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2日,当事人上饶市安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上饶市信州区庆丰北路带湖雅苑小区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擅自浇筑采光井,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2025年9月2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我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收入,即人民币665280元,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的罚款,即人民币27924.15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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