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继承相关资料,坐落在上饶市信州区三清山大道169号1-37、1-38、3-2、1-066至1-081、1-091至1-114、上饶市信州区三清山中大道169号1幢1-51、2-51、1-52、2-52(《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3050752、共有证为0011891号、土地证号为饶市信国用(2008)第126-01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3050758、共有证号为0011897、土地证号为饶市信国用(2008)第126-01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3050756、共有证号为0011895、土地证号为饶市信国用(2008)第126-03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3060818、共有证号为3060818-1、土地证号为饶市信国用(2013)第040-017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3060817号、共有证号为3060817-1号、土地证号为饶市信国用(2013)第040-019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3060816号、共有证号为3060816-1号、土地证号为饶市信国用(2013)第040-020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3060824号、共有证号为3060824-1、土地证号为饶市信国用(2013)第040-021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3093440号、共有证号为3093440-1,《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3093442号、共有证号为3093442-1号)共计九套的不动产为余孚臣和姚金香按份所有。姚金香于2023年12月5日死亡,现其丈夫余孚臣、长子余剑锋、次子余建敏申请继承上述属于姚金香份内遗产,并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上述遗产的不动产权继承登记(非经公证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对申请人的上述申请登记事项进行公告征询异议。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依申请予以办理上述遗产的不动产权继承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上饶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办事大厅A20窗口
联系电话:0793-8089979
上饶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8日