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中心城区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上饶市政府2012年第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上饶市中心城区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供 应 计 划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编制依据和使用范围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
2012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承上启下的一年,也是我市城市建设向又好又快发展关键性的一年。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保障我市基础设施建设及重大项目用地,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确保“三类”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根据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要求,结合我市城市用地需求现状,特编制本计划,上饶市各县(市)参照市中心城区进行编制。
(二)编制依据
1、《上饶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2、《上饶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3、《上饶市中心城区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
4、《上饶市中心城区住房建设规划(2010-2012)》;
5、《上饶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规划(2010-2011)》。
(三)适用范围
上饶市中心城区供应计划所指上饶市中心城区范围为:北至沪昆高速公路,东北至饶北河,东至云碧峰森林公园东侧边界,南至外南环路,西至槠溪河东岸。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根据2012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坚持土地供应服从、服务于经济发展和土地市场需求,以供应引导需求,严格控制增量,努力盘活存量,推动土地利用规范、节约、集约、高效发展,落实上饶市中心城区住房建设规划、上饶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规划,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和政策导向
l、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原则。严格控制年度土地供应总量,不断优化供应结构,有保有压,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做到民生优先,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重点保障城市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用地”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标准。保障城市路网等基础设施用地,支持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适度供应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产业用地。
2、坚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原则。合理布局,增强土地利用整体功能,提高土地利用率;完善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指标;保证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项目的土地供应;强化公共交通引导住宅用地供应,合理控制和把握城市主干道附近内住宅用地的供应时序,将居住、商业、产业、教育、卫生、文化用地等进行一定程度上的混合安排,提高土地利用率。
3、坚持土地适度供应原则。参考市中心城区前三年土地实际供应量,以可供应土地储备量和可预见增量等为基础,科学预测2012年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需求。 “三类”住房用地不低于住宅用地总量的70%。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2年度上饶市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859.73亩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12年度上饶市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1859.73亩中,商服用地106.04亩,工矿仓储用地78亩,住宅用地777.26亩(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228.45亩,棚户改用地42亩,商品房用地575.21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750.28亩,城区街巷用地142.43亩,特殊用地5.72亩。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中心区土地供应量不低于土地供应总量的18.28%,城东片区土地供应量不低于土地供应总量的15.70%,三江片区土地供应量不低于土地供应总量的44.08%,水南片区土地供应量不低于土地供应总量的2.15%,老城-带湖片区土地供应量不高于土地供应总量的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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