.12万元,较上年增长1558%,其中:退休费(30302)7.06万元,较去年增长7.06万元,生活补助(30305)6.06万元,较去年4.65万元增长30.32%,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99)64万元,较去年增长6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37.50万元,较上年减少23.30%。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部门预算支出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155.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1.3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行政运行支出1403.4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467.90万元,其他法院支出284.13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831.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2.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55.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83.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对补助195.04万元,资本性支出98万元。项目支出323.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8.5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97.75万元,资本性支出12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1113.25 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长 34.71 万元,增长 3.22 %。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670.1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29.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440.6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部门共有车辆 2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20 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无 。
(九)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5 个,涉及资金 2575 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 0 个,涉及资金 0 万元。
(十)项目情况说明
1.办案补助项目
①项目概述:用于法院审判和执行业务工作以及弥补法院日常公用经费不足部分。
②立项依据:保证审判及其法院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推进,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③实施主体: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本级
④实施方案:根据法院审判和执行业务需要,合理合规使用相关费用。
⑤实施周期:2022年度
⑥年度预算安排:360万元
⑦绩效目标和指标:
2.办案经费保障和装备采购项目
①项目概述:通过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建立起新型的更加完善的法院经费保障机制,以确保法院依法履行职责。保障法院完成各类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完成法院计划内信息网络建设和设备的更新换代。
②立项依据:根据《中央政法委员会欧洲五大联赛: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发【2008】19号)文件精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加强政法经费保障。
③实施主体: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本级
④实施方案: 按年初的计划实施经费保障和装备采购。
⑤实施周期:2022年度
⑥年度预算安排:415万元
⑦绩效目标和指标:
3.破产工作保障经费项目
①项目概述:建成企业破产保障经费机制,切实发挥破产审判合议庭集中审理优势,全力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推进破产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
②立项依据:保障企业破产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快速推进破产审判工作,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优化营商环境。
③实施主体: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本级
④实施方案:遵循公开透明、专款专用、严格监管的原则。
⑤实施周期:2022-2023年度
⑥年度预算安排:100万元
⑦绩效目标和指标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单位“三公”经费年初安排14.50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4.5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因公出国费10.0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第三部分 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五部分 补充说明
1、上年结转和结余:因2022年度预算支付一体化系统改革,在年度预算公开表中未体现出上年结转和结余数,为真实体现本单位年度收入情况,特作补充说明上年结转和结余数913.98万元。
2、预算支出总额较上年大幅增长:因工作需要,2022年度新增数个项目,各项目年度预算安排数额均较大,导致2022年项目支出大幅增长,从而导致2022年度预算支出总额较上年大幅增长。部分项目情况在(十)项目情况说明中已体现。
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