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31日,当事人常山县马成物流有限公司名下车牌号浙H15157重型自卸货车运输含有大量水份的土沙类途径上饶市高铁经济试验区灵溪街道灵溪街时,由于未采取其他防止遗撒、飞扬措施,从而导致路面污染,该行为违反了《上饶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2025年9月23日,依据《上饶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我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处罚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主办: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上饶市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3611000001
赣公网安备 36110202000153号 ICP备案号:赣ICP备0500555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